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房子小產權和大產權有什麼區別
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大產權房,不是由國家發產權證的房屋即為小產權房。
我們所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都屬於大產權房,其中包括70年產權、50年產權、40年產權三種。
一般小產權房分為這三類:一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二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建設的房子;三是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❷ 房產產權有幾種類型
如今買房,市面上不同類型、不同產權的房子讓人傻傻分不清楚。買房時,大家都非常關心房產類型。不同的房屋,產權性質不同,所受到的限制條件也不同;房屋產權的性質,關繫到房屋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認可。我們只有取得了該房屋的產權,才能依法行使對該房屋的權力。那麼,房屋產權有幾種?不同房屋產權之間又有什麼區別呢?
房屋產權有哪些類型?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准。
由經濟適用房的性質所決定,國家為穩定市場秩序,對於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離婚財產分割中,對於經濟適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3.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所謂中央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單位。
由央產房的性質所決定,這些房產只是在北京,並且多集中於東、西、北二、三環一線的大中型社區。央產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開,當年的10月8日為央產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並且委託交易只能經過指定的幾家經紀公司,並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產房交易大廳辦理相關交易手續。作為已購公房的一種,央產房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一般不會受到限制。
4.軍產房
所謂軍產房是指軍隊享有房屋所有權(即產權)的房屋。根據《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軍隊房地產統歸軍委、總部。其產權產籍由各級後勤基建營房部門歸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別由有關業務部門具體負責使用和管護。這類房產土地是由國家專門劃撥的軍事用地,由部隊蓋建,並且只分配給所屬部隊的軍人使用。使用者必須每月交納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繼承。
在軍婚家庭中,對於非軍人一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軍產房無法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加以分割,更無法作價補償。在離婚後,非軍人一方往往只能搬離該居所。當然,軍人一方同意其繼續居住的除外。
5.公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產權(所有權、佔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及產權單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產權所有者(管理部門)的不同,公房又分為直管公房(統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統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公房,後者指由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由於公房分為直管公房與自管公房兩種,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權分割時亦會有所不同。雖然公房在根據政策購買以前,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得到確認的。為此,在財產分割時,若使用權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6.小產權房
基於房屋產權的來源不同,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1)針對開發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3)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第1、2類情形的小產權房,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而第3類情形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由於小產權房的權屬並不明確,並且所有權人並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若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一般不會做出判決,而須待產權明晰後另案起訴處理。
7.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國,宅基地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對於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的權利。為此,宅基地使用權分為兩種: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轉讓時,連同土地使用權一並轉讓。
由於在實踐中,自建住房往往涉及違章佔地或建房問題,應屬於違法行為,當然在權屬上得不到法律確認。這使得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對於這一部分土地、房屋無法進行分割。
以上就是關於房屋產權有幾種以及不同房屋產權之間的區別的相關介紹。我們在購買新房或者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問下房屋產權的相關事項,了解對方是否擁有房屋產權。如果房屋沒有產權或者是小產權房,建議不要購買。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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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房屋產權是指什麼
您好,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房屋產權性質按房屋來源可分為:
商品房、房改房(已購公房)、上市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和存量房
具體含義:
商品房:指各房地產開發公司投資興建的,以營利為目的,按市場規律經營的房屋。
房改房(已購公房):指按照國家房改有關售房政策,單位職工按成本價、標准價或優惠價購買的原產權屬於單位的公有住房。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由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
上市房改房:指房改房上市交易一次後,產權證附記欄會標注為上市房改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存量房:指商品房在交易一次後或上市房改房在交易一次後,以及交易兩次以上的產權房屋,產權證附記欄會標注為存量房。存量房交易後仍然是存量房。
❹ 房屋產權具體包括哪些房屋權利
法律分析:房屋產權具體包括以下這些房屋權利:
1、佔有權
佔有權,就是對房屋實際上的控制和支配。如房屋所有權人可以自己來控制和支配這一房屋,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而讓非所有權人來控制和支配。
2、使用權
使用權,就是依照房屋的用途來利用房屋的權利。如房屋所有權人按自己的意向可以用於居住,也可以用於商業經營或辦公。
3、收益權
收益權,就是因房屋所產生的合法的物質利益。如房屋所有權人把房屋用於開設商店,就可以從經營中獲得一定的利益,這些利益中有一部分是因房屋而產生的;又如把房屋出租給他人,可以按期收取租金,租金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收益。
4、處分權
處分權,就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依房屋所有權人的意志對房屋的處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❺ 經常聽人討論房屋的產權問題,到底什麼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說白了你就是這個房子的主人,它完完全全的屬於你,擁有使用,租賃和買賣交易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期限為永久性,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總之,有產權證就可以有一定的權利處置房子,如果沒有房產證,即使買受人已經支付了房價並入住,該房屋在法律上仍不屬於買受人。
❻ 房屋產權分類有哪些
房屋產權類別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小產權房等。房屋產權分類主要是根據房屋所佔用的土地的性質及房屋物權是否明晰,房屋是否能自由轉讓等標准劃分的。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本辦法所稱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准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三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中,明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標、措施,並納入本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住房建設規劃。
❼ 購房知識:產權是什麼意思
很多人對於房屋產權並不是很了解,關於它的具體意思,PChouse帶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合法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房屋產權是指產權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和對該房屋所佔用土地使用權。房屋作為不動產與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個整體,房屋在發生轉讓等產權變更時,必然是房地一體進行的,不可能將房屋與土地分割開來處分。在具體的房地產項目銷售中,開發商擁有房屋、車庫等的產權並獨立出售,但屬於小區綠地等部分的公建,對購房而言,就不具備產權的概念。(來源:太平洋家居網)
❽ 房子產權從什麼時候開始算什麼是房屋產權
我們都知道在購置房產的時候,產權的考慮是個關鍵的因素,一般來說,國家規定普通群眾的房屋使用產權是70年,但是具體情況可能會有些特殊的差異,那麼接下來不妨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下關於房屋產權多方面的信息吧,包括開始計算房屋產權的時間以及基礎板塊的知識普及信息,由此可以幫助我們了解房屋產權這個專有名詞具體的含義,在後期的購置或者消費過程中,也可以盡可能避免相關方面的財產損失。
一、房子產權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房屋產權年限起始日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70年後自動續期,對於其他性質下的土地到期後如何處理並沒做詳細的規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門申請,通過審批之後交納一定的費用續期。因此對於大家所關心土地使用費如何交納、金額是多少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出台。
二、什麼是房屋產權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房子你是擁有所有權,不會過期,有時間限制的是房屋所佔的土地。在我國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我們個人只有擁有使用權。一般住宅用地的使用權是70年(70年後政府可以無償收回),商業用地是40年,工業和其他是50年,這個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開始算起。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
70年到期後,如果房子沒有質量問題,還能繼續居住,那麼就再繳納房屋所佔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的費用。具體的收費標准國家尚未出台。
我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而這個「自動」,不是指「無償續期」,「對於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採用自動續期的方式,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准和方法,由國務院規定。」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可以得知,一般來說普通群眾購置房產的房屋產權是70年,而且房屋產權年限的其實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開始計算的,所以考慮到許多朋友都以為房屋產權是從自己居住進房子的第一天開始計算,這中間導致的誤差可能就會導致我們額外的損耗,因此小編建議大家可以在消費之前詳細了解開發商取得土地使用權具體耗費的時間,相加相減才能夠得出最終屬於自己的房屋產權時間,由此再進行一系列的決定,藉此避免額外的損失或者麻煩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