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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入睡知識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9-13 11:23:44

⑴ 關於睡眠和夢的心理學認識

每天晚上,我們都會夢到各種各樣的場景,有快樂的,有悲傷的,有思念的,也有自己恐懼的。夢是自己的私密領域,夢里,我們遇見最真實的自己。有時候,一個噩夢讓我們一整晚都沒有休息好,我們會說,昨晚做了一整晚的噩夢,但是,事實真的是這樣么?讓我們來看看事實到底是什麼。

通常,人們習慣地認為成人每天應該有8小時的睡眠,但實際個體差異相當大。有的人可能睡夠4~6個小時就能滿足生理需要,健康人群中大約有10%屬於這種情況,15%的人睡眠超過8個小時甚至更多,總人口的平均睡眠時間大約為7.5個小時。

那麼,在這長大8個小時的睡眠時間里,我們是一直沉睡在夢境里么?其實,睡眠是分階段的。

睡眠分期與節律

睡眠共分5期,每晚8小時的睡眠中,每90分鍾前後各個睡眠期循環一次。其中前四期為非快速眼動睡眠(NREM)或稱慢波睡眠(SWS),最後一期為快速眼動睡眠(REM)。

SWS是從朦朧入睡開始,隨後睡眠逐漸加深,一直以來到熟睡的整個過程。此期腦電呈慢波,眼球沒有活動,故稱非快速眼動睡眠。按睡眠時的腦電圖模式,此期又分為4期。

入睡期:是清醒和睡眠之間的轉換期,人非常容易醒來,約占睡眠總時間的10%。

淺睡期:此期容易覺醒,入睡困難者,常自行驚醒,約占整個睡眠期的50%。

中睡期:此期意識消失,不易覺醒,在每個睡眠周期約延續1小時前後。

深睡期:此期睡眠深,覺醒相當困難,在每個睡眠周期中約持續30分鍾,然後進入快速眼動睡眠。

在整個睡眠周期中,SWS與REM有規律地交替出現,兩種不同時相睡眠各出現一次為一個睡眠期。每個周期歷時70~90分鍾,入睡後必須先經過SWS階段,才能進入REM。

夢的出現與意義

我們的夢境,就是發生在REM時期,即快速眼動期。每次快速眼動持續時間的長短因人而異,就一個人來說,第一次出現快速眼動後,大約持續5--10分鍾,以後加長,最後一次可長達40分鍾。

人平均每天晚上會做6~7個夢,但是我們記得的夢境一般是最後一個或幾個夢境。所以說,困擾我們一整晚的夢境,其實只是在最後的10分鍾內REM時期發生的一個夢境。

有這么一種說法,夢是潛意識中願望的滿足。所以,在精神分析學派當中,夢的解析被作為理解潛意識心理的捷徑。在精神分析中,夢的解析與移情、自由聯想並稱為精神分析療法的三把手術刀。在這樣的一個理論前提下,夢境中出現的意象都是有背後的深意的。例如,我們夢到蛇,這是潛意識中被壓抑的性沒有得到滿足。但是這些意象所代表的內容不是固定的,會受個人的經驗所影響,所以不要隨意的下定論,尊重做夢的人的自我經驗。

如何控制夢境

這里的控制夢境,包括個人與他人的夢境。

先說說控制他人的夢境吧。想要他人不做夢,只要在他快速眼動期的時候叫醒他就可以了。在心理學上有一個非常經典的夢境剝奪實驗,實驗要求助手在被試進入快速眼動期的時候就把被試叫醒。由於我們知道,夢境是發生在快速眼動期的,在這個階段,人的眼球會不自覺的運動,助手在這個時候把被試叫醒,被試通常會報告說正在做夢。如此循環,結果發現,對夢的剝奪,會導致人體一系列生生理異常。如脈搏、血壓、體溫以及皮膚電壓均增加,植物神經系統機能有所減弱。同時還會引起人心理上一系列不良反應,如緊張、焦慮、易怒、記憶障礙、出現幻覺、定向障礙等。顯然,做夢已成為人體一種正常的必不可少的生理過程。

