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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構成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9-12 12:04:43

知識產權證券化是什麼

01
有人是這么定義知識產權證券化的

說白了就是將知識產權的使用收益特定化為基礎資產擔保,由特別機構發行流通的權利憑證。

02

用來幹嘛的呢

就是中小微創新企業起步或者研發過程中缺錢,用來融資的。沒錯,形式上看與其他證券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因為知識產權的特性,使得這個事物很新鮮,又有點難以捉摸。

03

其特徵在於

基礎資產知識產權必須可特定化及可轉移,需要能帶來可預期持續的現金流。在確權、評估、增信、擔保及運營方面均存在著困難和風險

我們生活中有這個東西嗎?

當然有!比如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證交所發行的「奇藝世紀知識產權供應鏈金融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知識產權證券,需要了解關注些什麼呢?

首先,我們要了解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簡單過程。第一步,發行人確定作為基礎資產的知識產權權利范圍;然後是要將資產剝離形成資產池分離風險;然後是將其交給特別目的機構SPV運作;再進行評估和信用增級;然後就是證券發行和銷售,接著就可以在二級市場流通了。

那麼,投資者在投資買賣知識產權證券的過程中,基於知識產權的特性和證券運行規律,需要關注的問題也不少。

01

基礎資產知識產權的價值

如專利權的技術市場認可度、技術發展程度和走勢;商標權背後的生產經營者信譽、產品市場佔有程度、消費者認可程度;著作權作品許可使用的規模,受眾范圍等。

02

知識產權法律的風險

如知識產權權利是否穩定無瑕疵,權利范圍和歸屬有無爭議,有無擔保負擔,權利是否在有效期限內。另外,權利人是否有破產風險、權利人對於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程度等都需要關注。

03

知識產權證券的評估

因為知識產權的無形性特徵,其價值評估總讓人覺得很不確定。投資者需要關注知識產權證券價值評估和信用評估時是否有虛高的情況。

04

知識產權證券的擔保和增信

也就是投資的知識產權證券又何特別目的機構擔保發行,其自身的信用如何,外部擔保增信如何等。另外,該知識產權基礎資產與發行人或者權利人的其他資產剝離情況,基礎資產的委託轉移方式也需要關注。

05

知識產權證券的運行情況

比如,是否按時按規定進行信息披露。以及關注所披露的信息如何。

⑵ 怎麼申請PCT國際專利PCT專利申請知識點大全!

