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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等待是什麼歌詞 2025-03-13 01:40:41

公路運輸知識大全集

發布時間: 2022-09-13 20:25:15

⑴ 鐵路,公路,航空,水路運輸的特點

①鐵路運輸:特點是載運量大,行駛速度快,運行一般不受氣候條件的影響,連續性強。缺點是鐵路的造價高,一般平原地區700萬~800萬元/km,消耗金屬材料多,佔地面積大,短途運輸成本高,只適合長途大宗貨物運輸;
②水路運輸:特點是載運量大,耗能少、成本低。缺點是受自然條件的限制大,連續性差,速度慢,轉運條件更差。因此,水路運輸適合對速度要求不高的貨物運輸;
③公路運輸:優點是對不同的自然條件適應性強,機動靈活,空間活動范圍大,可以直接深入廣大的中小城鎮和偏僻的山區農村,實行門對門的直接運輸,減少轉運環節,而且投資較鐵路少,速度快,在短途及某些貨物的中途運輸中具有明顯的優勢,又能與其他運輸方式配合,承擔客貨的集散。缺點是裝運量小,能耗大,成本高,勞動生產率低,而且佔用土地多,對環境有較強的污染性。即便如此,公路運輸在我國的現在和將來都將是一種主要的運輸方式;
④航空運輸:特點是速度快,每小時可達1000km左右,而且航程長,能夠達到地面運輸方式難以達到的地區。由於速度快,其勞動生產率也高,航空線路不佔耕地。缺點是載運量小,即便是大型的波音747客機,也只能裝載76t,而且投資大,成本高。因此,只適宜於遠距離、急需、貴重、時間性較強的運輸;

⑵ 公路運輸特點

公路運輸特點

1、機動靈活,適應性強:由於公路運輸網一般比鐵路、水路網的密度要大十幾倍,分布面也廣,因此公路運輸車輛可以「無處不到、無時不有」。公路運輸在時間方面的機動性也比較大,車輛可隨時調度、裝運,各環節之間的銜接時間較短。尤其是公路運輸對客、貨運量的多少具有很強的適應性,汽車的載重噸位有小(0.25t~1t左右)有大(200t~300t左右),既可以單個車輛獨立運輸,也可以由若干車輛組成車隊同時運輸,這一點對搶險、救災工作和軍事運輸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2、可實現「門到門」直達運輸:由於汽車體積較小,中途一般也不需要換裝,除了可沿分布較廣的路網運行外,還可離開路網深入到工廠企業、農村田間、城市居民住宅等地,即可以把旅客和貨物從始發地門口直接運送到目的地門口,實現「門到門」直達運輸。這是其它運輸方式無法與公路運輸比擬的特點之一。

3、在中、短途運輸中,運送速度較快:在中、短途運輸中,由於公路運輸可以實現「門到門」直達運輸,中途不需要倒運、轉乘就可以直接將客貨運達目的地,因此,與其它運輸方式相比,其客、貨在途時間較短,運送速度較快。

4、原始投資少,資金周轉快:公路運輸與鐵、水、航運輸方式相比,所需固定設施簡單,車輛購置費用一般也比較低,因此,投資興辦容易,投資回收期短。據有關資料表明,在正常經營情況下,公路運輸的投資每年可周轉1~3次,而鐵路運輸則需要3~4年才能周轉一次。
5、掌握車輛駕駛技術較易:與火車司機或飛機駕駛員的培訓要求來說,汽車駕駛技術比較容易掌握,對駕駛員的各方面素質要求相對也比較低。

6、運量較小,運輸成本較高: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汽車是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生產的礦用自卸車,長20多米,自重610t,載重350t左右,但仍比火車、輪船少得多;由於汽車載重量小,行駛阻力比鐵路大9~14倍,所消耗的燃料又是價格較高的液體汽油或柴油,因此,除了航空運輸,就是汽車運輸成本最高了。

7、運行持續性較差:據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在各種現代運輸方式中,公路的平均運距是最短的,運行持續性較差。如我國1998年公路平均運距客運為55km,貨運為57km,鐵路客運為395km,貨運為764km。

8、安全性較低,污染環境較大:據歷史記載,自汽車誕生以來,已經吞吃掉3000多萬人的生命,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開始,死於汽車交通事故的人數急劇增加,平均每年達50多萬。這個數字超過了艾滋病、戰爭和結核病人每年的死亡人數。汽車所排出的尾氣和引起的雜訊也嚴重地威脅著人類的健康,是大城市環境污染的最大污染源之一。