⑵ 用心理學解釋為什麼有時候越想睡越睡不著

致人失眠的心理問題 怕失眠心理: 許多失眠患者都有失眠期待性焦慮,晚上一上床就擔心睡不著,或是盡力讓自己快入睡,結果適得其反。越擔心越睡不著,越睡不著越擔心,導致了失眠的惡性循環。 人大腦皮層的高級神經活動有興奮與抑制兩個過程。白天腦細胞處於興奮狀態。工作一天後,就需要休整,進入抑制狀態而睡眠。待休整一夜後,又轉為清醒。大腦皮層的興奮與抑制相互協調,交替形成周而復始的睡眠節律。「怕失眠,想入睡」,本意是想睡,但這樣想就導致了腦細胞的興奮。因此,越怕失眠,越想入睡,腦細胞就越興奮,故而就更加失眠。 夢有害心理: 不少自稱失眠的人,不能正確看待夢,認為夢是睡眠不佳的表現,對人體有害,甚至有人誤認為多夢就是失眠。這些錯誤觀念往往使人焦慮,擔心入睡後會再做夢,這種「警戒」心理,往往影響睡眠質量。而科學證明,做夢不僅是一種正常的心理現象,而且是大腦的一種工作方式,可清除白天不必要的信息,有助於記憶。 自責心理: 有些人因為一次過失後,感到內疚自責,在腦子里重演過失事件,並懊悔自己當初沒有妥善處理。白天由於事情多,自責懊悔情緒稍輕,到夜晚則在自責、懊悔的幻想與興奮中,久久難眠。

⑶ 改變心理學的40項研究 ·研究6 睡眠,毫無疑問就會做夢

研究6 睡眠,毫無疑問就會做夢

Aserinsky, E., & Kleitman, N.(1953).Regularly occurring periods of eye mobility and concomitant phenomena ring sleep.Science,118, 273-274.

Dement, W.(1960).The effect of dream deprivation.Science,131,1705-1707.

正如你所看到的,這一部分與其他部分相比有些不同,因為在這里我們探討了兩項研究。第一項研究發現了與睡眠和做夢有關的一些基本現象,為第二項研究提供了可能性。本章的主要內容是維廉·迪蒙特(William Dement)關於做夢剝奪的研究,但為了讓讀者對此有所准備,我們首先介紹尤金·阿瑟瑞斯基(Eugene Aserinsky)的發現。

1952年,當阿瑟瑞斯基還是個研究生時,就開始了有關睡眠的研究。他研究的一部分是觀察睡眠中的嬰兒。他發現,當嬰兒睡眠時,總會周期性地出現主動性眼動,而在其他時間里,僅偶爾出現慢速眼球運動。他認為可能這些主動性的眼動會與做夢有關。然而,嬰兒不可能告訴他自己是否在做夢。所以,為了驗證他的想法,他將研究范圍擴展到成人。

阿瑟瑞斯基和他的同事納撒尼爾·克特曼(Nathaniel Kleitman)徵召了20名正常成年人作為被試。電極裝置被連接在被試眼部周圍的肌肉上,電極的另一端用導線與靈敏的電子測量儀器相連接,導線一直延伸到隔壁房間,研究者在那兒監控被試的睡眠。然後被試就可以正常地入睡了(每個被試參加觀測不止一夜)。整個夜晚,無論在主動性的眼動期,還是很少或根本沒有眼動的時期,主試很可能會把被試叫醒,並對其進行「詢問」。叫醒被試的目的是詢問他們是否在做夢以及是否還記得夢的內容。研究結果相當具有啟發性。

