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崗位安全知識點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8-18 18:35:49

Ⅰ 員工應熟知的消防安全基本知識有哪些

3.1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3.1.1 單位應按以下要求開展防火檢查、巡查:
a)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b) 單位內設部門負責人每周應開展防火檢查;
c)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應進行防火巡查,其他單位每日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防火巡查;
d) 員工每日應進行崗位防火檢查。
3.1.2 單位及其內設部門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a)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b)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c) 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有無違章;
d)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e)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
f)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g)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與演練情況;
h) 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i) 防火巡查、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l)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1.3 單位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c) 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完好;
d) 重點部位員工在崗在位情況;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1.4 員工崗位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a)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c) 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情況;
d) 場所有無遺留火種;
e)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1.5 因工作需要確需動用明火時,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指定專人到場監護,並進行下列內容的防火檢查:
a) 是否辦理動火許可證,動火操作人員是否具備動火資格,動火監護人是否在位;
b) 動火地點與周圍建築、設施等防火間距是否符合要求,動火地點附近四周是否有影響消防安全的物品;
c) 電焊電源、接地點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d) 焊具是否合格,燃氣、氧氣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點是否符合規定;
e) 動火期間的滅火應急措施是否落實。
3.1.6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火災隱患整改負總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1.7 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發現人應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報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
3.1.8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驗收,並將驗收結果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
3.2 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3.2.1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重點單位應針對白天、晚上等不同時段情況分別制定預案。
3.2.2 員工發現火災應立即呼救並撥打「119」電話報警,起火部位現場員工應在1 min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火災報警按鈕或電話附近的員工,立即摁下按鈕或撥電話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值班人員;
b) 消防設施、器材附近的員工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滅火;
c) 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附近的員工引導人員疏散。
3.2.3 火災確認後,單位消防控制室或單位值班人員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在3 min內形成第二滅火力量,採取如下措施:
a) 通訊聯絡組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員工趕赴火場,與公安消防隊保持聯絡,向火場指揮員報告火災情況,將火場指揮員的指令下達有關員工;
b) 滅火行動組根據火災情況使用本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撲救初起火災;
c) 疏散引導組按分工組織引導現場人員疏散;
d) 安全救護組協助搶救、護送受傷人員;
e) 現場警戒組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維持火場秩序。
3.3 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3.3.1 員工應熟悉本單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3.3.2 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配備相應的火場疏散逃生裝備、器材。
3.3.3 單位應在每個樓層、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疏散引導員,負責組織引導在場人員安全疏散。
3.3.4 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
3.3.5 火災無法控制時,單位火場總指揮應及時通知所有參加救援人員撤離。
3.4 消防宣傳教育能力
3.4.1 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容:
a) 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責;
b) 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c) 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3.4.2 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教育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宣傳教育能力。
3.4.3 單位應利用展板、專欄、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在明顯部位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志。
3.4.4 員工上崗、轉崗前,應經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對在崗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合格,並持證上崗。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應保證消防控制室持證操作人員數量不少於6人;只設有區域報警設施的單位應保證持證操作人員數量不少於4人;每班持證操作人員不少於2人。
3.4.5 通過消防安全教育,員工應達到以下要求:
a) 熟悉消防法律法規;
b) 掌握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c) 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d) 掌握有關消防設施、器材操作使用方法;
e) 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3.4.6 單位應根據自身特點設置以下消防安全標志或圖示:
a) 消防設施標志。如:在消防設施、器材附近適當位置,用文字或圖例標明名稱和使用操作方法;
b) 提示性標志。如:在顯著位置設置單位總平面圖,樓層、房間設置疏散指示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
c) 警示性標志。如:在危險場所或重點部位設置禁止性標志。
標志的圖例和設置位置見附錄A。
3.4.7 人員密集場所應在主要出入口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書」和「消防安全承諾書」。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Ⅱ 消防安全培訓知識內容有什麼