⑶ 公路運輸標准

法律分析:由於公路運輸網一般比鐵路、水路網的密度要大十幾倍,分布面也廣,因此公路運輸車輛可以「無處不到、無時不有」。公路運輸在時間方面的機動性也比較大,車輛可隨時調度、裝運,各環節之間的銜接時間較短。尤其是公路運輸對客、貨運量的多少具有很強的適應性,汽車的載重噸位有小 (0.25t~1t左右)、有大(200t~300t左右),既可以單個車輛獨立運輸,也可以由若干車輛組成車隊同時運輸,這一點對搶險、救災工作和軍事運輸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三條 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 國家鼓勵發展鄉村道路運輸,並採取必要的措施提高鄉鎮和行政村的通班車率,滿足廣大農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

第六條 國家鼓勵道路運輸企業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道路運輸市場。

⑷ 國內公路運輸所需要的物流知識

是有關調度的?還是有關車輛運輸轉載的?還是有關運輸安全的?都屬於物流知識。
1、調度:線路、配送達成率、滿載空載率、運載效率等等;
2、運輸:裝車率、容積率、配送時間窗、可用運力、運輸固定費用、運輸浮動費用等等;
3、安全:保險、索賠、簽單改單、丟失率、破損率等等;
4、物流配送中心:庫容、分揀率、作業時間、差錯率、訂單作業時間和訂單行作業時間等等。

⑸ 危險品運輸車的基本常識

危險貨物的公路運輸必須具備確保安全的運輸設備和裝卸設備,具有專業危險貨物性能的營運管理人員和駕駛員,以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機動車貨箱應是木質底板,這樣可以避免產生火花;若用鐵質底板,就應採用相應的襯墊防護。機動車排氣管必須有隔熱和熄火花裝置。根據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紮、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車的槽(罐)體材質必須與所裝貨物性質相適應,如:硝酸應用鋁槽,廢硝酸應用玻璃鋼和不銹鋼。根據需要配備雙道閘門、防波板、遮陽物等安全裝置。裝運集裝箱、大型氣瓶和可移動槽(罐)的車輛,必須具備有效的堅固設備和相應的木塞。
裝運放射性同位素的專用運輸車輛和設備必須符合衛生防疫部門的有關規定。要對車輛、設備、搬運工具、防護用品進行放射性污染情況定期檢查,污染放射強度超標時,必須清洗、消毒後才能繼續使用。
使用的各種裝卸機械要求有足夠的安全系數,一般設計要求超過負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額定載荷5噸的吊車和行車,應能達到6噸~7噸的起吊能力。裝運機械必須有消除火花產生的防爆裝置。禁止使用易摩擦產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與所裝貨物相抵觸的污染物。