怎麼申請PCT國際專利?PCT專利申請知識點大全!在知產圈,總有那麼幾個詞語:國際商標注冊、巴黎公約、PCT專利申請等有透著點外戚的味道,讓圈外人摸不著頭腦。今天八戒知識產權,本著給大家發福利的心,送上一篇實實在在的干貨文章,來為大家全方位解讀一下PCT國際專利申請。怎麼申請國際專利?PCT專利申請知識點大全!首先,PCT專利申請不是世界專利!所謂的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即《專利合作條約》,我們經常用PCT來指代國際專利申請。需要注意的是,PCT並不是指世界專利,其所代表的是一種接近於世界專利申請的程序,可以最終獲得一個在世界上多數國家有效的專利。之所以不能說是世界專利是因為,專利是被各個國家授予的,而不是任何國際機構,只有在一定國家專利權才是有效。第二,PCT專利申請可以向誰提交?PCT專利申請是允許提交一份單一的專利申請被視為在世界上多個國家提出專利申請的國際條約,那麼PCT專利申請應該向誰提交?誰有資格受理?一般情況下,PCT申請應向作為PCT受理局的國家局提出。PCT專利申請人在申請的同時,就要指定該申請將在哪些成員國有效,這些被指定的國家稱為指定國。就中國國民來說,可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PCT專利申請,因為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PCT指定受理局之一。需要注意,向國知局直接提交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是中國的國民或中國法人,或在中國境內有長期居所的外國人或在中國工商部門注冊的外國法人。若有多個申請人,只要其中一申請人有資格即可。另外,八戒知識產權提醒,中國的單位或個人提交國際申請,應委託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涉外代理機構辦理。並且中國的單位或個人就其在國內完成的發明提出PCT申請的,可先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中國專利申請,也可直接提出國際申請。第三,PCT專利申請的流程也很簡單。PCT國際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兩個階段。國際階段作為審批流程的第一階段,是從申請人向受理局提出國際申請之後就開始的。在該階段,受理局主要對專利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國際檢索和國際公布。形式審查是指,審查其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並不對申請技術的創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進行判斷;國際檢索是指,受理局按條約的規定對國際申請主題進行檢索,找出與其相關的文獻並指明其相關程度。當然,申請人如果認為必要的時候,還可以提出國際初步審查申請,受理國會根據申請人請求對國際申請進行審查,並對請求保護的發明看來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提出初步的、無約束力的意見。通常中國專利局在收到國際初步審查要求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國際初步審查報告。第一階段完成流轉之後,自然進入了國家階段。這里的國家並不一定指中國,而是指申請人希望獲得專利權的國家。在國家階段的主要程序包括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和在各指定局或選定局裡進行的審批程序。國際申請進入國家階段之後,由各國專利局按其專利法規規定對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授予專利權。兩個階段走完,申請人以一份申請成功在多個國際獲得專利權,就意味著平PCT專利申請完成。如果您忙於技術研發抑或是專心於開發市場,無瑕親力親為地去完成PCT專利申請,您大可將相關事務委託給八戒知識產權。關於怎麼申請國際專利?PCT專利申請知識點大全!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PCT專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⑶ 軟體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二、軟體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1) 著作品版權:將研發成果中的文檔、程序或其他媒質視為作品,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2) 設計專利權:應用端的工程技術、技巧性設計方案,可以申請專利保護;3) 形式表現商標權:產品名稱、軟體界面等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請商標保護。
三、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權利。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1) 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2)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3) 修改權,即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4)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5) 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四、關於軟體著作權
目前大多數國家採用著作權法來保護軟體,將包括程序和文檔的軟體作為一種作品。但實際上對於軟體的保護是一個綜合的保護,還可以通過專利法、合同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保護。中國公民和單位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不論在何地發表,不論是否進行著作權登記,均享有著作權。按照WTO規則,協議國之間的版權互相認可。考慮到軟體作品的特殊性,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軟體著作權保護的主要依據是《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軟體著作權登記不是軟體版權保護的必要條件,但在發生著作權糾紛時,版權登記材料法律上是認可的。
五、軟體著作權的主要內容
軟體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這是法律授予軟體著作權的專有權利。人身權是指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財產權是指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轉讓權。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體上署名的權利;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本條第(三)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轉讓權是指權利人向他人同時轉讓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即將所有的財產權讓予他人。
六、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意義
軟體的開發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財力的投入,軟體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結晶,與有形財產一樣,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以提高開發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軟體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 打擊侵權盜版,保護軟體知識產權,建立一個尊重知識,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市場環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軟體企業的願望,它將關繫到軟體產業的發展和軟體企業的存亡。
七、軟體版權的保護級別
1) 原版軟體(普通保護)2) 共享軟體A、共享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的定期限試用軟體。⑴ 共享軟體的主要分發途徑① 通過展銷會分發② 通過公告牌網頁分發③ 從一個試用者傳給另一試用者⑵ 共享軟體的內容共享軟體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碼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軟體程序中。 B、共享軟體的保護規定⑴ 定期限免費試用共享軟體通常包括一個簡介(reaadme)文件或開放式菜單表明這個軟體是共享軟體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匯款的聲明。在聲明中約定的期限內,用戶可以免費試用共享軟體。⑵ 試用到期後購買使用權或停用有些共享軟體在試用期結束後自動鎖住軟體功能;另一些則未加過期鎖保護。不論如何,試用期後繼續試用便侵犯了版權所有者的權益。⑶ 僅限試用① 在試用期間(未購得版權所有者許可),對共享軟體開發新的應用是非法的。② 許多電腦書附有共享軟體盤,這只是共享軟體分配體系的一部分,購買書並不等於購買了所附的共享軟體。⑷ 禁止牟利分發試用者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共享軟體進行牟利。3) 免費軟體A、免費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免費使用的弱保護軟體。免費軟體的分發途徑與共享軟體相類。B、免費軟體的保護規定⑴ 飲水思源准則用戶的任何源於免費軟體的開發應用也必須作為免費軟體。⑵ 禁止牟利分發非版權人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免費軟體進行牟利。4) 公有領域軟體A、公有領域軟體公有領域軟體又稱自由軟體,是一種被版權所有者明確放棄作品財產權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軟體。⑴ 允許通過復制、分發自由軟體牟取經濟利益 ⑵ 對自由軟體的二次開發成果的產權歸二次開發者所有⑶ 基於自由軟體而進行的應用開發,開發者擁有應用成果的所有權B、特別規定⑴ 一般認為,原始自由軟體的版權所有者並未放棄著作人身權。⑵ 凡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除開發者身份權以外,軟體的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
八、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二十五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五十年。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九、軟體著作權人
軟體著作權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單位和公民。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歸軟體開發者所有。軟體開發者通常是指進行實際的組織、開發工作,提供工作條件以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公民。1、合作開發:開發者共同享有(合同、協議的除外)(1)可分割:單獨享有權利;行使時不得侵害整體著作權;(2)不可分割:開發者協商一致行使權利。2、委託開發:雙方合同約定,沒有限定合同的,權利歸開發者(受委託者)所有;上級部門或政府下達的任務,按同樣情況處理。軟體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
十、軟體著作權的使用許可
1、使用許可由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是一種無形財產,因此可以同時為多數人佔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權的原則,在知識產權領域體現使用許可。所謂軟體許可,是指軟體權利人與軟體使用人之間通過訂立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協議。依照這種協議,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權,但可以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軟體產品。軟體使用許可不同於軟體權利轉讓,不發生著作權的轉移或者著作權人的變更。2、使用許可的種類按照被許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權和排他性強弱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1)獨占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軟體;(2)排他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體;(3)普通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可以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軟體。
