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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教育知識幼兒園 2025-01-24 20:56:05

保險知識大全小學生

發布時間: 2022-09-10 16:12:24

㈠ 營口中小學每年交200元保險是什麼保險

這種保險叫學平險。學平險全稱「中小學生平安保險」,是屬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是針對中小學生特點的一種保險。往往由學生入學時自願投保,被保險人只需交納幾十元的保費就可以獲得包括意外傷害、意外傷害醫療以及住院醫療在內的多項保障。是少年兒童投保范圍最廣,最普遍的一種保險。這是網路上對學平險的定義。簡單來說,就是交錢給學校,學校再交錢給保險公司,從而保障學生在學校時發生意外的話可以進行一定的報銷,減輕學生家庭經濟負擔。
對於學生以及其家庭來說,學平險是有很多好處的。第一,學平險購買方式簡單,每學年在報名時向學校交錢即可。比起自己在保險公司購買的其他保險就少了很多手續。其次學平險的價格很優惠,一年繳納幾十到幾百不等,就可以獲得很全面的意外保障,相對一些商業醫療險的價格算是比較平價的了。最後買的是一份安心,買保險就是為了防止各種疾病和意外,即使這些還沒有發生,買保險買的就是一份放心,一份安全感。
對於學生家長來說,我們要了解學平險的基本知識。在為自己孩子買保險時,給未成年人買保險,主要是選擇購買商業保險中的學平險、意外傷害綜合險、終身或定期健康險。不少的人買商業保險之前,只有購買的慾望和沖動,而沒有認真地去了解一下相關的保險知識。所以我們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多加思考,盡量多學習一點保險知識,正確認識保險的功能和作用,按自己的實際需要和經濟能力進行投保。真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踏踏實實享受。不然的話,由於自己一時的無知,換來的可能是今後無限的煩惱。

㈡ 保險的有關知識

1、什麼是保險法?
保險法是以保險關系為調整對象的法律規范總稱。保險法調整兩方面的關系:一方面是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等平等主體間的關系,這些人之間的關系通常是由合同確立;另一方面規范保險經營者的形式、設立、經營規則、變更、終止以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保險經營者的監督管理關系。
2、保險法的調整對象是什麼?
保險法對保險合同關系加以調整,《保險法》對保險合同的概念、訂立、變更、終止等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保險法也對商業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加以規范,以防止保險公司的無序競爭,保護廣大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
3、《保險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是進行保險活動,解釋和執行《保險法》的基本依據,主要有:
①遵守法律與行政法規的原則
保險活動屬於民事活動,因此保險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與行政法規。因為只有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違法就就受到制裁。保險活動的當事人,不但要遵守《保險法》及有關的行政法規,而且要遵守國家所有的法律與行政法規。
②自願原則
③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的含義是,為了保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民事主體在保險活動中,要維持雙方的利益以及當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實現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④境內投保的原則
⑤ 公平競爭的原則
⑥專業經營的原則
4、什麼是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5、保險合同有那些特點?