⑹ 哪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問答題

道路交通安全常識問答題集 第一部分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概述 1、《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是什麼時候由哪一級行政領導機關發布並正式施行?共有幾章幾條? 答:《條例》是由國務院於1988年3月9日發布,並於同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共有10章93條。 2、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目的是什麼?《條例》的主要任務有哪些? 答:目的是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它的主要任務是調整國家機關相互之間,管理機關與公民之間,公民與公民之間在使用與管理道路時所發生的社會關系。 3、《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哪些范圍做出不同的行為要求和具體規定? 答:對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車輛、車輛駕駛員、車輛裝載、車輛行駛、行人和乘車人等做出了不同的行為要求和具體規定,同時規定了對佔用、挖掘道路的管理,規定了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處罰。 4、為什麼說《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是一部行政法規,具有我國社會主義法的本質屬性? 答:主要有以下4條理由: ①《條例》是由國家(具體是國務院)制定的對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規定,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和意志; ②《條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來保證實施的,誰違反了它的規定,就要受到相應的制裁; ③《條例》是公安機關代表國家執行其規定的依據,確定了公安機關是我國道路交通管理機關; ④《條例》是人們在道路交通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是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制裁交通違章的法律依據。 5、《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確定了哪些基本原則? 答:《條例》確定了以下六項基本原則:一是人民交通人民管,實行綜合治理原則;二是安全原則;三是車輛右側通行原則;四是車輛、行人各行其道原則;五是服從指揮原則;六是對機動車、非機動車並重管理原則。 6、《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的效力范圍主要有哪些? 答: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不論其國籍,都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嚴格按照交通指揮信號和交通標志、標線所發出和提供的交通信息,安全、有序地通行,並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誰違反了《條例》的有關規定,都將受到相關法律的處罰和制裁。 7、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單位和個人應盡哪些義務? 答:各機關、軍隊、團體、學校、企業、街道、鄉村等各級組織,要經常教育所屬人員、學生、居民、村民等自覺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幫助他們增強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處處維護交通秩序;要結合實際制定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的制度與措施;要對違反《條例》的行為進行勸阻、批評、教育,協助公安機關管理好道路交通。對違反《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勸阻和控告,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管理過程中,每個人都有義務服從指揮,支持、協助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搞好交通管理工作。 8、《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為什麼要確定車輛、行人各行其道原則? 答:是為了明確道路使用功能,保障交通秩序良好。車輛、行人各行其道原則,是實行交通流分離,以保證不同速度的車輛、行人通行和安全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使交通秩序井然有條,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同時,還為人們明確了應當享受的交通權利與應履行的義務,也是判斷交通行為是非、認定事故責任、制裁交通違章行為的法律依據。 第二部分 交通指揮信號 9、《條例》中規定的交通指揮信號有幾種?它們分別是什麼? 答:有五種。分別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交通警察手勢信號。 10、在道路交通中,綠燈、黃燈和紅燈各起什麼作用? 答:《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 ①綠燈亮時,准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②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③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11、人行橫道燈信號起什麼作用?《條例》對人行橫道燈信號有哪些規定? 答:人行橫道燈信號是用來專門控制人行橫道通行的信號,用以引導行人安全橫過馬路。《條例》第12條規定:「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第三部分 交通標志、標線 12、什麼是道路交通標志? 答:道路交通標志是用圖形符號或文字,配上特定的顏色,向人們傳遞特定的道路信息,表達交通管理指令的靜態交通安全設施。 13、交通標志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①向人們提供交通信息,預示道路某一地段的地理狀況和周圍環境; ②控制交通流量、速度,合理組織和科學疏導車輛、行人通行; ③為人們指路導向; ④可以作為守法和執法的依據。 14、警告標志的作用是什麼? 答: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向人們提供危險信息,提醒及早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5、警告標志的形狀和顏色是怎樣的? 答:它的形狀是頂角向上的等邊三角形,牌面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16、禁令標志的作用是什麼? 答: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具有嚴格的強制性。 17、禁令標志的形狀和顏色是怎樣的? 答:它的形狀分為圓形和頂角向下的等邊三角形,其顏色除個別標志外,一般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18、指示標志的作用是什麼? 答: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19、指示標志的形狀和顏色是怎樣的? 答:它的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三種。牌面顏色為藍底、白圖案。 20、指路標志的作用是什麼? 答:指路標志是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21、指路標志的形狀和顏色是怎樣的? 答:它的形狀除地點識別標志外,一般為長方形和正方形。其顏色除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外,一般為藍底、白圖案,高速公路為綠底、白圖案。 22、什麼是道路交通標線? 答:道路交通標線是指用不同顏色、線條、符號、文字、箭頭、立面標記和突起路標以及路邊線輪廓標等,敷設於路面和構造物上的、用以限制和引導車輛、行人通行的交通安全設施。 23、道路交通標線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答:它的作用有:一是實行分道行駛;二是渠化平交路口交通流;三是預告行進方向,指導和提醒駕駛員安全通行;四是為守法和執法提供依據。 24、什麼是人行橫道線? 答:人行橫道線是表示准許行人可以利用這個橫道線橫穿車行道的標線。該線為數條平行於車道中心線的條紋白色實線,俗稱「斑馬線」。 第四部分 安全走路常識 25、《條例》第 63條中對行人橫過車行道有哪些規定? 答: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26、《條例》規定: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請問,「靠路邊行走」的含義是什麼? 答:一般指從道路邊緣線(含路肩)算起,往路中不超過1米的范圍內。 