十一、軟體使用許可的特點
使用軟體的設備、環境(1)單機使用許可通常,在市場上購買一套軟體所獲得的只是將該軟體安裝在一台計算機上的使用許可,這種只能在一台機器上安裝的使用許可就是單機使用許可。安裝在伺服器上的除外。(2)場地使用許可指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特定場地內的所有計算機均可使用其軟體。一項場地許可可能包括多份軟體的優惠價格或者允許對特定軟體進行無數次復制;許可費用可能根據網路的節點數或者文件伺服器的數量對價格進行調整。當單位擁有許多計算機時,如果採用單機許可則需要購買很多軟體,而獲得場地許可要經濟的多。但獲得場地許可必須直接與軟體著作權人聯系。 (3)列印設備一些列印軟體如字體或者字型檔等,既可以安裝在計算機上,也可以集成在列印機的晶元中,所以,這類軟體許可方式有兩種,一是基於計算機的使用許可,二是基於列印機的使用許可。目前漢字列印機中都安裝有中文字型檔軟體。基於計算機的使用許可是指所有安裝這類軟體的計算機都需要獲得使用授權許可;基於列印機的使用許可是指一個使用授權許可允許軟體安裝在所有使用這台列印機的計算機中。2、關於被許可人(1)單人許可單人許可是指被許可使用的軟體只能由某個特定的人使用。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一個單位(法人)可以申請單人(位)許可,有點類似於場地許可,如果一個單位有多個辦公地點,使用單人(位)許可更合適。通常,獲得單位許可後,單位可以無限制地使用該軟體,但是其使用條件一般需要每年續簽。(2)多用戶分為網路許可、並行許可、開放式許可。網路許可,在網路環境下,根據可以使用該軟體的計算機數量確定。並行許可,在網路環境下,根據最多可能同時使用該軟體的計算機數量確定。開放式許可是指軟體著作權人向用戶發放的使用許可數超過其提供的安裝載體數。例如提供一套資料,發放十個使用許可。 3、關於被保護對象(1)捆綁式捆綁式銷售就是軟體著作權人將一些程序組合成程序組打包銷售,這類軟體不允許分開安裝和分開使用。常用的辦公軟體一般包含文字、表格、演示等處理軟體,不同的組合就有個人用戶版、企業版等。有時兩個獨立包裝的產品也會組合吸收,如WPS office + 金山毒霸,這種情況要看事先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以理解為產品促銷,不屬於捆綁式銷售。(2)共享軟體共享軟體是一種軟體著作權人通過展銷會、公告板等方式免費向使用者或者公眾分發的軟體,這種軟體往往具有該軟體正式版本的部分或者全部功能,使用者可以通過使用該軟體熟悉其使用方法或功能,但可能有使用時間的限制。 共享軟體是需要付費的,在共享軟體的介紹文件或菜單中通常會註明該軟體是共享軟體、付款說明。(3)自由軟體自由軟體是一種不需要支付許可費用的免費發行軟體。與共享軟體的發行方式大致相同,但最終用戶卻不需要支付費用,同時自由軟體的源代碼通常是公開的,著名的如LINUX。自由軟體不能為了獲得利潤而發放,並且任何基於自由軟體的二次應用開發必須作為自由軟體。(4)版本升級通常一種軟體的功能都在不斷地完善和提高,其外在的表現即為版本的不斷升級。一般而言,版本號越高,軟體的功能越強。用戶為了獲得更新版本的軟體可以直接購買一套完全的、可獨立運行的更新版本的軟體(完整版),也可以購買舊版本的升級版。完整版:您可以繼續使用以前的版本;也就是您可以用新舊兩套。升級版:您只有一套軟體授權,您只可以用新的或用舊的。一般情況下,購買軟體不包含免費的版本升級;有時,為了保護用戶的權益,例如在新版本推出前夕,著作權人會承諾給予一定時間或一定次數的免費軟體升級服務。還有些軟體,如殺毒軟體,著作權人會提供數據更新服務。
十二、軟體著作權的限制
1、合理使用法律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使用他人受保護的作品,可以不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報酬。(1)合法持有軟體復製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該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 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內;* 為了存檔而製作備份復製品,但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一旦持有者喪失對該軟體的合法持有權時,這些備份復製品必須銷毀;.* 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協議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文本。(2)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的復制,可不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但使用時應當說明該軟體的名稱、開發者,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依本條例所享有的其他各項權利。該復製品使用完畢後應當妥善保管、收回或者銷毀,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或者向他人提供。課堂教學一般是指面對面的、教師范圍內的課堂教學;科學研究一般是指非商業性的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也僅指具體執行公務的行為,如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需要復制有關當事人的軟體等,並不是說國家機關在一般的辦公行為中就可以隨便復制他人的計算機軟體。 2、法定許可指法律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該按規定支付報酬。
十三、軟體使用者有何權利
合法持有軟體復製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該軟體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享有下列權利:(1)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2)為了存檔而製作備份復製品。但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3)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協議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文本。 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的復制,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但使用時應當說明該軟體的名稱、開發者。
十四、計算機軟體為何要版權登記?
計算機軟體的開發者不論是否發表該軟體,都享有著作權,而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提出軟體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軟體著作權有效或者登記申請文件中所述事實確實的初步證明。因此進行軟體版權登記的好處是: 1) 幫助權利人在發生糾紛時主張權利提供的有力證據;2) 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3) 配合政府機構實施管理促進軟體產業發展,企業亦可享受免稅待遇;銷售自有知識
十五、軟體盜版
任何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對軟體進行復制、傳播的行為,或以其它方式超出許可范圍傳播、銷售和使用軟體的行為,都是軟體盜版行為。盜版是侵犯受相關知識產權法保護的軟體著作權人的財產權的行為。計算機軟體的性質決定了軟體的易復制性,每一個最終用戶,哪怕是初學者都可以准確無誤地將軟體從一台計算機拷貝並安裝到另一台計算機上,這一過程非常簡單,但不一定合法。備份以外都任何軟體復制行為都是違反版權法的。
十六、軟體盜版的主要形式(1) 最終用戶盜版當企業或機構(最終用戶)使用盜版軟體或未經授權而復制軟體時,便是最終用戶軟體盜版行為,並構成侵權。最終用戶軟體盜版有以下形式:* 未經軟體許可協議許可,在一台或多台計算機上運行他人軟體;* 拷貝磁碟不是為了存檔的目的,而是進行再次安裝和分發;* 不具有可進行升級的合法版本,但卻利用升級機會;* 利用取得的教育用或其它限制使用的非零售版軟體,其許可協議規定不能向單位出售或由單位使用;* 在工作場所內外交換軟體磁碟。請注意,用戶購買了一套正版軟體,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在兩台或多台計算機上安裝和運行該軟體,這取決於軟體許可協議授予他的許可權;一般情況下,正版軟體的一個使用許可,是只可在一台計算機上安裝和使用。(2) 購買硬體預裝軟體計算機硬體經銷商為了使其所售的計算機硬體更具有吸引力,往往在計算機上預先安裝未經授權的軟體,即為硬體預裝。硬碟預裝的行為,一般出現在硬體銷售商中,但目前在某些計算機生產商、系統集成商和獨立軟體開發商中也存在硬碟預裝的情況。如果計算機銷售商為吸引顧客購買其計算機產品,在未經正版軟體廠商授權的情況下將軟體安裝到計算機硬碟中,這種行為就構成了對軟體版權擁有人的侵權。這種情況用戶也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除非用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購買硬體時也購買了合法的軟體。所以,如果計算機銷售所銷售計算機中已經預裝了軟體,那麼用戶應該向計算機銷售商索要軟體許可協議、原始光碟、用戶手冊等相關文件和收據。(3) 客戶機-伺服器連接導致的軟體濫用通過客戶機-伺服器的形式連接多台計算機,用戶可以調用存在區域網內的軟體。伺服器軟體的使用許可一般對伺服器用戶的數量有明確的限定,或者要求用戶取得單獨調用的許可。由於客戶機的終端用戶在形式上並不是直接復制軟體,而是一種超越許可范圍的使用,這種侵權形式更需要引起單位用戶的警惕,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4) 盜版軟體光碟仿製是通過模仿享有版權的軟體作品,並進行非法復制和銷售。對於套裝軟體,常常可以發現裝有該軟體程序的仿冒版光碟或磁碟,以及相關的包裝、手冊、特許協議、標貼、登記卡和防盜密碼等。對於消費者來說,可以通過注意以下幾點來防止誤購仿冒產品:* 購買時仔細檢查產品的真偽;* 到誠實守信的經銷商處購買;* 在購買時確認軟體包括有全部用戶材料和特許協議。授權采購軟體的部門應該知道有以下有關情況的常常是仿冒軟體:* 軟體價格大打折扣,低得讓人難以置信;* 軟體以光碟大全的形式經銷,無一般合法產品所附帶的材料和包裝;* 軟體無生產廠家的標准防偽標識;* 軟體無一般合法產品所附帶的原始使用許可協議或其它材料(如用戶登記卡或手冊);* 軟體的包裝或所附的材料為復印件或印刷質量很差;* 光碟呈黃金色(由可復制光碟刻錄而成),而正版軟體光碟的特點是呈現銀白色(系只讀光碟);* 光碟包含不只一個生產商的軟體,或者含有一般不成套出售的程序;* 軟體由不能提供合法產品正當擔保的經銷商通過郵購或在線方式經銷等。(5)互聯網在線軟體盜版隨著互聯網路的普及,在線軟體剽竊變得更加流行。不法之徒經常在互聯網的站點上刊登廣告,出售仿冒軟體。另外,他們還經常將未經授權的軟體上載到網路上,供網路用戶從網上下載。用戶下載並使用這類軟體也屬於違法。一些共享軟體允許下載試用,但在使用一定時間或次數後,應該付費。
十七、侵權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用戶如果有侵權行為,將依情節輕重承擔下列責任:1、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2、行政責任:包括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沒收非法所得、沒收侵權復製品及製作設備、處以最高為10萬元人民幣或者總定價的5倍的罰款等;3、刑事責任:復制或銷售侵權產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處三年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有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刑罰。
十八、如何避免使用盜版軟體
1、向員工提供正版軟體單位首先要給員工提供正版軟體,這是問題的關鍵,要做到這一點,需要採取以下措施:.估計單位的軟體需求;.對每台計算機建立對應的軟體統計表,列出機器中已經存在和未來需要的軟體;.提供正版軟體來滿足每台機器統計表的要求;.對軟體作出合理的預算;.及時向員工提供所需軟體;.合理估計員工的需求,提前制定計劃加以滿足。2、防止復制及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單位還應當採取各種措施防止員工使用盜版軟體,以免給單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確保及時提供正版軟體;.堅持使用正版軟體並廣泛教育員工;.指定專人負責軟體的合理使用; .對軟體的購置進行登記;.定期檢查單位所有計算機的硬碟,確保所有程序為正版;.對員工的盜版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⑷ 怎麼判斷專利的類型