①保險合同是有名合同
保險合同是法律直接賦予名稱的合同,屬於有名合同。
②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保險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險費作為對價換取保險人對風險的承擔,合同當事雙方享有一定權利而必須償付一定的對價,故保險合同是有償合同。
③保險合同是雙務合同
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相互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因此是雙務合同。
④保險合同是要式合同
保險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是要式合同。
⑤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
誠實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則,每個合同的訂立、履行都應當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保險合同對當事人的誠實與信用有更高的要求。保險合同是約定保險人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損失補償或保險金給付的合同。因此,它一方面要求投保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對保險人的詢問及有關標的情況如實告知保險人,在保險標的危險增加時通知保險人,並履行對保險標的過去的情況、未來的事項與保險人約定的保證。另一方面,它要求保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即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內容,在約定的保險事故發生時,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
⑥保險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險合同在訂立時,僅投保人一方交付保險費,對於未來保險事故是否發生無法確定,保險人是否履行賠償或給付的義務,取決於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因此,我們稱之為射幸合同。
6、保險合同有哪些分類?
根據保險合同的各種特徵,從不同角度出發,保險合同可以有以下不同的分類:
①以保險合同標的為劃分標准,可分為財產保險合同與人身保險合同。
②以保險合同標的的保險價值,在合同訂立時是否定值為標准劃分,可分為定值保險合同與不定值保險合同。
③以保險人的人數為標准劃分,保險合同可分為專一保險合同與重復保險合同。
④以保險人對被保險人是否直接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為標准,保險合同又可分為原保險合同與再保險合同。
7、保險合同訂立的原則是什麼?
①誠實信用原則
②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為了避免道德危險的發生,防止不良人士利用保險合同進行賭博,使保險合同產生良好的社會、經濟作用,法律要求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
③公平互利原則
④ 協商一致原則
⑤自願訂立原則
⑥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8、你能分清什麼是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嗎?
①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②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③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才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④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反映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⑤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⑥保險經紀人: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9、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是怎樣的?
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與一般合同訂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經過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承諾一經成立,合同即成立,並產生相應的合同效力。在保險合同的訂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
10、投保單、保險單和保險憑證的概念是什麼?
投保單是投保人的書面要約。投保單經投保人據實填寫交付給保險人就成為投保人表示願意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
保險單簡稱「保單」是《保險法》中列舉的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訂立的正式書面保險合同的一種。它由保險人簽發給投保人,完整地記載了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發生損失時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或給付的依據和憑證。
保險憑證是保險人發給投保人以證明保險合同業已生效的另一種文件形式,是一種簡化了的保險
11、什麼是保險標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保險期限、保險責任的起始時間、保險價值、保險金額、保險費?
①保險標的是保險合同的保障對象。
②保險責任是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人所負的責任,即所承保的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應承擔的損失賠償責任或保險金給付責任。
③除外責任是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不屬於保險賠償范圍的責任。
④保險期限是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負擔賠償責任的時間段。
⑤保險責任的起始時間應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限而定,對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⑥保險價值是指保險標的在某一特定時間內以金錢估計的價值總額。
⑦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⑧保險費是投保人付給保險人使其承擔保險責任的代價,又稱「保費」。
12、什麼是保險合同的效力?
保險合同的效力,指保險合同成立後,保險合同當事人、關系人依據保險合同,享有的一定權利和負有的一定義務。享有權利的人,可以根據保險合同取得該項權利,負有義務的人應當履行該項義務,否則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13、保險合同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義務是怎樣規定的?
①投保人負有繳付保險費的義務;
②投保人負有如實告知義務;
③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危險通知義務;
④減災防損的義務。
14、對財產保險合同當事人和關系人變更,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保險法》規定,「保險標的的轉讓應當通知保險人,經保險人同意繼續承保後,依法變更合同。但是,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和另有約定的合同除外。」
15、對人身保險合同當事人、關系人變更,法律是怎樣規定的?
《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並書面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在保險單上批註。投保人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16、保險合同內容變更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下列事實出現時,保險合同的內容應當變更:
①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增加,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應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合同。
②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合同。
③據以確定保險費率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或標的的保險價值明顯減少時,除非合同另有約定,保險人應當降低保險費,並按日計算退還相應的保險費。
④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少於應付保險費,保險人有權更正並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或者在給付保險金時按應付保險費與實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於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17、保險合同中止的概念?