綜合所有被試的觀察結果,在快速眼動睡眠期間,被試總共被喚醒27人次。其中,20人詳細報告了非常形象的夢境,其餘的7人報告「感覺到在做夢」,但無法回憶詳細內容。在無眼動期間,共喚醒被試23人次,其中,有19人次沒有報告任何夢境;其餘4人次模糊地感到好像是在做夢,但無法描述其夢境的內容。在有些情況下,允許被試整夜睡眠而不被打擾。結果發現,在平均7個小時的睡眠過程中,被試出現3到4次主動眼動期。

今天我們已經非常熟悉阿瑟瑞斯基對REM睡眠(快速眼動睡眠)或者有夢睡眠的發現,而在當時卻並不是很引人注目。他的發現引出了大量關於睡眠和做夢的研究,而且其數量與日俱增。多年來,隨著生理記錄儀器和研究方法的日趨成熟,我們可以進一步深化阿瑟瑞斯基的發現,並揭開睡眠的神秘面紗。

例如,我們現在已經知道,當你入睡後,睡眠共經歷四個階段:開始是淺睡眠階段(階段1),接著進入越來越深的睡眠階段。然後,當你達到最深的深度睡眠階段(階段4)後,便開始依次返回到最初的階段,你的睡眠會越來越淺。當你即將再次進入睡眠的第一階段時,就會出現一個叫作REM睡眠的特殊階段。做夢大多出現在REM睡眠階段。然而,與普遍想法相反的是,科學研究發現,在REM睡眠期間,人們並不經常挪動身體。來自大腦的電化學信息能夠麻痹你的肌肉,使你的身體不能動彈。有了這樣一種生存機制,人們才不會用肢體去演繹夢境,從而避免了傷害自己或者出現更糟的後果。

短暫的REM睡眠期後,你又重新開始睡眠的四個階段,稱為「非快速眼動睡眠」(NON-REM或NREM)。整個夜晚,REM睡眠和NREM睡眠交替出現約5到6次(大約入睡90分鍾以後第一次出現REM睡眠),隨後NREM睡眠越來越短,而REM睡眠越來越長(因此,這就是人在清晨時做夢較多的原因)。順便提一下,每個人都會做夢。雖然有少部分人聲稱他們從不記得做過夢,但研究證明所有人都會做夢。

所有的這些認識都產生於阿瑟瑞斯基在20世紀50年代早期對REM睡眠的研究發現。繼阿瑟瑞斯基之後,斯坦福大學的威廉·迪蒙特(William Dement)為我們提供了很多關於睡眠和夢的非常有價值的信息。大約從阿瑟瑞斯基的發現開始,迪蒙特就開始了對睡眠與做夢數十年極具開創性的研究。

理論假設

在前人的研究中,有一項發現對迪蒙特影響最大,那就是每個人每天晚上都會做夢。正如迪蒙特在他的文章中所說的:「由於睡覺的人每晚都會出現大量的夢境,你可能會問,從某種意義上說,大量的夢是否成為人的生命所必不可少且至關重要的一部分。」(P.1705)進而,他提出,如果這一前提成立,那麼「夢被完全地或部分地剝奪了,人是否還能繼續正常地活動?夢在心理學意義上是必需的,還是在生理學意義上是必需的,或是二者兼而有之」(P.1705)。

迪蒙特決定通過剝奪被試做夢的機會來嘗試回答這幾個問題。起初,他嘗試使用具有鎮靜作用的葯物來阻止被試做夢,但葯物本身對被試睡眠模式的影響太大,以至於無法得到有效的結果。所以,他決定使用「有些過激的方法」,就是每當被試在夜裡進入REM睡眠中,就把他們叫醒。

方法

這篇論文報告了一項研究計劃中前8名被試的情況,該項研究與睡眠和做夢有關,且現在仍在進行。被試全部為男性,年齡從23歲到32歲。被試在他們通常的入睡時間來到睡眠實驗室。為記錄腦電波圖形和眼球運動情況,主試把小電極連接到被試的頭皮和眼部周圍。與阿瑟瑞斯基的研究一樣,這些電極的導線穿牆而過連到隔壁房間里,這樣被試可以在安靜而黑暗的房間中入睡。