該怎麼確定專利申請類型?我國的專利有三種,即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高校科研人員、企業技術人員及有關人士在取得發明創造之後,往往對申請哪種專利類型更適合感到猶豫不定,甚至延誤了申請專利的時機.選擇專利類型主要需要考慮的因素有保護范圍、保護時間、發明的高度、保護的特徵申請專利所需的手續和費用等.
該怎麼確定專利申請范圍:
1根據保護范圍旋轉
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都有一個保護范圍,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對發明專利來說,它是利用了自然規律而取得的發明創造,而不僅僅是揭露自然界中原來存在但人們尚未認識的東西,它既可以是產品,也可以是方法.而實用新型專利則必須是產品,但中國專利局27號公告規定下述范圍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即:各種方法、產品的用途;無確定形狀的產品,如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的物質或材料;單純材料替換的產品以及用不同工藝生產的同樣形狀、構造的產品;不可移動的建築物;僅以平面圖案設計為特徵的產品,如棋牌等;.由兩台或兩台以上的設備組成的系統,如電話網路系統、上下水系統、採暖系統,樓房通風空調系統、數據處理系統、軋鋼機、連鑄機等;單純的線路,如純電路、電路方框圖、氣動線路圖、液壓線路圖、邏輯方框圖、工作流程圖、平面配置圖以及實質上僅具有電功能的基本電子電路產品(如放大器、觸發器);直接作用於人體的電、磁、光、聲、放射或其結合的醫療器具.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具有固定形狀或結構的產品.對於外觀設計專利來說,它保護的載體必須是產品,而下列產品不能作為外觀設計的載體:建築物、橋梁等不能在工廠組裝的固定物;氣態液態、粉末狀、顆粒狀等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產品不能單獨出售或使用的部分;不能用視覺或肉眼判斷的物品,如集成電路等.除上述四項內容外的產品的外形、色彩和圖案等都可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它可以是平面設計,也可以是產品的立體造型,它不涉及內部結構的任何細節,例如一種花瓶式室內電視天線,外觀設計保護的只是這種天線的外形設計而不是它的結構特徵.
專利類型有三種,怎麼確定專利申請類型?
2對於需要保護的時間選擇
對於一些既可申請發明專利,又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產品設計來說,則可預測該產品的市場壽命.如果產品有較大的經濟效益,且投資大、開發試驗周期長、市場壽命較長,需要保護的時間較長,如10年以上時,可申請發明專利,爭取較長的保護期,如葯品類等.如果產品易仿製、更新換代周期不長、市場壽命短,保護期限短於10年,這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較好,如日用品類.而且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程序簡單、授權快,能很快取得保護.
3根據發明高度選擇
對於一件既可申請發明專利、又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創造,應當從發明的創造性高度去分析選擇.按我國專利法第22條第三款規定: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由此可看出實用新型基本符合條件就可以.因此對發明水平較高、有顯著進步的發明創造可以選擇申請發明專利,對發明水平一般,基本上符合專利性條件的、且申請發明專利授權可能性不大的發明創造,則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如一些技術改革、設備改進等.
專利類型有三種,怎麼確定專利申請類型?
4根據申請的手續費和費用選擇
為取得一項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就要向專利局進行申請,並繳納一定的費用.對於可申請兩種類型專利的發明創造,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和手續的繁簡來選擇專利類型.如對於既能申請發明專利也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發明創造,如果申請人經濟狀況困難,難以支付較多的專利費用,則可選擇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假若要取得發明專利權,至少要交申請費、申請維持費、實質審查請求費、年費、復審費等費用,它的數額遠高於申請實用新型的專利費用,而且發明專利審批周期長,手續也復雜得多,若想早日取得專利權和節約費用,就不宜選擇申請發明專利.又如,對於單就產品外形而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比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手續要簡單得多,只要幾張照片和圖片,必要時附簡要說明即可,而且費用低、授權快.當然,對於一些非常重大的、劃時代的或具有開創性的發明創造,不應因手續簡單和費用低去申請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而應去申請發明專利.
5根據要求保護的特徵作出選擇
一件專利有時既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也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這時要看權利要求側重哪方面的特徵,假若需對一種產品的形狀進行保護,那麼就要看一下形狀的改變是產生了美感效果還是產生了技術效果.例如"十二生肖開罐刀",對其技術效果的刀口形狀的改進無疑是實用新型,如果改進之點不是刀口形狀,而是刀把的十二生肖形狀,產生的也僅僅是美感效果,那麼這種設計屬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疇.如果刀把形狀的改進不僅產生了美感效果,同時也為了使用方便、省力,這種改進也產生了技術效果,所以也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既可以選擇申請實用新型,也可以申請外觀設計,或者還可以同時申請兩種專利
申請專利可以更好地保護發明人的知識產權,鼓勵人們進行創新.專利類型是值得申請人考慮的問題.以上簡要地總結了選擇專利類型時需要考慮的幾個因素.實際上還有其他一些值得考慮的因素,在此不能全部列舉.在實際申請中,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根據保護的需要,選擇合適的專利類型.做到既能很好地保護知識產權,又不浪費不必要的精力和費用等.