保險合同成立並生效後,由於某種原因使保險合同的效力暫時停止的狀況稱為合同的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期內,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18、保險合同恢復的概念?
保險合同的恢復是指中止後的保險合同依一定程序和條件恢復其效力的情況。
19、保險合同解除的概念?
保險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依法使合同效力終止的行為。
20、投保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是什麼?
按《保險法》的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雙方當事人應當對保險合同存續期間所規定的權利義務進行清結,應當履行合同解除前的義務。
21、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的條件是什麼?
按《保險法》的規定:保險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險合同。除非因為下列的情況出現:
①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②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請求,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③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給付的責任。
④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解除合同。
⑤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危險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⑥自保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未達成恢復合同效力的協議,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22、保險合同解除的程序怎樣?
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合同當事人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解除合同。因此,在法律規定和約定的條件下,具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單方決定解除合同。但當事人單方依法或依約定解除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根據《保險法》的規定,解除保險合同的通知,應當作成書面文件,作為終止權利義務關系的憑證。任何一方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合同的約定單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23、保險合同終止除當事雙方主動解除外,還有哪些原因可以導致其效力終止?
①保險合同的約定期限屆滿
②保險人履行了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
③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或全部損失
④《保險法》規定的其他合同終止的原因
⑤財產保險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被保險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
⑥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
⑦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被保險人自殺的;
⑧人身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
24、什麼是保險索賠?
保險索賠,是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在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發生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死亡,或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一定的法律事實出現時,請求保險人賠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的意思表示。
25、保險索賠有時間限制嗎?
《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保險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失。
26、保險索賠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保險索賠一般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①出險通知和提出索賠請求
②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減少保險事故的損害
③查勘檢驗
④提供索賠單證
⑤領取保險賠償或保險金
⑥開具權益轉讓書並協助保險人向造成保險事故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人追償
27、什麼是保險理賠?
保險合同的理賠是指保險人應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請求,以保險合同為依據,核定保險責任並進行保險賠償或保險金給付的行為,是保險人履行保險合同的一種體現。理賠應堅持及時和准確的原則。
28、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的原則是什麼?
在解釋保險合同時,應當力圖反映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的真實意圖。在堅持有利於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解釋原則的同時,還應當注意保險專業術語和一些固定用語本身的含義。
29、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的方法是什麼?
保險合同通常表示為條款統一印就的保險單、保險憑證。為了滿足不同投保人的需要,雙方當事人往往要在保險單證上批註修改條款。在批註中,手寫的、列印的、均有效。還可加貼條款或出具批單。當前後條款有矛盾或相抵觸時,後加的批註、條款優於原有條款。如果未註明修改日期,應以手寫的批註優於列印的批註,加貼的批註優於正文的批註來解釋。
30、什麼是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
31、損失補償原則的含義和實施要點是什麼?
①損失補償原則的含義是:當保險事故發生導致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時,保險人給予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補償的數額,應正好能彌補其因保險事故發生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②損失補償原則的實施要點:A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B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32、什麼是重復保險?
重復保險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二個以上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保險。對於重復保險的責任承擔,保險人將按各自的保險金額加總後按比例分攤損失。
33、什麼是人身保險合同?
人身保險合同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的生、死、殘疾、疾病險事故的保險合同。
34、人身保險合同有什麼特點?
①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根據被保險人對人身保險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繳費能力,在法律允許范圍與條件下,與保險人協商確定;
②人身保險合同保險金的給付屬定額給付性質;
③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利益特徵:
A、由於人身保險的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或身體,而人的生命和身體的價值不能用金錢來衡量,所以對人身保險來說,只要求有無可保利益,而對可保利益並沒有金額大小的限制,與投保人有保險利益的人,依《保險法》第52條規定,有以下幾種: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項以外與投保的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另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隊人具有保險利益。
B、在人身保險中,保險利益只是訂立保險合同的前提條件,並不是維持保險合同效力及保險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
④人身保險合同中代位求償權的禁止
《保險法》第67條規定:「人身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力」