27、通過鐵路道口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通過鐵路道口應遵守道口信號和看守人員的指揮;道口欄桿關閉時和信號要求停止行進時,必須停在停止線以外,無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鐵軌五米以外;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須停步瞭望,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28、行人橫過車行道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一是要選擇好橫穿地點;二是要注意觀察和避讓來往車輛,先看左後看右,選擇好穿越時機;三是要及時亮相,讓司機及早發現你有橫穿意圖,以便採取安全避讓措施;四是要直行迅速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也不要斜穿、追逐、猛跑或者中途停下、中途後退。 29、行人橫過馬路時如何選擇好橫穿地點? 答:在設置人行橫道的道路上,要走人行橫道或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不要圖近道方便而招來不幸。在沒有設置人行橫道的道路上,要選擇視野開闊、站在車行道邊上能一眼觀察左右兩側100米以外有否來車的地方穿越,不要選在來車駕駛員的視線盲區內穿越,更不能從停靠在路邊的車輛前後突然橫穿公路。 30、行人橫穿馬路時怎樣才能使駕駛員提早發現你有橫穿的意圖? 答:行人要在橫穿馬路前先停下,然後轉身面朝馬路對側,再向左右觀看。有這三個動作,駕駛員基本上就能判斷出你有橫穿馬路的意圖。 31、為什麼《條例》中規定「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答:道路上的各種護欄是防護用具,是交通管理的重要設施。設護欄的路段都是交通流量比較大、情況比較復雜的地方,是不準行人隨意穿越、倚坐的,這不僅是為了保障行人的交通安全,同時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需要。 32、為什麼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答:因為扒車會使身體懸空,很容易被車輛甩掉造成人身傷亡;追車則容易摔倒且跑動慣力常使人體與突然減速的車輛相撞;強行攔車容易因車輛急剎車而方向失控,將攔車者撞傷或撞死;拋物擊車不僅是破壞公物的違法行為,而且常造成駕駛員驚嚇而出事。 33、要教育學生和自己的子女在上學放學的路上行走時注意哪些事項? 答:要教育學生和子女在公路上行走時集中精神,不要在行走時東張西望、邊走邊看書;不要在路上嬉戲玩鬧;不要向過往車輛扔石塊或攀爬車廂;不要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馬路;雨天撐傘不要遮擋視線、冒失行走,要注意抬頭觀察路面車輛來往情況;不要貪圖便當而翻越路上護欄;小學生放學時學校應積極推行「路隊制」,配戴小黃帽等。 34、對學齡前兒童上路,《條例》有何規定? 答:《條例》第63條規定:「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這是因為學齡前兒童幼小無知,無交通行為能力,且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喜歡跑動,如單獨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非常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35、在交通安全方面,家長要對學齡前兒童進行一些什麼教育與指導? 答:一要有意識地讓兒童認識道路交通的危險性,通過灌輸,讓孩子從小就樹立上道路有一定危險的意識;二是在閑假時間可多帶孩子上路走走,培養孩子從小掌握基本的走路常識,通過多次現場講解,讓孩子有個深刻印象;三是培養小孩對復雜的現代交通的觀察能力;四是在幼兒園階段,就要開始教會他們識別車道、過街斑馬線,懂得紅綠燈信號的作用等;五要在孩子5歲以後開始有意識地培養孩子正確橫穿道路的方法,從小養成一停、二看、三通過的好習慣。 36、夏天氣候悶熱,行人要特別注意哪些道路上的交通安全問題? 答:白天不要在樹蔭底下的道路上乘涼、玩耍,晚上不要在路邊擺櫈子搭床鋪聊天、講故事、納涼、睡覺。遇到雷雨時,不要為了避雨就在路上低頭猛跑,這些行為都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第五部分 安全騎車常識 37、威脅自行車交通安全的因素有哪些? 答:在以機動車為主導地位的現代交通中,自行車始終是處於弱者地位,並且無安全防護設施,行駛中穩定性差,加上目前很多道路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混行的混合交通,這不僅會給騎車者的安全帶來很大威脅,如果騎車者不遵守交通法規,還會影響其它機動車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38、《條例》對在道路上騎自行車的年齡有什麼規定? 答:《條例》第29條4款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39、騎自行車上路前要作好哪些安全檢查? 答:一查車座固定狀況。二查車把與前輪是否成直角,固定是否牢靠。三查前後車閘是否靈敏有效。四查車鈴是否會響,安裝位置是否適宜。五查車尾部是否裝有反射器,是否清潔。 40、在道路上允許自行車行駛的空間有哪些? 答:自行車應遵守右側通行原則,在道路上不得靠左行駛。其允許行駛的空間是: ①非機動車道; ②自行車專用道; ③在沒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隔的道路上應靠路邊行駛,其行駛空間是從道路路面右側邊緣線算起,不能超過1.5米。 41、自行車在人行道或機動車道借道通行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應注意以下四點:一是借用人行道時,不準騎行只准牽行。二是當非機動車道被機動車臨時佔用而受阻時,允許自行車在堵塞點前10米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繞過堵塞點後應立即回歸非機動車道。三是騎自行車橫過馬路時,在設有人行橫道的路上,應在人行橫道線內通過,橫穿有4個機動車道的道路時,應下車牽行;在沒有設人行橫道的道路上,應下車觀察,確認安全後方可橫穿。四是當自行車要繞過剛停下的車輛時,要注意防止該車車門會突然打開,尤其對計程車、轎車更要提防,以免撞上打開的車門而意外受傷。 42、騎自行車須轉彎時要注意哪些事項?為什麼? 答:騎自行車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轉彎太快,難以處理突然遇到的復雜情況,特別是在左轉彎時要借道通過上下行的機動車道和路左的非機動車道,潛在危險更多,因此在減速慢行的同時,要回頭看清後邊來車的距離和速度,決不準突然猛拐。伸手示意是讓後面來車獲得前邊轉彎者動態的信號。 43、騎自行車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應注意哪些事? 答: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擺動示意,不準妨礙後面車輛行駛。 44、為什麼在騎自行車時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答:這是因為雙手離把會失去方向操縱。攀扶其他車輛就更加危險,由於所攀扶的車輛隨時可能緊急制動、突然加速、急轉彎等,而攀扶者又不能預見這些情況,因此極易發生危險。手中持物則會影響控制方向和剎車。 45、騎自行車為什麼不準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答:騎車扶他人身體並行不僅影響後車行駛,也減少騎車的安全系數。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不僅妨礙他人通行,也十分的不安全,隨時都可發生自摔、互撞、撞人、被撞等事故。 46、《條例》對自行車的停放有哪些規定? 答:《條例》第61條規定:「車輛停放,必須在停車場或准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 47、《條例》對自行車的載物有什麼規定? 答:《條例》第31條1款規定:「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準超出車把15厘米,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輪,後端不準超出車身30厘米。」 48、風雨天氣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大風大雨的天氣最好不要騎車,如果要騎車,就要做到順風不騎快車,迎風不低頭猛踏,要注意看清前後左右車輛,不要一手撐傘,一手握把,也不要用雨衣將頭臉遮蓋,影響自己的視線。 第六部分 安全乘車常識 49、等候乘坐車輛應遵守哪些規定? 答:①要在站台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候車。 ②要排隊依次候車,不要爭先恐後。 ③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50、為什麼不準在車輛未完全停下來時就跳入車行道攔車、爭上車搶坐位? 答:因為車子還未停穩,如果突然攔在車前,往往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同時因眾人爭搶,不巧被人擠倒或把他人擠倒,都可能引發事故。 51、《條例》為什麼規定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答: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擠壓、碰撞、失落或車輛震動過程中引起燃燒和爆炸,嚴重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52、乘坐貨運機動車時為什麼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答:①貨運車廂僅為裝卸貨物方便而設計,沒有考慮乘車人安全而設置扶手、座位等設施;②防止車輛轉彎時的離心作用或行駛中因車身顛簸而將乘車人甩出車外;③防止乘車人被車外物體刮碰;④因行駛過程車廂平衡性能下降,或車輛速度變化時,站立者容易摔倒。 53、乘車時為什麼不能將頭、手伸出車外? 答:因為乘車人將頭、手等伸出車外,容易被相交的車輛、樹木或路邊建築物碰刮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54、為什麼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跳車? 