⑸ 4 、計算機軟體的知識產權保護常識

這是我在網上幫你查的資料,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一、什麼是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就是人們對自己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權利,是一種無形財產。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版權(也稱著作權)、商業秘密專有權等,其中,專利權與商標權又統稱為"工業產權"。隨著科技的進步,知識產權的外延在不斷擴大。
軟體知識產權是計算機軟體人員對自己的研發成果依法享有的權利。由於軟體屬於高新科技范疇,目前國際上對軟體知識產權的保護法律還不是很健全,大多數國家都是通過著作權法來保護軟體知識產權的,與硬體相關密切的軟體設計原理還可以申請專利保護。 二、軟體知識產權的法律適用
1) 著作品版權:將研發成果中的文檔、程序或其他媒質視為作品,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
2) 設計專利權:應用端的工程技術、技巧性設計方案,可以申請專利保護;
3) 形式表現商標權:產品名稱、軟體界面等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可以申請商標保護。二、什麼是著作權
著作權又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權利。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1) 發明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2) 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 修改權,即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 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5) 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四、關於軟體著作權
目前大多數國家採用著作權法來保護軟體,將包括程序和文檔的軟體作為一種作品。但實際上對於軟體的保護是一個綜合的保護,還可以通過專利法、合同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不同的方法來進行保護。
中國公民和單位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不論在何地發表,不論是否進行著作權登記,均享有著作權。按照WTO規則,協議國之間的版權互相認可。
考慮到軟體作品的特殊性,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了《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軟體著作權保護的主要依據是《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軟體著作權登記不是軟體版權保護的必要條件,但在發生著作權糾紛時,版權登記材料法律上是認可的。五、軟體著作權的主要內容
軟體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這是法律授予軟體著作權的專有權利。人身權是指發表權、開發者身份權;財產權是指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轉讓權。
發表權:即決定軟體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開發者身份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的權利以及在其軟體上署名的權利;
使用權:即在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
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本條第(三)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軟體的權利和由此而獲得報酬的權利;
轉讓權是指權利人向他人同時轉讓使用權、使用許可和獲得報酬權,即將所有的財產權讓予他人。六、軟體著作權保護的意義
軟體的開發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財力的投入,軟體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結晶,與有形財產一樣,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以提高開發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軟體產業的發展,從而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
打擊侵權盜版,保護軟體知識產權,建立一個尊重知識,尊重知識產權的良好市場環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軟體企業的願望,它將關繫到軟體產業的發展和軟體企業的存亡。七、軟體版權的保護級別
1) 原版軟體(普通保護)
2) 共享軟體
A、共享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的定期限試用軟體。
⑴ 共享軟體的主要分發途徑
① 通過展銷會分發
② 通過公告牌網頁分發
③ 從一個試用者傳給另一試用者
⑵ 共享軟體的內容
共享軟體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碼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軟體程序中。
B、共享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定期限免費試用
共享軟體通常包括一個"簡介"(reaadme)文件或開放式菜單表明這個軟體是共享軟體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匯款的聲明。在聲明中約定的期限內,用戶可以免費試用共享軟體。
⑵ 試用到期後購買使用權或停用
有些共享軟體在試用期結束後自動鎖住軟體功能;另一些則未加過期鎖保護。不論如何,試用期後繼續"試用"便侵犯了版權所有者的權益。
⑶ 僅限試用
① 在試用期間(未購得版權所有者許可),對共享軟體開發新的應用是非法的。
② 許多電腦書附有共享軟體盤,這只是共享軟體分配體系的一部分,購買書並不等於購買了所附的共享軟體。
⑷ 禁止牟利分發
試用者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共享軟體進行牟利。
3) 免費軟體
A、免費軟體是一種免費分發、免費使用的弱保護軟體。
免費軟體的分發途徑與共享軟體相類。
B、免費軟體的保護規定
⑴ "飲水思源"准則
用戶的任何源於免費軟體的開發應用也必須作為免費軟體。
⑵ 禁止牟利分發
非版權人不得通過復制、分發免費軟體進行牟利。
4) 公有領域軟體
A、公有領域軟體
公有領域軟體又稱自由軟體,是一種被版權所有者明確放棄作品財產權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軟體。
⑴ 允許通過復制、分發自由軟體牟取經濟利益
⑵ 對自由軟體的二次開發成果的產權歸二次開發者所有
⑶ 基於自由軟體而進行的應用開發,開發者擁有應用成果的所有權
B、特別規定
⑴ 一般認為,原始自由軟體的版權所有者並未放棄著作人身權。
⑵ 凡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除開發者身份權以外,軟體的各項權利在保護期滿之前進入公有領域:八、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
軟體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護期滿前,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申請續展二十五年,但保護期最長不超過五十年。軟體開發者的開發者身份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九、軟體著作權人
軟體著作權人:對軟體享有著作權的單位和公民。