㈢ 小學生購買什麼保險比較合適

我建議您買(1)平安保險公司的萬能保險——同業分紅最高,該公司被全世界投資人看好。
(2) 醫療保險——(a)大病補貼保險
(b)住院保險——住院費報銷,還可享受每天住院補貼
&;意外門診保險——100%意外門診報銷

——手續簡單,用你的身份證和你的存摺就可以了——
請您注意——
(!)選擇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就是這家公司是否有前景,是否能在未來仍獨領風騷,同時也要注意這家公司是不是也在穩定地發展,至於在保障上,則是你對家人的拳拳的愛心,同時還可以為自己積累財富……
(!!)保險的保障功能最終體現在保險金的支付上。
(!!!)但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並不像「索賠」兩個字本身這么簡單。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遭遇拒賠,有時是由於自身投保時或履約時的錯誤;有時涉及復雜的法律問題和對保險條款的解釋;有時僅僅是一時急躁未按照程序辦事;有時也可能是保險公司有違誠信或工作失誤。索要保險金切忌焦躁,讓我們來幫您理清頭緒,輕松及時的獲得保險給付。
(!!!!)基於上訴幾點考慮,你找誰買保險就更為重要——業務員的選擇:它該有豐富的方方面面的知識,真實的人格,負責認的品格,多年保險業的從業經驗,多個保險案例的理賠經驗等……

——最好選擇意外、健康、教育一個都不能少的原則

要想了解如何購買兒童保險,弄清楚各種保險的功能是首要的。

對於少兒險來說,不同的險種是為了解決不同的問題,家長為孩子購買保險,關鍵要看家長最關心的是什麼。現在市面上兒童保險品種繁多,但基本上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兒童意外傷害險。

兒童自製能力差,活潑好動,好奇心強,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大。據一項調查顯示,意外傷害已經超過疾病成為兒童健康的頭號殺手。

在北京,意外傷害是造成18歲以下兒童死亡和傷殘的首要原因,北京市平均每天有139名兒童受到意外傷害,僅2003年一年有5萬多兒童遭到不同程度傷害,據統計,

孩子在嬰幼兒階段自我保護意識比較差,基本完全依賴於爸爸媽媽的照顧和保護;孩子在上小學、中學階段,要負擔照顧自己的責任,但作為弱小群體,為了避免車禍等意外,父母可以酌情為孩子購買意外類險種,一旦孩子發生意外後,可以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這一類的保險一般是消費型的都不貴,一年僅需要幾百元,各公司都有推出。

第二類:兒童的健康醫療險。

調查顯示父母對孩子的健康格外關注。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輕化、低齡化的趨向,重大疾病的高額醫療費用已經成為一些家庭的沉重負擔。按照我國目前的醫療制度現狀,少年兒童這一年齡段基本上處於無醫療保障狀態。因此,利用保險分擔孩子的醫療費支出就成為投保兒童保險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重大疾病險投保年齡越小保費越便宜。以0歲女孩子為例,年交費僅幾百元左右就可買到5萬元保障,並且分紅+保障到終身。如平安人壽的各種重大疾病(分紅)保險等等。

現在小孩感冒發燒,動輒住院,積累下來,花費也不小。在考慮購買險種時,建議買點附加住院醫療險。這樣,小孩萬一生病住院,一些醫療費用還可以報銷,並獲得20-50元/天的住院補貼,還是很劃得來的。如平安少兒意外、醫療計劃。

第三類:兒童的教育儲蓄險。

這類保險主要解決孩子未來上學或者出國留學的學費問題。越來越高的教育支出,不可預測的未來,都給父母一份責任,提前為孩子做一個財務規劃和安排顯得非常必要。以購買保險的形式來為子女籌措教育費用,購買保險要按時繳費,無疑是一種強制性儲蓄。一旦父母發生意外,如果購買了可豁免保費的保險產品,孩子不僅免交保費,還可獲得一份生活費。除此之外,購買保險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由於目前不少保險公司推出的教育型少兒險都將教育基金與子女身故保障設計在一起。相比儲蓄等單純的投資渠道,購買教育型少兒險更多了一層保障功能。