員工消防安全培訓包含火災基本知識、滅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電話及報警方法、火場逃生與自救、消防設施與設備、初起火災的特點及撲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標志等方面。

需要針對實際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問題進行分析講解,針對操作不當的地方,適時給予講解、糾正。以增強參訓人員處理和控制初起火災的能力,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

還應對政府職能部門的消防職責進行詳細說明,強調法律賦予公務人員的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結合行業部門落實行業主管機構消防安全職責,落實各級政府領導責任,行業監管責任,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的基本要求。

Ⅲ 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

1.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組織引導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能力

六、初期火災現場處置程序:

1.撥打:「119」

2.組織人員疏散。

3.火場警惕。

4.初期火災撲救

5.協助消防滅火

七、消防安全:「五懂」:

1「懂」消防安全法律法規,

2「懂」本單位,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3「懂」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程,預防火災措施,

4「懂滅火和應急疏散及火災撲救,

5「懂」火場逃生方法

Ⅳ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是什麼

安全法規及安全知識培訓內容是:

1、我國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2、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持續改進。

3、公司安全三級教育包括:公司級教育、部門級教育、班組級教育。

4、安全生產中的兩種安全包括:人身安全、設備安全。

5、安全生產中的四不傷害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6、安全生產中的三點控制是危險點、危害點、事故多發點。

7、安全生產中的三違現象包括:違反規章制度、違章操作、違章指揮。

8、調查助力工傷事故的「四不放過」: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

(2)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受到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

9、不安全行為產生的三種主要原因是:

(1)不知道正確的操作方法。

(2)雖然知道正確的操作方法,卻為了快點幹完而省略了必要的步驟。

(3)按自己的習慣操作。

10、安全管理中的「四全管理」:全員、全面、全過程、全天候。

11、安全防護設施要做到「四有四必有」:有洞必有蓋,有台必有欄,有輪必有罩,有軸必有套。

12、安全檢查的「四查」:查現場查隱患;查思想;查管理;查事故。

13、事故預防工作的五階段模型: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組織體系。

(2)找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分析事故不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

(4)針對分析得到的事故原因,選擇恰當改進措施。

(5)實施改進措施。

14、安全作業五要點:

(1)作業程序。

(2)整理、整頓(安全之母)。

(3)檢查、維修(定期)。

(4)短時間危險預知(班組會)。

(5)手勢呼叫(即手勢)。

15、影響企業安全生產最常見的六種職工心理狀態:

(1)自我表現心理。

(2)「經驗」心理。

(3)僥幸心理。

(4)逆反心理。

(5)反常心理。

(6)從眾心理。

16、主管安全管理六大責任。

(1)經常檢查生產設備的安全狀況。

(2)經常檢查廠房、倉庫有無火災隱患。

(3)進行日常生產操作的安全檢查。

(4)主持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5)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17、事故的七大特點:可預測性、因果性、必然性、偶然性、規律性、潛在性、再現性。

Ⅳ 安全教育包括哪些方面的內容

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有下列幾點: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日常生活安全 (包括防觸電、防煤氣中毒、防火、家務勞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等)。

三、活動安全教育 (包括運動環境和器械的安全、體育課的安全、游泳、滑冰、野外活動、游戲、放鞭炮、人流擁擠的公共場所安全等)。

四、自然災害中的自我保護教育 (包括水火災、暴風雨、雷電襲擊、地震等)。

五、社會治安教育(包括盜賊、騙子、搶劫、挾持、綁架、黃毒等)。

六、意外事故處理教育。

(5)崗位安全知識點大全擴展閱讀:

1、安全生產思想教育

從思想上、理論上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的重大意義,以增強關心人、保護人的責任感。三是通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提高各級員工的思想水平,使之更好地貫徹安全生方針、政策和法規。

2、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和參加每年按規定學時進行的安全培訓。安全基本知識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3、安全管理理論及方法教育

每個職工都要熟悉本工種、崗位專業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技術知識是比較專門、細致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