一般情況下,軟體著作權歸軟體開發者所有。軟體開發者通常是指進行實際的組織、開發工作,提供工作條件以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也可以是依靠自己具有的條件完成軟體開發,並對軟體承擔責任的公民。
1、合作開發:開發者共同享有(合同、協議的除外)
(1)可分割:單獨享有權利;行使時不得侵害整體著作權;
(2)不可分割:開發者協商一致行使權利。
2、委託開發:雙方合同約定,沒有限定合同的,權利歸開發者(受委託者)所有;上級部門或政府下達的任務,按同樣情況處理。
軟體職務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單位。十、軟體著作權的使用許可
1、使用許可
由於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是一種無形財產,因此可以同時為多數人佔有。在法律上"一物一權"的原則,在知識產權領域體現使用許可。
所謂軟體許可,是指軟體權利人與軟體使用人之間通過訂立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協議。依照這種協議,使用人不享有所有權,但可以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地點,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軟體產品。
軟體使用許可不同於軟體權利轉讓,不發生著作權的轉移或者著作權人的變更。
2、使用許可的種類
按照被許可使用所授予的使用權和排他性強弱的不同,可以分為三種:
(1)獨占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不能使用該軟體;
(2)排他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不得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可以使用該軟體;
(3)普通使用許可:權利人通過書面合同授權,被授權方可以根據合同的規定的方式、條件、時間確定獨占性,權利人可以將軟體使用權授予第三方,權利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該軟體。 十一、軟體使用許可的特點
使用軟體的設備、環境
(1)單機使用許可
通常,在市場上購買一套軟體所獲得的只是將該軟體安裝在一台計算機上的使用許可,這種只能在一台機器上安裝的使用許可就是單機使用許可。安裝在伺服器上的除外。
(2)場地使用許可
指軟體著作權人許可特定場地內的所有計算機均可使用其軟體。一項場地許可可能包括多份軟體的優惠價格或者允許對特定軟體進行無數次復制;許可費用可能根據網路的節點數或者文件伺服器的數量對價格進行調整。當單位擁有許多計算機時,如果採用單機許可則需要購買很多軟體,而獲得場地許可要經濟的多。但獲得場地許可必須直接與軟體著作權人聯系。
(3)列印設備
一些列印軟體如字體或者字型檔等,既可以安裝在計算機上,也可以集成在列印機的晶元中,所以,這類軟體許可方式有兩種,一是基於計算機的使用許可,二是基於列印機的使用許可。目前漢字列印機中都安裝有中文字型檔軟體。
基於計算機的使用許可是指所有安裝這類軟體的計算機都需要獲得使用授權許可;基於列印機的使用許可是指一個使用授權許可允許軟體安裝在所有使用這台列印機的計算機中。
2、關於被許可人
(1)單人許可
單人許可是指被許可使用的軟體只能由某個特定的人使用。這里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一個單位(法人)可以申請單人(位)許可,有點類似於場地許可,如果一個單位有多個辦公地點,使用單人(位)許可更合適。
通常,獲得單位許可後,單位可以無限制地使用該軟體,但是其使用條件一般需要每年續簽。
(2)多用戶
分為網路許可、並行許可、開放式許可。
網路許可,在網路環境下,根據可以使用該軟體的計算機數量確定。
並行許可,在網路環境下,根據最多可能同時使用該軟體的計算機數量確定。
開放式許可是指軟體著作權人向用戶發放的使用許可數超過其提供的安裝載體數。例如提供一套資料,發放十個使用許可。
3、關於被保護對象
(1)捆綁式
捆綁式銷售就是軟體著作權人將一些程序組合成程序組打包銷售,這類軟體不允許分開安裝和分開使用。常用的辦公軟體一般包含文字、表格、演示等處理軟體,不同的組合就有個人用戶版、企業版等。有時兩個獨立包裝的產品也會組合吸收,如WPS office + 金山毒霸,這種情況要看事先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可以理解為產品促銷,不屬於捆綁式銷售。
(2)共享軟體
共享軟體是一種軟體著作權人通過展銷會、公告板等方式免費向使用者或者公眾分發的軟體,這種軟體往往具有該軟體正式版本的部分或者全部功能,使用者可以通過使用該軟體熟悉其使用方法或功能,但可能有使用時間的限制。
共享軟體是需要付費的,在共享軟體的介紹文件或菜單中通常會註明該軟體是共享軟體、付款說明。
(3)自由軟體
自由軟體是一種不需要支付許可費用的免費發行軟體。與共享軟體的發行方式大致相同,但最終用戶卻不需要支付費用,同時自由軟體的源代碼通常是公開的,著名的如LINUX。自由軟體不能為了獲得利潤而發放,並且任何基於自由軟體的二次應用開發必須作為自由軟體。
(4)版本升級
通常一種軟體的功能都在不斷地完善和提高,其外在的表現即為版本的不斷升級。一般而言,版本號越高,軟體的功能越強。用戶為了獲得更新版本的軟體可以直接購買一套完全的、可獨立運行的更新版本的軟體(完整版),也可以購買舊版本的升級版。
完整版:您可以繼續使用以前的版本;也就是您可以用新舊兩套。
升級版:您只有一套軟體授權,您只可以用新的或用舊的。
一般情況下,購買軟體不包含免費的版本升級;有時,為了保護用戶的權益,例如在新版本推出前夕,著作權人會承諾給予一定時間或一定次數的免費軟體升級服務。
還有些軟體,如殺毒軟體,著作權人會提供數據更新服務。
十二、軟體著作權的限制
1、合理使用
法律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使用他人受保護的作品,可以不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也不向其支付報酬。
(1)合法持有軟體復製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該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
* 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內;
* 為了存檔而製作備份復製品,但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一旦持有者喪失對該軟體的合法持有權時,這些備份復製品必須銷毀;.
* 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協議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文本。
(2)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的復制,可不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但使用時應當說明該軟體的名稱、開發者,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依本條例所享有的其他各項權利。該復製品使用完畢後應當妥善保管、收回或者銷毀,不得用於其他目的或者向他人提供。
課堂教學一般是指面對面的、教師范圍內的課堂教學;科學研究一般是指非商業性的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也僅指具體執行公務的行為,如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需要復制有關當事人的軟體等,並不是說國家機關在一般的辦公行為中就可以隨便復制他人的計算機軟體。
2、法定許可
指法律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該按規定支付報酬。十三、軟體使用者有何權利
合法持有軟體復製品的單位、公民,在不經該軟體著作權人同意的情況下,享有下列權利:
(1)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體裝入計算機;
(2)為了存檔而製作備份復製品。但這些備份復製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