如何為孩子投保

一份全面完整的少兒保障應該包括以上三種類型的保障,有些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可以兼顧其中的兩種或是三種保障,有些保險則是專門保障其中一類的。家長可以購買一個保險產品,也可以購買多個保險產品的組合。給孩子買保險最好是買全所有的保障,兼顧安全、健康和教育保障。父母在給孩子投保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正確對待兒童保險在家庭整體保險中的地位

一個家庭中究竟先為誰投保呢?家庭投保應以夫婦為主,孩子為輔。夫婦雙方尤其是家庭經濟支柱的意外保障、醫療保障、重大疾病保障和壽險保障一定要充分,以保證父母這個經濟來源萬一中斷時,孩子可以通過保險得到的經濟支持而生存下去,並且繼續接受良好的教育。如果家長在單位里享受的保障比較健全,並且已經給自己買了充足的商業保險,則可以考慮多給小孩買點保險。

2、要先了解孩子的學生保險

在考慮給孩子買保險之前,應該先了解孩子已經有了那些保險這樣可以避免重復花無謂的錢。所以建議在學校給學生上了保險的家長,先去了解一下這些保險的具體保障條款,然後再看孩子缺少什麼保障,再購買這些保險作補充。這樣做也可以監督一些學校收了保費,根本沒有給學生上保險的行為。

3、年齡不同投保的重點不同

一般來說保險是越早買保費也越低,對於父母越合適,孩子也越早獲得了保障。但是,如果您現在才開始考慮為孩子買保險。對於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點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幼兒時期,由於新生兒死亡幾率大,學齡前兒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這時的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賠償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時年齡不足1周歲,給付比例占保險金額的20%;滿1周歲但未滿2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40%;滿2周歲但未滿3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60%;滿3周歲但未滿4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80%,滿4周歲,給付比例才能達到100%。所以建議多買住院醫療補償型的險種。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慮早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小學時期,由於意外隱患很大,應適當增加意外險的投入,並且在條件允許情況下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當然如果家庭條件很好,應該在孩子出生後不久就考慮未來教育金的儲蓄,這樣每年保費負擔可以減少。

4、給孩子投保的金額

國家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兒童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最高投保金額限制在5萬元,所以如果你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要注意總投保金額的限制,因為一旦投保超過限額,保險公司有權拒賠保費。孩子的健康疾病險,醫療補償等等不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可以投保超過這個限制。另外有些保險公司考慮到這個限制,在條款里規定如果被保險人身故給付5倍於投保金額的保險金。這樣沒有違反保險金額限制,也同時放大了保障功能。這類保險也可以作為加大保障的考慮。

5、花多少錢給孩子買保險

總體而言,整個家庭的保費支出應該在家庭總收入的10-20%左右。而如前所述,保險支出中大部分應該用來為家庭經濟支柱投保,而非兒童。所以兒童的保費支出盡量不要超過家庭總收入的10%,同時要視家長的收入水平和收入來源而定。如果夫妻兩人均有社保和醫保,但沒買商業保險,收入主要來源於各自的工作收入,而非投資收益性收入,風險系數就較大,一旦發生意外致使身故或失去工作能力,將導致收入中斷,給家庭帶來巨大損失。

所以,應該給自己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為家庭提供充足的保障。另外,為了使夫婦退休後享有較高品質的生活,還應早制訂養老計劃。醫療險可選擇性購買重大疾病保險以解後顧之憂。這樣一來自己保費支出就高了,孩子的保費就應適當減少,並且考慮有保費豁免條款的保險。

另外,投保兒童大病險時不僅要注意兒童宜發的疾病,而且肯定是保險的疾病種類越多越好的,盡管有些只適用於成人的大病,然而我們的孩子會長大成人的,到那時如果大病險早已包含在兒童醫療險里,自然就會節約了咱孩子未來大病昂貴的保費負擔。