答:車輛行駛中跳車,由於慣性的影響和流動氣壓強的作用,會使人在離跳車地點一定距離後摔落在地,容易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55、乘坐兩輪摩托車後座要遵守哪些規定? 答:乘坐兩輪摩托車後座時,首先記住要正面跨坐,不要側坐。其次要戴安全頭盔。三是不滿12歲的兒童,不準乘坐兩輪、側三輪摩托車的後座。 56、乘車到達目的地後,在下車時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①須等車停穩後再下。開門後,先在車門口觀察一下車旁邊有無自行車或摩托車騎近,切忌不看車下情況就貿然跳下,而被跟近的車輛撞傷。 ②乘坐小型客車時,在打開車門前要觀察有否自行車和摩托車駛近,要在沒有車輛駛近的情況下再開門,防止車門突然打開使後面跟上的自行車或摩托車措手不及,撞上車門而發生意外。 ③下車後,不能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前或車後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來車後,選擇適當時機再橫穿馬路。 第七部分 道路管理常識 57、公安機關對道路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公安機關對道路的管理,其內容包括六個方面:①道路佔用管理;②道路挖掘管理;③道路站線管理;④道路附設物管理;⑤道路鐵路道口管理;⑥道路停車場(庫)管理。 58、《條例》對非交通佔用道路有哪些規定? 答: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準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不準在道路上打場、曬糧、放牧、堆肥和傾倒廢物。 59、《條例》對挖掘道路有哪些規定? 答:除市政、公路部門日常維修、養護道路作業外,其他單位需要挖掘道路時,須經市政或公路管理部門同意後,由公安機關辦理手續。施工現場須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竣工後須及時清理現場,修復路面和道路設施。未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挖掘街道或胡同路面的,可處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第八部分 交通違章處罰 60、什麼是交通違章行為? 答:交通違章行為是指妨礙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 61、交通違章行為具有哪些基本特徵? 答:交通違章行為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徵:一是有輕微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妨礙道路交通管理秩序。二是有違反《條例》規定的行為,具有違法性。三是應受到交通違章處罰。 62、違章處罰的性質是什麼? 答:交通違章處罰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條例》的人所實施的一種行政性的強制方法,它的處罰屬行政處罰。 63、違章處罰有哪些特點? 答:具有以下四個特點:①執行交通違章處罰的機關只能是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其他任何機關都無權行使處罰權。②交通違章處罰的對象是違反《條例》的人,不適用於其他違法行為。③交通違章處罰是一種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④交通違章處罰的法律依據有《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 64、違章處罰的目的是什麼? 答:是通過強制性的教育和懲罰,達到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的暢通和安全,增強人們的守法觀念,從而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 65、違章處罰為什麼有懲戒作用? 答:通過處罰,使交通違章者受到更深刻的教育,促其認識交通違章行為的危害性,從而改正錯誤,不再重犯。 66、違章處罰為什麼有預防作用? 答:通過對交通違章者的處罰,對於那些有可能違反交通法規規定的人,可以起到警戒作用,從而預防和減少交通違章行為的發生。 67、違章處罰為什麼能起到教育作用? 答:通過對少數交通違章者的處罰,可以教育廣大人民群眾懂得交通法規,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使他們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宣傳交通法規和維護交通法規。 68、交通違章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答:交通違章處罰的種類有4種:一是警告,二是罰款,三是拘留,四是弔扣駕駛證。 69、交通違章處罰中的「拘留」有什麼規定? 答:拘留是公安機關對交通違章行為人短期內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處罰,是交通違章處罰中較重的一種。拘留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拘留的期限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70、交通違章處罰的裁決機關是哪裡? 答:是公安機關。 71、交通違章按事實和情節,它的處罰尺度可分為哪六個檔次? 答:①處15天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弔扣6個月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弔扣6個月以上、12個月以下駕駛證。 ②處1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弔扣4個月以下駕駛證。 ③處5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弔扣3個月以下駕駛證。 ④處30元以下罰款,可以單處弔扣2個月以下駕駛證。 ⑤處20元以下罰款,可以單處弔扣1個月以下駕駛證。 ⑥處5元以下罰款,對機動車駕駛員可以並處弔扣1個月以下駕駛證。 72、對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處罰,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答:當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向原裁決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申請復議,當事人對復議仍有異議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第九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73、什麼是道路交通事故? 答: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74、處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機關是誰? 答:公安部是國務院處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機關。縣以上各級公安機關是同級人民政府處理本行政區域內交通事故的主管機關。 75、交通事故預付款的預付對象是什麼? 答:預付對象嚴格限定於需要醫院搶救治療的受傷者,除了受傷的人外,其他的如財物和車輛的損失都不屬於預付對象范圍。 76、交通事故預付款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答:預付款的使用范圍僅限於事故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所需的醫療費,費用項目參照公費醫療內容執行。傷者自購的葯品、補品,與這次事故無關的原有傷疾的治療,該出院卻不出院的額外費用,均不能在預付費中開支。 77、交通事故的賠償原則有哪些? 答:賠償原則有三條:一是過錯賠償原則,有過錯應賠償,無過錯不賠償;二是以責論償原則,按過錯方的責任大小來決定其應承擔的賠償費用;三是特定情況下的無過錯賠償原則。 78、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對擅自扣人、扣車、扣物、妨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可作哪些處理? 答:責令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外,可視情節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⑺ 交通安全小知識(240字)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性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1、安全橫過道路
上學、放學和外出活動,我們幾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證安全,這裡面的學問可多著呢!有不少行人,因為沒有掌握好安全橫過道路的要領,結果喪身與汽車輪子底下。
橫過道路時,要選擇有人行橫道的地方。這是行人享有「先行權」的安全地帶。在這個地帶,機動車的行駛速度一般都要減慢,駕駛員也比較注意行人的動態。在沒劃有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道路,要特別注意避讓來往的車輛。避讓車輛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左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才走入車行道;再看右邊是否有來車,沒有來車時就可以安全橫過道路了。
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隨便亂穿,或者在汽車已經臨近時急匆匆過道路,都是十分危險的舉動。