(3)為了把該軟體用於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境或者改進其功能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但除另有協議外,未經該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後的文本。
因課堂教學、科學研究、國家機關執行公務等非商業性目的的需要對軟體進行少量的復制,可以不經軟體著作權人或者其合法受讓者的同意,不向其支付報酬。但使用時應當說明該軟體的名稱、開發者。十四、計算機軟體為何要版權登記?
計算機軟體的開發者不論是否發表該軟體,都享有著作權,而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提出軟體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軟體登記管理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文件,是軟體著作權有效或者登記申請文件中所述事實確實的初步證明。因此進行軟體版權登記的好處是:
1) 幫助權利人在發生糾紛時主張權利提供的有力證據;
2) 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
3) 配合政府機構實施管理促進軟體產業發展,企業亦可享受免稅待遇;銷售自有知識十三、軟體盜版
任何未經軟體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對軟體進行復制、傳播的行為,或以其它方式超出許可范圍傳播、銷售和使用軟體的行為,都是軟體盜版行為。盜版是侵犯受相關知識產權法保護的軟體著作權人的財產權的行為。
計算機軟體的性質決定了軟體的易復制性,每一個最終用戶,哪怕是初學者都可以准確無誤地將軟體從一台計算機拷貝並安裝到另一台計算機上,這一過程非常簡單,但不一定合法。備份以外都任何軟體復制行為都是違反版權法的。 十三、軟體盜版的主要形式
(1) 最終用戶盜版
當企業或機構("最終用戶")使用盜版軟體或未經授權而復制軟體時,便是最終用戶軟體盜版行為,並構成侵權。
最終用戶軟體盜版有以下形式:
* 未經軟體許可協議許可,在一台或多台計算機上運行他人軟體;
* 拷貝磁碟不是為了存檔的目的,而是進行再次安裝和分發;
* 不具有可進行升級的合法版本,但卻利用升級機會;
* 利用取得的教育用或其它限制使用的非零售版軟體,其許可協議規定不能向單位出售或由單位使用;
* 在工作場所內外交換軟體磁碟。
請注意,用戶購買了一套正版軟體,並不意味著他就可以在兩台或多台計算機上安裝和運行該軟體,這取決於軟體許可協議授予他的許可權;一般情況下,正版軟體的一個使用許可,是只可在一台計算機上安裝和使用。
(2) 購買硬體預裝軟體
計算機硬體經銷商為了使其所售的計算機硬體更具有吸引力,往往在計算機上預先安裝未經授權的軟體,即為"硬體預裝"。"硬碟預裝"的行為,一般出現在硬體銷售商中,但目前在某些計算機生產商、系統集成商和獨立軟體開發商中也存在"硬碟預裝"的情況。
如果計算機銷售商為吸引顧客購買其計算機產品,在未經正版軟體廠商授權的情況下將軟體安裝到計算機硬碟中,這種行為就構成了對軟體版權擁有人的侵權。這種情況用戶也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除非用戶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在購買硬體時也購買了合法的軟體。所以,如果計算機銷售所銷售計算機中已經預裝了軟體,那麼用戶應該向計算機銷售商索要軟體許可協議、原始光碟、用戶手冊等相關文件和收據。
(3) 客戶機-伺服器連接導致的軟體"濫用"
通過客戶機-伺服器的形式連接多台計算機,用戶可以調用存在區域網內的軟體。伺服器軟體的使用許可一般對伺服器用戶的數量有明確的限定,或者要求用戶取得單獨調用的許可。由於客戶機的終端用戶在形式上並不是直接復制軟體,而是一種超越許可范圍的使用,這種侵權形式更需要引起單位用戶的警惕,避免侵權行為的發生。
(4) 盜版軟體光碟
仿製是通過模仿享有版權的軟體作品,並進行非法復制和銷售。
對於套裝軟體,常常可以發現裝有該軟體程序的仿冒版光碟或磁碟,以及相關的包裝、手冊、特許協議、標貼、登記卡和防盜密碼等。對於消費者來說,可以通過注意以下幾點來防止誤購仿冒產品:
* 購買時仔細檢查產品的真偽;
* 到誠實守信的經銷商處購買;
* 在購買時確認軟體包括有全部用戶材料和特許協議。
授權采購軟體的部門應該知道有以下有關情況的常常是仿冒軟體:
* 軟體價格大打折扣,低得讓人難以置信;
* 軟體以光碟大全的形式經銷,無一般合法產品所附帶的材料和包裝;
* 軟體無生產廠家的標准防偽標識;
* 軟體無一般合法產品所附帶的原始使用許可協議或其它材料(如用戶登記卡或手冊);
* 軟體的包裝或所附的材料為復印件或印刷質量很差;
* 光碟呈黃金色(由可復制光碟刻錄而成),而正版軟體光碟的特點是呈現銀白色(系只讀光碟);
* 光碟包含不只一個生產商的軟體,或者含有一般不"成套"出售的程序;
* 軟體由不能提供合法產品正當擔保的經銷商通過郵購或在線方式經銷等。
(5)互聯網在線軟體盜版
隨著互聯網路的普及,在線軟體剽竊變得更加流行。不法之徒經常在互聯網的站點上刊登廣告,出售仿冒軟體。另外,他們還經常將未經授權的軟體上載到網路上,供網路用戶從網上下載。用戶下載並使用這類軟體也屬於違法。
一些共享軟體允許下載試用,但在使用一定時間或次數後,應該付費。十四、侵權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用戶如果有侵權行為,將依情節輕重承擔下列責任:
1、民事責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2、行政責任:包括責令停止製作和發行侵權復製品、沒收非法所得、沒收侵權復製品及製作設備、處以最高為10萬元人民幣或者總定價的5倍的罰款等;
3、刑事責任:復制或銷售侵權產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處三年或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或者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或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有犯罪行為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刑罰。十五、如何避免使用盜版軟體
1、向員工提供正版軟體
單位首先要給員工提供正版軟體,這是問題的關鍵,要做到這一點,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估計單位的軟體需求;
.對每台計算機建立對應的軟體統計表,列出機器中已經存在和未來需要的軟體;
.提供正版軟體來滿足每台機器統計表的要求;
.對軟體作出合理的預算;
.及時向員工提供所需軟體;
.合理估計員工的需求,提前制定計劃加以滿足。
2、防止復制及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
單位還應當採取各種措施防止員工使用盜版軟體,以免給單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確保及時提供正版軟體;
.堅持使用正版軟體並廣泛教育員工;
.指定專人負責軟體的合理使用;
.對軟體的購置進行登記;
.定期檢查單位所有計算機的硬碟,確保所有程序為正版;
.對員工的盜版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十五、軟體著作權糾紛的處理
1、調解:
(1)侵權和被侵權人之間相互協商;
(2)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2、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不成的糾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終由法院判決。十六、加強軟體資產管理
軟體與其它有價資產一樣,為了達到其潛在的效益,必須在整個壽命期內加以管理。通過在單位內部採取一系列系統、有效的步驟和措施,將軟體納入單位資產的日常管理過程中,從而確保所使用軟體的合法性,使軟體的使用符合軟體許可協議條款的規定;合理控制與軟體資產有關的費用支出;改善和提高對軟體資產的利用以及單位的整體效益。
加強軟體資產管理的必要性在於:
1.確保守法
2.費用控制
2.1.控制軟體獲取費用
2.2.免除不必要的硬體費用
2.3.控制軟體支持費用
2.4.避免應訴、處罰和罰金
3.改進績效
3.1.保證軟體質量和可靠性
3.2.最大限度提高IT資源的兼容性
3.3.預測並利用變革
3.4.提高員工的生產能力