㈣ 兒童保險包括哪些種類

這位朋友你好,兒童保險一般來說我們只會考慮三種,重疾險,醫療險和意外險。那很多人會問,壽險呢?下面聽奶爸慢慢跟大家解釋:

不同階段保險配置分析

1、0-6歲

產品的最早可投保年齡一般在28天以上,28天後奶爸建議,應該盡早配置好醫療險、重疾險。

醫療險:優先給孩子配置百萬醫療險,彌補醫保在報銷上的上限。如果發生大病,百萬醫療險可以報銷住院前後門急診等費用,而且價格便宜,可以很好轉移大病的風險。

重疾險:醫療險是報銷型,解決了治病費用的問題。而重疾險是賠付型的,賠付金的獲取,可解決被保險人因患病失去收入的經濟困難,以及補償治癒後一定時期內的生活開銷問題。

意外險:小孩子的意外險也不貴,最好也配置上。但身故保額不需要太高。

想了解其他兒童重疾險產品的,這份詳細測評千萬不要錯過了:《2020少兒重疾險測評,手把手教你配置好孩子保險》

0-6歲寶寶可以參考一下配置方案:

奶爸總結:

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奶爸不建議為了把所有的保險都配置好,而降低生活質量。可以考慮選擇定期的產品,把孩子前期的保障做好,往後孩子成年了再讓他們自己買新的產品,給自己的孩子買保險不能一蹴而就,是需要循序漸進的。

但奶爸再啰嗦一句,父母才是孩子最大的保障,因此父母應該優先給自己配置好保險,再考慮孩子的保障。

來源:奶爸保險知識整合

望大家採納哦!

㈤ 保險的實用小知識

01

保險類型

保險按業務保障對象分為財產保險、人身保險、責任保險和信用保險四個類別,這是網路上就有的概念。簡單來說,財產保險就是保護財產損失的,一般標的是財產,承保的是物,就像過去的鏢局押鏢一樣,東西只要保證安全即可,當然如果在承包期間有物品損失,這個保險公司你要賠付我的;而人身保險,標的是人的身體,承包對象是人,保單上附帶會有現金價值的,至於責任保險,包含的也很有很多,比如僱主責任險,就是企業主可以購買的一種非常實用的保險,用以賠付雇員出現工傷後,因傷病引起的經濟支出;最後信用保險,一般是企業用於風險管理的保險產品,個人用不到。總得來說,與我們老百姓日常生活聯系比較大的,當屬人身保險。

02

人身保險之人壽保險

人身保險可大致分為:人壽保險、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

其中人壽保險,是以人的壽命為標的,舉例,某A給自己投了一份人壽保險,它的給付條件是當某A死亡或全殘才有得賠付,不過有些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生存到一定期限才能給付保險金,那麼給付條件就是生存到合同約定期限。

人壽保險又分為:定期人壽、終身人壽、生存保險、生死兩全,養老保險。

其中定期的人壽保險是合同保障期間發生死亡才賠付保險金的,舉例,某A給自己投了一份保額20萬的定期壽險,保障期間是30-49共計20年,期間發生死亡保險公司會按合同約定給付20萬保險金,但是如果49歲後仍然生存,則保險公司不會賠付。我認為這類保險很適合像我們這個年紀的成年人,上有老下有小,很多人都有房貸車貸花唄借唄,一旦哪天上帝喊你去打麻將了,這么多貸都是留給家人的債,現在人人都在強調留愛不留債,為什麼現在不打算著給你家人一個保障?何況這個費用真心親民,我給自己配了20萬的定壽,每年只交300多塊而已。

定期的知道了,終身壽險就不用說了,就是一直到掛的那一天才能賠付,這筆錢你也用不了,還是留給你家人的,這個費率就比較高,因為死亡是大家最後的歸宿,這個賠償保險公司是一定遲早會給你的,雖然你不太想早要