2、乘車
乘坐公共車輛,應該遵守公共秩序,講究社會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車時,應依次排隊,站在道路邊或站台上等候,不應擁擠在車行道上,更不準站在道路中間攔車。上車時,應等汽車靠站停穩,先讓車上的乘客下完車,再按次序上車,不能爭先恐後。上車後,應主動買票,主動讓座給老人、病人、殘疾人、孕婦或懷抱嬰兒的乘客。車輛行駛時,要拉住扶手,頭、手不能伸出車窗外,以免被來往車輛碰擦。下車時,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擠。下車後,應隨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橫過車行道的,應從人行道內通過;千萬不能在車前車尾急穿,這樣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戲場
道路是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戲、追逐,把它當作「游戲場」,放學以後在道路拉開「場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礙車輛的通行又會被車輛撞傷,是不允許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繩、踢毽子,會給行人的通行帶來困難,是妨礙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穿,甚至相互扔石子,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學,因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扒車和向汽車投擲石塊,以此為樂,這是最最危險的舉動,一旦被車撞倒,後果不堪設想。
道路不是游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們要互相提醒,大膽勸阻,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4、避讓轉彎車輛
當汽車的方向燈一閃一閃時,告戒人們,汽車要轉彎了。我們應該注意避讓轉彎車輛。
現代汽車的轉向,都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汽車轉彎時所佔用的空間往往大於車輛固有的寬度。前輪行駛的軌跡不與後輪的軌跡重合,也就是說,前後兩只輪子不會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就是汽車轉彎的「內輪差」。由於這種「內輪差」,使汽車轉彎時,前輪可以通過道路的某一物體,而後輪卻不能通過。
懂得了汽車轉彎的基本原理後,我們在道路上碰見轉彎的車輛時,不能靠車輛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車頭可以過去,就沒有事情了。其實如果你離轉彎汽車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車尾撞倒。