⑹ 怎麼查店名是否被注冊商標,自己店名被人注冊商標怎麼辦

提起怎麼查店名是否被注冊商標,大家都知道,有人問營業執照,怎麼查詢店名不知道有沒有被人注冊過,另外,還有人想問如何查詢商標或店名是否被注冊,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知道怎麼在網上查某個店名是否被注冊了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自己店名被人注冊商標怎麼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怎麼查店名是否被注冊商標

知道怎麼在網上查某個店名是否被注冊了呢?

都是中國人現在的知識產權意識不強,像這種才被人鑽了空子,自己的商標被別人搶注,可能搶注的那家也是看到的生意做起來了,自己把商標注冊了好搭個順風車,還可以以此邀價,隨著品牌意識的興起,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多,好多信息公司都靠搶注商標為主營業務。

其實店名和商標是一個很模糊的界限,或許只是店名在用,但是可能已經涉及到商標的宣傳和突出使用了,別人把這商標注冊了,以後隨著的生意越做越大,還可能告侵權,以此賠償金。但是還要提醒你,商標分45個類別,涉及食品的行業好幾個,趕快看一下自己的類別被注冊沒有。

現在這種情況,一般只有1::和商標持有人協商轉讓,但這種情況,一般來說不便宜;2,看商標注冊時間,是否已經超過十年有效時間,是否進行了續展;如果商標已無效,抓緊注冊3:商標法裡面有一種情況可以撤銷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即如果有證據證明該商標在注冊後,任意連續三年時間中(即使這三年已經過了)該商標沒被使用,那麼就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注冊。4.放棄該文字商標,用logo圖形或者拼音注冊,以後在經營中,盡量避免單獨出現使用文字商標;5,打擦邊球,比如商標名字叫」紫燕「,而你是做食品的,比如鹵食,可以叫」紫燕百味雞「,商標審核系人工審核,也就是人來決定你這名字是否能注冊,所以會存在主觀因素和差異,就有可能通過審核注冊。過目不忘的燒烤店名字。

呼,以上,明白了沒?300個吉祥公司名字大全。

怎麼查店名是否被注冊商標:營業執照,怎麼查詢店名不知道有沒有被人注冊過

超市名字大全。

怎樣查詢店名是否被注冊!

可以中國商標網(:/tmois/wscxsy_getIndex.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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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名字或者軟體名字已經被注冊成商標是否還能繼續使用眼前一亮的創意店名。

最近有老闆想我反饋使用未注冊的商標,後來出現了一些問題,今天呢企盈我就來給大家說說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會有哪些問題吧,歡迎大家來閱讀。

一、什麼是「未注冊商標」最吉利旺財的公司名字。

未注冊商標是指未主管機關的注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不能援引《商標法》進行保護。

二、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小賣部簡單大氣的名字。

我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一看就不忘的便利店名字。

目前我國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是煙草類商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應當使用注冊商標。」大氣聚財的公司名字。

三、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三個風險

1、不受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保護。」ins風高級感店名。

所以說,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相關的保護。企業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帶有旺氣的小吃店名字。

舉個例子:A企業生產的”大地”牌拖拉機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A企業沒有注冊”大地”商標,其他廠家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拖拉機上打上了”大地”字樣,從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只能通過商標注冊取得,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注冊,誰就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三字順口名字公司。

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一旦商標被他人成功搶注,企業可能就無法再繼續使用該商標,之前花費在宣傳該商標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將付諸東流。獨一無二的甜品店名。

3、容易他人的商標專用權旺生意的名字。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他人的商標專用權。企業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若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了該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引發商標糾紛,甚至會讓雙方對薄公堂。若最終認定企業確實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可能會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4、商標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在知識產權領域,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過目不忘的生鮮店名字。

我國的《商標法》規定只有成功注冊的商標才受到保護,才能形成商標權。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該商標將無法受到保護,也就無法形成商標權,也就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現在明白了嗎?使用未注冊商標的風險不小,商標不注冊這些風險你永遠不可能躲過。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冊商標

1、申請注冊商標前先做好商標查詢

商標近似查詢是指按圖形、文字等商標組成要素分別進行近似檢索,可檢索到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冊商標或在先申請的商標。

通過商標近似查詢,可以降低商標被駁回的概率,從而縮短商標的注冊時間。

2、組合商標最好分開注冊吸引人的店鋪名字大全。

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茶飲店名過目不忘。

我國對組合商標採取各構成要素單一的方式進行,構成組合商標的文字、字母、圖形等要素均要保證不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才能通過。

如果未將組合商標分開注冊,一旦某個要素存在近似,則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牽一發而動全身。而分開注冊,即使其中的某個商標被駁回了,也不影響其它部分的申請。最新最潮的便利店名。

以上就是與自己店名被人注冊商標怎麼辦相關內容,是關於營業執照,怎麼查詢店名不知道有沒有被人注冊過的分享。看完怎麼查店名是否被注冊商標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⑺ 中國法律大全

更多詳情參考http://ds.eywe.com/law/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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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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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關於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英文版)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
    ·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第二審判決改變第一審判決認定的罪名後能否加重附加刑的批復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自動櫃員機(ATM機)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辦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關於製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化石的解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 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關於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五個嚴禁」的規定》和《關於違反「五個嚴禁」規定的處理辦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書送達問題若干規定
    ·監察機關審理政紀案件的暫行辦法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
    ·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勞動教養試行辦法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五批)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廢止的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目錄(第六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2007年底以前發布的有關司法解釋(第七批)的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內容有爭議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調卷函樣式》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行政訴訟證據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訟收費監督管理的規定
    ·人民法院監察工作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規范司法解釋施行日期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民檢察院勞教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辦法
    ·人民檢察院監外執行檢察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的規定(試行)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工作規定
    ·人民法院獎勵暫行規定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當事人協議管轄的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內務條令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試行)
    ·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組織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充分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辯護職責確保死刑案件辦理質量的若干規定
    ·[江蘇省]關於刑事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准
    ·看守所留所執行刑罰罪犯管理辦法
    ·檢察人員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條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撤訴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關於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犯罪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公安廳《關於辦理輕傷害案件的暫行規定》
    ·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暫行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賠償和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案由的暫行規定(試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善院長、副院長、庭長、副庭長參加合議庭審理案件制度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若干規定
    ·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
    ·關於從國外調取民事或商事證據的公約
    ·公證員職業道德基本准則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幾個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賠償案件程序的暫行規定
    ·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保障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依法執業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
    ·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
    ·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范圍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關於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

  5. 行政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

    ·人事爭議處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信訪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國家賠償案件文書樣式(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傷殘撫恤管理辦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的通知
·公證程序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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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新編公民常用法律知識大全的內容簡介

《新編公民常用法律知識大全(最新版本)》從最基本的法律知識開始,循序漸進地介紹了公民日常生活中經常涉及到的法律知識,囊括了民事權益法律知識,民事法律行為法律知識,婚姻家庭法律知識,財產繼承法律知識,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知識,房屋買賣、租賃與拆遷法律知識、交通事故法律知識,知識產權法律知識,勞動合同與勞動糾紛法律知識,公民與治安管理法律知識,國家賠償法律知識,刑事法律知識等。另外,還有怎樣打民事官司、怎樣打行政官司、怎樣打刑事官司等法律知識。 《新編公民常用法律知識大全(最新版本)》的特點是:全書用問答的形式解答,通俗易懂,適合於不同文化水平的讀者,是公民案頭必備的工具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