生存保險剛才說過了,以生存為賠付條件。而目前國內市場最多的產品是生死兩全類的,現在各大保險公司流行的各種長期壽險保單都是在標准生死兩全保單基礎上的變通,還拿某A舉例,就是某A在保障期間內死亡,給付保險金,如果某A繼續生存,仍然給付,這類保險可以作為儲蓄,所以很受客戶歡迎。終於養老保險,是由生存保險和死亡保險結合而成,也是一個生死兩全保險的特殊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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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之意外保險

意外保險分為:個人意外險,團體意外險和特種意外險。

說起意外,大家都可以想像的到,簡單來講就是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是屬於意外保障的范疇的,這四個因素是缺一不可的,你自己故意造成的,不算是意外,比如某A生活不順心,想自己結果了自己,完了還想臨死了敲保險公司一筆,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

我在這里要說的是,這個險種是目前所有保險當中最最便宜的,因為它發生概率極低,所以保費相當便宜,我想大家都可以在網上隨處可看到號稱百萬身價類的保險,這類保險就是純粹的意外類型的,返還型的保費也就一年1000+,如果是消費型的意外險,更是低到白菜價。但是意外險雖然發生概率極低,一旦不幸發生,那麼這類風險很容易致人死亡或殘疾的,其實說心裡話,死了還好,就怕殘疾,失去工作能力,還拖累家人,但是不幸發生意外風險後致殘的概率卻是很高的,那麼這種保險又是相當便宜,很多意外險就算殘疾也是可以按照傷殘等級按比例賠付的,有了這筆費用,可以彌補致殘後無法工作的收入缺失,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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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之健康保險

健康保險按照保險責任分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保障保險等

我們經常提到的重大疾病保險,就是屬於這類保險。但構成健康保險所指的疾病必須有以下三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由於明顯非外來原因所造成的。

第二,必須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第三,必須是由於非長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就比如我之前文章提到的自己今年所患的那個甲狀舌管囊腫,就是屬於先天性的,雖然買了醫療保險,保險公司也是不給賠付的,這點還請大家注意。

看到這里,或許有人會問,那麼如果由意外引起的醫療呢?其實這種情況意外保險很多都有此類保障責任的,即意外醫療責任,所以我們去報銷或是賠付醫療保險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是由什麼引起的,比如意外險種中的醫療責任,如果你是因疾病產生的住院醫療,保險公司也是不予報銷的,只能是由意外引起的住院才行。而這里我們說的住院醫療保險,不管是因為疾病、意外等風險,只要被保險人住院接受治療,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報銷,這點大家也要注意,很多朋友不清楚這一點,尤其是現在很多寶寶上學買的學平險,保障范圍一般都是(1)住院醫療2000元(2)意外醫療1萬元,粗看保障責任挺高,但是真的感冒發燒生病住院了,也僅有2000元可以報銷,而且還是分級報銷,報銷比例少得可憐,因為是疾病導致的住院,只能享受住院醫療這個額度,所以很多小孩子的保險,不是僅僅有學平險就能解決問題的,因為這個險的保障額度幾乎都是很低的。

健康保險分為報銷型、給付型和津貼型

比如重大疾病,屬於給付型,比如某A(某A今天倒霉了點),得了惡性腫瘤,保險公司對他所花醫療費用給予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根據保費是否返還來劃分,可分為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返還型重大疾病保險。當然消費型的便宜,返還型的貴很多,保險公司也不是傻子。

還有這里要告訴大家的是,在每個保險公司里,重疾的前25種都是一樣的,它占據了疾病發生率的90%左右,針對重疾險,銀保監會已經明確規定25種重大疾病的標準定義,確定為任何保險公司銷售的任意一款重疾險產品必須包含的核心疾病,所以重疾險里保障的疾病數量,其實不是最關鍵的點。那麼最關鍵的點我認為是輕症數量,中症數量,賠付次數和疾病分組,因為這些才是每家保險公司各有千秋。