研究程序是這樣的:開始的幾個晚上,允許被試整夜正常地睡眠。這樣做是為了確定每個被試在正常情況下做夢數量的基線和整個的睡眠模式。獲得這些資料之後,下一步就是要剝奪被試REM睡眠或有夢的睡眠。在以後的幾個夜晚(不同被試被連續剝奪REM睡眠的數量從3夜到7夜不等),每當電極傳導的信息表明被試開始做夢時,實驗者就喚醒被試,要求他在床上坐起來直至有跡象表明他已經完全清醒,幾分鍾後才允許他們再次入睡。

迪蒙特提到一個要點,即在此研究中,主試要求被試在除研究以外的其他任何時間都不能睡覺。這是因為如果被試睡著了或打了個盹兒,他們就可能會做夢,這將會污染實驗結果。

在完成做夢剝奪的研究階段後,被試就進入了實驗的「恢復階段」。在恢復階段(1至6夜不等),允許被試整夜安然入睡而不被打擾。繼續像以前那樣,對他們這一階段的夢進行電子監控並記錄做夢的數量。

之後,給所有被試放幾天假(毫無疑問,他們肯定會很開心)。接下來他們中有6人回到實驗室,繼續進行另一系列干擾睡眠的研究。這次實驗中喚醒的夜晚數及每晚喚醒的次數「完全重復了做夢剝奪實驗階段的情況。唯一不同的是喚醒被試的時間,即改為在兩次眼動(做夢)之間的一段時間內喚醒被試。在做夢開始時,允許被試一直睡下去而不被打擾,當夢自然地結束以後再來喚醒他們」(P.1706)。最後,就像在做夢剝奪階段隨後所做的那樣,給被試相同數量的「恢復夜晚」,這被稱為「控制恢復」階段。這一階段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這樣一種可能,即無論被試做夢與否,剝奪做夢的效果不能簡單歸因於每晚被叫醒的次數。

結果

表2—1總結了研究的主要發現。在建立基線的夜晚,當被試不被打擾地睡覺時,他們每晚的平均睡眠時間為6小時50分鍾。被試用於做夢的平均時間為80分鍾,或占整個睡眠時間的19.5%(見表2—1第1列)。迪蒙特從開頭幾夜的結果中發現,不同被試之間用於做夢的時間驚人地相似。事實上,其做夢時間的變化僅在正負7分鍾之內!

表2—1做夢剝奪實驗的研究結果

*恢復階段第二夜;

**被試在恢復階段之前退出研究。

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檢驗做夢剝奪或REM睡眠剝奪所產生的影響。與此有關的第一個發現是:在做夢剝奪階段,阻止被試進入REM睡眠所需要的喚醒次數。正如你在表2—1中(3a列)所看到的,第一夜,實驗者為了阻止被試進入REM睡眠,喚醒被試的次數在7至22次之間。然而,隨著實驗的進程,為了阻止被試做夢而喚醒被試的次數越來越多。在最後一個夜晚,喚醒被試的次數達到13至30次(3b列)。平均來看,在做夢剝奪結束的那一夜,被試試圖做夢的次數增加到最初的2倍。

第二個也可能是最能說明問題的發現,被試在經歷了幾個被阻止做夢的夜晚以後,其做夢的時間明顯增加。表2—1(第4列)中的數字反映了恢復階段第一夜的情況。這一夜所有人做夢時間平均為112分鍾,占整個睡眠時間的26.6%(而第1列基線夜的做夢時間平均為80分鍾,占整個睡眠的19.5%)。迪蒙特指出,有兩名被試的REM睡眠時間沒有表現出顯著的增加(被試3和被試7)。如果將他們排除後,再來計算全部做夢時間,其平均值為127分鍾,占整個睡眠的29%。這比基線夜的平均值增加了50%。

雖然在表2—1中,只報告了第一個恢復夜晚的數據,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數被試在接連5個夜晚連續表現出做夢時間的增加(與基線相比)。