5、騎自行車常識
我國十世界上擁有自行車最多的國家,十世界公認的「自行車王國」。
自行車輕巧靈活,車速自便,維修簡單,並且不使用燃料,無廢氣污染,無雜訊,因此特別受人青睞。但是,自行車靠騎車人用雙腳踩動踏板,由鏈條來帶動後輪向前滾動,在行進時要用雙手握住車把來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穩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傷。
從保證交通安全出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而當你已經達到法定的騎車年齡,准備騎車時,則必須認真地學一學有關騎自行車的規定,要掌握騎自行車的基本要領。
自行車首先應該保持機件完好,安全設施齊全,牌、證齊全。出發之前,應該先檢查一下鈴、鎖、剎車、車輪、踏腳、鏈條、撐腳、坐墊等是否完好有效。
學騎自行車時,應選擇人車稀少的道路或廣場、操場。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學騎自行車。
當你已經掌握騎車技術,可以單獨騎車時,你還應該掌握一下幾條騎車規范:
一是,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順序行駛,嚴禁駛入機動車道。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和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行駛,應盡量靠右邊行駛,不能騎車在道路中間,不要數車並行,逆向行駛。
二是,騎車至路口,應主動地讓機動車先行。遇紅燈停止信號時,應停在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嚴禁用推行或繞行的方法闖越紅燈。
三是,騎車轉變時,要伸手示意。左轉彎時伸出左手示意;同時要選擇前後暫無來往車輛時轉彎,切不可在機動車駛近時急轉猛拐,爭道搶行;也不要彎小轉。
四是,自行車在道路上停放,應按交通標志指定的地點和范圍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設置交通標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響車輛、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騎自行車載物,長度不能超過車身,寬度不能超出車把寬度,高度不能超過騎車人的雙肩。騎自行車在市區道路上不準帶人。
六是,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
七是,不準一手扶把,一手撐傘騎車。撐傘時,要下車推行。
騎自行車的安全問題是個大問題,在各類交通事故種,自行車事故要佔總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車給人們的交通帶來了便利,自行車同時也給人們帶來了不幸。為此,我們應該嚴格遵守騎車規范,避免成為自行車的「犧牲品」。
2005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減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減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傷,同比減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財產損失18.8億元,同比減少5.1億元,下降21.2%。萬車死亡率為7.6,比2004年減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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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一、29個省(區、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