㈥ 保險的基礎知識

了解的知識太多了,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保險基本知識,比如如何為客戶投保,以及手續等。
其次還有風險知識,《保險法》,理財知識等等。

對於銷售相關工作,不管你在哪家保險公司做都基本是一樣的,關鍵就是自己的業績情況以及團隊發展決定自己的出路。

就像大家所認為的那樣,保險的確不好做,就是因為不好做所以市場空間就大。而且現在保險公司真的缺乏相關人才,我的意思何不去償試一下,因為在保險行業裡面說過這么一句話「保險不是人做的,而是人才做的」,也許經過保險行業的磨練,肯定會有收獲的,以後也會在這個社會越來越值錢。

另外,保險業務完全在於自己,關鍵是不是在用心工作即自己的態度決定,這跟自己的性格呀,資源呀,都是沒有太大關系。

在這里,我知道在保險行業,大家有公認的三句話是這么說的「品牌在人壽」「平安的人才」「新華的產品」

保險公司的底薪,銷售行業畢竟與自己的業績掛溝的,沒有業績,不用說2000,5000的底薪,甚至更高,都是不存在的。

㈦ 小學生在校交的保險都包括哪些

中小學生校園內交的商業保險是學平險,保險費用不一樣,確保內容包括的也是不一樣。有的院校交納的商業保險是意外傷害保險,確保的是學員在校期內,因意外事件而造成 出現意外殘廢,意外死去,意外醫療等車險公司會依照保險單合同條款擔負一定的保險條款。
拓展資料
學平險全稱「中小學生平安保險」,是屬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一種,是針對中小學生特點的一種保險。往往由學生入學時自願投保,被保險人只需交納幾十元的保費就可以獲得包括意外傷害、意外傷害醫療以及住院醫療在內的多項保障。是少年兒童投保范圍最廣,最普遍的一種保險。其最大的特點就是保費便宜而保障范圍較為廣泛,比較適合未成年學生。各個保險企業一般都制訂有自己的學平險條款,各個公司的條款對保險責任、保險金額,賠償規定等會有一些差別。下面所示的只是一種條款。投保時還須認真閱讀所投保公司的保險條款。
購買手續簡便,價格低廉,充足保障,平安無憂。
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保險事故或疾病死亡,本公司按約定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殘疾保險金: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保險事故,並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導致殘疾,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的規定比例乘以約定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對於成年人來說,買保險應該先買社保,之後,可以選擇買一些商業保險進行補充。因為,社保是基礎,同時商業保險也是社保的重要組成部分。買商業保險有一些基本原則,如:先大人,後孩子;先基本,後完善;先近後遠 ?? 等等。了解並遵循這些原則,應該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保險方面的專業知識,可以到保險網上去看一看。或者找一位有責任感、業務精通的高素質保險業務員進行相關的業務咨詢。
人生處處有風險,意外傷害、健康問題和養老問題是每一個人隨時可能遇到的人生最大風險,一旦遇到這樣的風險,它有可能直接影響到一個人或一個家庭的命運。所以,這三個風險應該是每個人必保的。
給未成年人買保險,主要是選擇購買商業保險中的學平險、意外傷害綜合險、終身或定期健康險。如果孩子年齡太小,想給孩子買的某些保險產品可能會受到一些政策性規定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給孩子少買一點健康險,如果有可能,可以再附加一份住院津貼險或住院醫療險。

㈧ 關於保險的小知識分享

關鍵看你的崗位啊?還有你沒說是在什麼類型的保險公司...
如果你做老總的話需要掌握開會喝茶應酬及怎麼撈好處的知識
如果你是搞衛生的話需要掌握怎麼搞衛生的知識
如果你是做財務的話需要掌握財務知識以及怎麼做假賬的知識
如果你是做兩核的話需要掌握理賠知識和承保業務知識
如果你是做業務的話需要掌握賣保險的知識....
哈哈萬一你要是在保險公司食堂做飯的話...不想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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