「等一下!」你會想。也許這里做夢時間的增加與剝奪REM睡眠根本無關。也許這只是由於這些被試被喚醒得過於頻繁。那麼,迪蒙特會讓你記住,他已為你敏捷的觀察做了充分准備。被試中,有6個人在休息了幾天以後又回到實驗室,並嚴格地重復了實驗過程,只不過是在兩次REM睡眠期間被喚醒(次數相同)。在這種條件下,沒有出現做夢時間的顯著增加。在控制喚醒階段以後,用於做夢的平均時間為88分鍾,占整個睡眠的20.1%(第5列)。與第1列的80分鍾和19.5%相比,未發現顯著差異。

討論

迪蒙特從以上研究結果中試探性地得出這樣的結論:人需要夢。倘若不允許人們做夢,經過連續幾夜剝奪做夢的睡眠,似乎就會增加人們做夢的壓力。在經歷做夢剝奪的階段後,被試做夢的數量有所增加(比較3a列和3b列),且做夢的時間也顯著延長(比較第4列和第1列),這兩點在他的發現中顯而易見。他還指出,這種增長會持續幾個晚上,以便在數量上盡量補償被剝奪的夢。盡管迪蒙特那時沒有使用這一專業術語,如今這個重要的發現被稱為「REM反彈」(REM-rebound)效應。

在這篇簡明而不同凡響的論文中還有一些有趣的額外發現。如果重新查看一下表2—1,就會發現,如我們先前所說,有2名被試未表現出顯著的REM反彈(被試3和被試7)。在研究中被試相對較少時,對這些特例的解釋就顯得十分重要了。迪蒙特發現,不難解釋被試7做夢時間的增加較少這一現象:「他在恢復期的第一天晚上沒能表現出做夢時間的增加,是由於來實驗室之前,他在一個聚會上喝了幾杯雞尾酒,因此預期會出現的做夢時間的增加被酒精的抑製作用抵銷了。」(P.1706)

然而,對被試3解釋起來就比較困難。盡管在做夢剝奪階段,他的喚醒次數增幅最大(從7變為30),但在恢復期的5天晚上,他沒有表現出任何REM反彈。迪蒙特承認這名被試是其研究的特例。他從理論上推測認為,這名被試可能具有異常穩定的睡眠模式,以至於可以抵禦任何變化。

最後,對8名被試進行監控,以觀察是否會因為REM睡眠的剝奪而使其行為受到影響。所有被試在REM睡眠干擾階段都出現了輕微的焦慮、煩躁和注意力不易集中的症狀。有5名被試報告說在做夢剝奪階段食慾明顯增加,其中的3名被試體重增加了3至5磅[1]。在控制喚醒階段,這些行為症狀並未有所表現。

研究發現的意義及後續研究

在迪蒙特開創性研究以後的40多年,我們掌握了大量有關睡眠和做夢的知識。其中一些已在本章前幾部分進行了簡要的討論。我們知道,迪蒙特1960年的論文中絕大部分內容經受住了時間的考驗。所有人都做夢,而且如果我們某個晚上因為某種原因而無法做夢的話,我們會在下一晚做更多的夢。的確,在我們做夢的需要中有某些本能的東西。事實上,在很多動物身上都可以觀察到REM反彈效應。

有一個僅僅被迪蒙特作為軼事來報告的偶然發現,現在看來卻意義重大。剝奪人REM睡眠的方式之一是通過使用酒精製品或其他葯物,如安非他明、巴比妥酸鹽等。這些葯物在增加沉睡趨勢的同時,它們會抑制REM睡眠並使人在夜晚的大部分時間里都保持在深度的NREM睡眠階段。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很多人無法戒除為了睡眠而服用安眠葯或酒精製品的習慣。一旦他們停止使用這些東西,過於強烈的REM反彈效應會妨礙他們的睡眠,導致他們害怕睡覺並重新開始服用這些葯物來避免做夢。這種問題的一個極端事例是一些嗜酒成癮的人們,很多年來,他們可能一直在剝奪自己的REM睡眠。一旦他們停止飲酒,REM反彈作用極其強烈,以至於當他們清醒時也會出現做夢的現象!這也許可以解釋為因酒精中毒而引起的震顫性譫妄現象(delirium tremens,DTs),這種病常常會出現可怕的幻覺(Greenberg & Perlman,1967)。