2005年,全國有29個省(區、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遼寧、黑龍江、江西、河南、貴州6個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幅超過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較多,中間月份事故相對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間時段交通死亡事故多發

2005年,全國發生於日間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導致51125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60.6%和51.8%;夜間發生177539起,導致47613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間時段(14:00~22:00)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較高,共死亡44835人,占總數的45.4%。

四、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肇事減少

2005年,全國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92.7%和92.2%。因非機動車駕駛人、乘車人及行人過錯導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4.5%和4.3%。

因超速行駛導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勞駕駛導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違法超車、會車導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違法佔道行駛導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員客車交通事故導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貨車、小客車和摩托車肇事突出,營運車輛交通事故減少

2005年,大貨車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總數的21.8%;小型客車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總數的20.6%;摩托車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總數的21%。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和拖拉機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總數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營運車輛肇事135114起,導致38752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30%和39.2%,與2004年相比分別下降16.3%和 6.1%。其中,營運客車肇事51247起,導致10566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發生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交通事故403起,導致268人死亡,與2004年相比分別下降3.2%和15.1%。

六、低駕齡駕駛人肇事減少,但所佔比例較高

2005年,全國3年以下駕齡機動車駕駛人肇事共導致31534人死亡,佔全部機動車駕駛人肇事導致死亡總人數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駕齡駕駛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從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駕齡機動車駕駛人駕駛大貨車肇事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佔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肇事致死人數的26.3%;其次是駕駛小客車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佔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肇事致死人數的24.3%;駕駛兩輪摩托車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佔3年以下駕齡駕駛人肇事致死人數的 13.3%

七、二、三級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國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39.4%和 22.3%。

從公路技術等級看,二、三級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總數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總數的6.5%,比2004年上升2.8%。從公路行政等級看,國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總數的53.7%。

八、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所佔比例較大

2005年,全國縣道、鄉道等農村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22.6%和24%。全國農業人員及農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總數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傷107792人,占總數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發

2005年,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傷。與2004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數減少45人,下降5.3%;受傷人數減少172人,下降19.6%。

(一)24個省(區、市)發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廣東各發生4起,山西、雲南各發生3起,河北、內蒙古、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西、重慶、貴州、西藏、陝西、甘肅、青海13個省(區、市)各發生2起。山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等省(區、市)發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數比2004年減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減少7起,廣西同比減少3起。另外,江蘇、廣東、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較多。平均每月發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於其他月份,分別發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運期間發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減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駛、疲勞駕駛、客車超員等交通違法嚴重,機械故障導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駕駛人超速行駛導致12起,占總數的25.5%;因疲勞駕駛導致7起,占總數的14.8%;因違法超車、違法佔道行駛等導致事故5起,占總數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車超員違法行為,占總數的36.2%。此外,因機動車制動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導致9起事故,占總數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營運車輛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營運客車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61.7%和60%。跨省長途營運客車肇事12起,占營運客車事故總數的41.4%;中短途營運客車肇事17起,占營運客車事故總數的58.6%。營運貨車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34%和36.7%。

(五)國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發。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發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別占總數的93.6%和92.3%。其中,國道、省道上共發生22起,比2004年減少2起,占總數的46.8%;縣道、鄉道上共發生7起,同比減少15起。高速公路上發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態以單方事故為主,墜車事故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發生單方事故28起,占總數的59.6%。其中,有21起為墜車事故,多發生在西部多山地區,占總數的44.6%。非單方事故中,發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兩者合計占事故總起數32.6%。(資料來源:公安部)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60711/13460288_2.html

公安部通報06年上半年全國道路交通安全情況(3)
2006-07-11 10:43:01

下半年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發展趨勢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國道路交通運量將持續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將加大公路事故預防工作的難度;農民生產、生活出行增多,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違法載人現象仍將存在。進入7月份,持續高溫天氣,疲勞駕駛將對交通安全產生一定影響;暑期旅遊和晨間道路交通活動增多。從2001年至2005年交通事故統計數據看,7月份平均發生交通事故52803起,死亡人數在7700人至8900人之間,平均死亡8438人,佔全年總死亡人數的8 %,高於3月、4月、5月、6月;平均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平均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起。

針對交通安全嚴峻形勢,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數同比減少的工作目標,全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繼續深入貫徹4·17會議精神,深化「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全面推進「平安暢通縣區」活動,繼續開展專項整治。第三季度要繼續把預防群死群傷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為重點,抓住事故易發、多發的重點省份,解決突出問題,實施重點突破帶動全局戰略。為此,公安部決定從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廣西、廣東、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等9省(區、市)開展為期3個月的預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通過依法從嚴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在嚴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強化運輸企業交通安全檢查,在督促企業落實責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險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條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識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調查研究,在認識和把握事故規律上有新的突破。總之,通過開展專項行動,消除一批客運安全隱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險路段,查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使公路和農村地區道路通行秩序明顯好轉,群死群傷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再次感謝新聞媒體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新聞媒體繼續發揮宣傳陣地作用,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使全社會都來關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

04年全國交通事故517889起 10707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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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uto.tom.com?? 2005年01月14日20時55分?來源:法制晚報??羅媛

公安部發出通報 2004年全國共發生交通事故517889起 造成107077人死亡 全國九萬餘人命喪司機違規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去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因駕駛員違法駕車導致交通事故的有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佔全年死亡總數的87.4%。

據公安部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駛、佔道行駛、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等原因造成的人員死亡比較突出。

據了解,2004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相對集中在春運期間,地點相對集中在西南部地區,僅在春運40天內,就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傷特大事故18起,占總數的32.7%。

為春運出台新措施
為確保今年春運工作安全展開,公安部作出不合格車輛禁止上路、嚴禁長途客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規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楊鈞介紹,春運期間,各級公安機關要組織開展客運交通安全大檢查,要會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督促客運企業和業主對大、中型客車的運行安全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另外,要加強路面交通管理和控制,及時了解掌握雨、雪、霧等惡劣氣候對道路通行的影響,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山區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