迪蒙特用幾十年的時間繼續他早期的開創性研究,關注著剝奪做夢對人行為的影響。在後來的研究中,他在更長的一段時間內剝奪被試的REM睡眠,但未發現有任何證據證明這種剝奪引起了有害的變化。他總結道:「十年的研究未能證明大量的不良影響是由剝奪REM睡眠引起的,即使這種剝奪是長期而有選擇的。」(Dement,1974)

源於迪蒙特這項早期研究的其他研究報告認為,在REM睡眠期間,大腦中蛋白質的合成比NREM睡眠期間更甚。也有人認為,這些化學變化可能意味著人們將新信息整合入大腦記憶結構的過程,甚至可能成為人格變化的生物基礎(Rossi,1973)。

近期應用

如今,研究睡眠和夢這一領域的專家們已經普遍接受了「阿瑟瑞斯基發現REM睡眠」這一事實。大多數與睡眠、做夢或睡眠紊亂有關的研究都是以他的實驗研究為基礎的。因此,他與克特曼的早期研究經常被新近的科學論文頻繁引用。

迪蒙特對阿瑟瑞斯基研究的擴展研究,更為研究睡眠模式的論文所廣泛引用。一項最近的研究發現,人們在NREM睡眠中做夢的次數可能比我們預想的要多(Suzuki,et al.,2004)。研究人員讓被試白天打盹,這樣通常能比晚上睡眠更快進入NREM睡眠。研究發現,當詢問被試打盹時做夢的情況時,只有那些真正進入到NREM睡眠狀態的被試才回答經常做夢。然而,研究人員還發現,「在NREM階段打盹的被試的做夢情況,在數量、生動性和情感等方面都不如REM階段打盹的做夢情況」(P.1486)。

另一項研究與迪蒙特和阿瑟瑞斯基的基本研究主張相關,認為在REM睡眠階段,人們會發展出一種前意識,即意識發展所需要的一種大腦的基本組織形式(Hobson,2009)。這種大腦基本形式的發展從出生前一直持續到整個兒童時期。霍布森在研究中提出,早期的REM睡眠為我們提供了一個現實世界的虛擬模型,這可以幫助我們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種任務。這個理論可以解釋兩個現象:為什麼嬰兒比成人會有更多的REM睡眠?為何人類的大腦每晚總是維持最少數量的REM睡眠?

結論

迪蒙特這位一直致力於睡眠醫療項目的研究專家,於2000年在斯坦福大學出版了他的學術著作《睡眠的價值:睡眠醫學領域中對健康、幸福和高質量睡眠間重要關系的開創性探索》(The Promise of Sleep: A Pioneer in Sleep Medicine Explores the Vital Connection Between Health, Happiness and a Good Night』s Sleep)。這本書是為非科學家的普通人所著。迪蒙特花費四十年時間研究睡眠,積累了豐富的知識,並利用這些知識幫助我們了解高質量睡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去改善睡眠質量。在這本書中,迪蒙特(2004)將我們描述成一個「不健康睡眠的群體」,並以睡眠研究者的身份提出了自己的目標:

在我職業生涯的大部分時間里……我之所以在不停地改變社會對睡眠的應對方式,是因為當前的方式,或者根本不成為一種方式,是如此地糟糕……對於數以百萬甚至數十億的人來說,如果他們能夠理解一些簡單的原則,其生活質量就能得以提高,然而他們卻不這樣做。一想到這些,我感到非常傷心。改變社會及其組織機構應對睡眠的方式,是我所能夠想到的最有意義的一件事,當然,也是我一直以來努力去實現的目標(P.4-5)。

要想更多地了解迪蒙特在斯坦福大學的人類睡眠研究中心所做的出色工作,訪問http://med.stanford.e/school/psychiatry/humansleep。

Dement, W.C.(1974).Some must watch while some must sleep.San Francisco, CA: Freeman.

Dement, W.C.(2000).The promise of sleep: A pioneer in sleep medicine explores the vital connection between health, happiness and a good night』s sleep.New York: Dell.

Greenberg, R., & Perlman, C.(1967).Delirium tremens and dreaming.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124,133-142.

Hobson, J.(2009).REM sleep and dreaming: Towards a theory of protoconsciousness.Neuroscience,10, 803-813.

Rossi, E.I.(1973).The dream protein hypothesis.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130,1094-1097.

Suzuki, H., Uchiyama, M., & Tagaya, H., at al.(2004).Dreaming ring non-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in the absence of prior rapid eye movement sleep.Sleep, 27(8),1486-90.

注釋

[1]1磅≈0.454千克。——譯者注

⑷ 關於人睡眠的知識你知道多少

很多人說,睡眠就是睡著,其實我覺得,睡著是睡眠,睡不著也是睡眠的另一種形式,睡這個字分解開來就是目垂,古人造字的時候,是非常有考究的。

目垂,就是閉目打坐的意思,也就是說閉目養生也是睡眠的一種形式,很多古人都有打坐的習慣,在打坐的時候,人的心靜下來,雜念消除,身心放鬆,也算是一種睡眠形式。

比如我們午睡的時候,很多人說午睡睡不著,其實你只需要閉上眼睛,15分鍾之後,你會感覺渾身輕松,即便沒睡著,依舊有了睡著的感覺。

所以從這個角度,失眠是不存在的,睡不著也不用擔心,只要還能閉眼,就在休息,而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我們的心是否靜下來了,靜不下來,就消耗能量。

睡眠是人體補充能量的方式,平時少煩惱少憤怒,保持情緒穩定,心平氣和,也就是少消耗能量,也算是另一種睡眠形式。

若有不明,歡迎追問。

作者簡介:游飛,江湖人稱:大當家的,知名失眠康復訓練導師,著作《演戲心理學》

⑸ 100個心理學常識大全

1、那個人突然不聯系你了,很正常;那個人突然又聯系你了,也很正常,這什麼也不說明。這句話就如同,別人訪問你主頁並不代表別人想念你或者對你感興趣,也有可能別人正在給身邊人舉例解說什麼是傻X。
2、原諒是容易的。再次信任,就沒那麼容易了。所謂的百毒不侵,也不過是人麻木的表現而已。
3、「愛」和「喜歡」的區別很簡單,如果你愛花你會給它澆水,喜歡則會摘下它。同理一個人,如果你愛一個人就會悉心呵護她,喜歡則想要不擇手段佔有她。
4、「白痴定律」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5、「兩性心理學」男人不能原諒女人身體出軌,女人不能原諒男人精神出軌。男人更注重對女人身體的獨占欲,女人更看重對男人心靈的佔有。女人可以接受有故事的男人,男人普遍不愛有故事的女人。
6、「墨非定律」當你越討厭一個人時,他就會無時無刻不出現在你的面前;而當你想念一個人時,翻遍地球都找不到他。

⑹ 應用心理學上的睡眠的含義是什麼

睡眠如果用心理學知識來解讀的話呢:睡眠之後體內變化最大、研究最多的是腦電的變化, 人在白天清醒的狀態下, 從正常腦電圖上最常見的腦電波是alpha(α阿爾法)和beta(β貝塔)波, 當一個人睏倦時, 便會出現theta(θ西塔)波。 人們入睡後腦電變化總的趨勢是, 頻率變慢振幅增高。 一般把睡眠分為四個時期, 每個時期腦電波有著不同的表現。人的睡眠可分為快速眼動(REM)睡眠和非快速眼動(NREM)睡眠兩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