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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避險知識大全 2024-12-27 03:29:14

防火期的知識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8-17 15:35:12

A. 防火小知識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電器設備。

2、不亂丟煙頭,不躺在床上吸煙。

3、不亂接亂拉電線,電路熔斷器切勿用銅、鐵絲代替。

4、爐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爐灰完全熄滅後再傾倒,草垛要遠離房屋。

5、明火照明時不離人,不要用明火照明尋找物品。

6、離家或睡覺前要檢查用電器具是否斷電,燃氣閥門是否關閉,明火是否熄滅。

(1)防火期的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一,逃生自救常識:

1、火災襲來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

2、家庭成員平時就要了解掌握火災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幾條逃生路線。

3、受到火勢威脅時,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濕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沖出去。

4、穿過濃煙逃生時,要盡量使身體貼近地面,並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著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衣物壓滅火苗。

6、遇火災不可乘坐電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著火,門已發燙時,千萬不要開門,以防大火竄入室內。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並潑水降溫。

8、若所有逃生線路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

9、千萬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疏散樓梯、陽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栓在窗框、鐵欄桿等固定物上,順繩滑下,或下到未著火的樓層脫離險境。

二,滅火常識:

1、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2、燃氣罐著火,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並迅速關閉閥門。

3、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4、救火時不要貿然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前,先把滅火器搖動數次,使瓶內乾粉鬆散;

2、拔下保險銷,對准火焰根部壓下壓把噴射;

3、在滅火過程中,應始終保持直立狀態,不得橫卧或顛倒使用;

4、滅火後防止復燃。

B. 防火的小知識

防火小常識

一、就寢前和外出前應做那些檢查?
檢查電氣、煤氣有否關閉、煙火有否息滅。

二、居家逃生計劃應怎麼做?
1、應先熟悉所住樓層的各逃生路線,並隨時做好迅速撤離的准備。
2、平日應與家人預先模擬火災一旦發生時,應循什麼算途徑逃生,以及到約定會合地點。
3、應熟悉所住樓層內的消防設備及其使用方法。

三、在廚房中應注意那些消防安全?
1、烹飪時宜著短袖或合宜的長袖,避免煙火延燒衣物。
2、烹煮食物時,勿任意離開,離開前須將煙火關閉。
3、不要讓小孩進入廚房玩耍。

四、何種公共場所盡可能不要前往消費?
1、只有單一出入口之場所。
2、位於地下層之場所。
3、用易燃物裝修之場所。
4、消防安全設備不合格之場所。
5、防火區域受破壞之場所。

五、下列是覺見影響逃生之重要原因,切勿前往此公共場所消費?
1、安全門上鎖。
2、平常應保持關閉之安全門卻是隨時打開。
3、通往屋頂平台之安全門上鎖。
4、安全梯、通道(例如走郎)、樓梯等阻塞

六、為了自身安全,進入陌生場所應該先了解什麼?
1、避難逃生方向。
2、安全門、梯位置,及是否未關閉、是否上鎖。
3、查看消防栓、緩降機、救助袋等各項滅火、避難器具位置。

七、災害發生後應如何報案?
1、應保持鎮定,撥打119電話。
2、述明詳細災害地點或附近目標。
3、簡述災情狀況。
4、留下電話及地址以便進一步聯系。

八、發生火災時你應注意的事項?
1、切忌慌亂,判斷火勢來源,採取與火源相反方向逃生。
2、切勿使用升降設備(電梯)逃生。
3、切勿返入屋內取回貴重物品。
4、夜間發生火災時,應先叫醒熟睡的人,不要只顧自己逃生,並且盡量大聲喊叫,以提醒其他人逃生。

九、烹飪時油鍋起火應如何處置?
1、不可以用水來滅火。
2、可用滅火器滅火。
3、可蓋上鍋蓋後再用濕毛巾覆蓋,阻絕空氣來滅火。
4、速關閉煤氣來源開關。

十、消防栓使用方法?
1、打開消防栓箱。
2、延伸水帶。
3、轉開止水閥。

十一、乾粉滅火器使用方法?
1、將安全梢拉開。
2、將皮管朝向火點。
3、用力壓下把手,選擇上風位置接近火點,將乾粉射入火焰基部。
4、息滅後並以水冷卻除煙。

十二、緩降機使用要領?
1、自盒中取出緩降機。
2、打開持勾接頭。
3、掛在固定架。
4、安全索套在腋下,束環束在胸口。
5、拉緊調解器下兩條繩索。
6、攀出窗外面向牆壁。
7、放開雙手張開雙臂,並注意身體下降時勿撞擊壁面。
8、下降後立刻拿開安全索。
9、順勢下拉繩索到頂,以便下一位使用。

十三、逃生中如何避免火、煙之危害?
1、以濕毛巾掩口鼻呼吸,降低姿勢,以減少吸入濃煙。
2、於無濃煙的地方,將透明塑料袋充滿空氣套住頭,以避免吸入有毒煙霧或氣體。
3、若逃生途中經過火焰區,應先弄濕衣物或以濕棉被、毛毯裹住身體,迅速通過以免身體著火。
4、煙霧彌漫中,一般離地面三十公分仍有殘存空氣可以利用,可采低姿勢逃生,爬行時將手心、手肘、膝蓋緊靠地面,並延牆壁邊幽緣逃生,以免錯失方向。
5、火場逃生過程中,要一路關閉所有你背後的門,它能減低火和濃煙的蔓延速度。

十四、火災發生後如何防止煙流從門縫進來?
利用膠布或沾濕毛巾、床單、衣服等塞住門縫。

十五、當衣物著火時如何處置?
最好脫下或就地卧倒,用手覆蓋住臉部並翻滾壓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將火熄滅。

十六、火災時如果你被困在室內如何待救?
1、至易獲救處待救(如靠近大馬路之窗口附近,或與入口較近之房間等)。
2、設法告知外面的人(用電話、手機通知119你受困的位置,或直接以衣物、燈光於窗口呼叫)。
3、防阻煙流串進來。

C. 森林防火安全知識要點

一、什麼叫森林火災:凡是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展,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森林氣候都稱為森林火災。

二、森林火災的種類:根據森林火災燃燒部位、性質和危害程度,可將森林火災分為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三大類。

1、地表火:最常見的一種林火,指火從地表面地被物以及近地面根系、幼樹、樹干下皮層開始燃燒,並沿地表面蔓延的火災。

2、樹冠火:是指地表火遇到強風或遇到針葉幼樹群、枯立木或低垂樹枝,燒至樹冠,並沿樹冠順風擴展。

3、地下火:地下火一般容易發生在乾旱季節的針葉林內,火在林內根系、土壤表層有機質及泥炭層燃燒,蔓延速度慢,溫度高,持續時間長,破壞力極強,經過地下火的喬木、灌木的根部燒壞,大量樹木枯倒。

三、森林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十不準」規定:

一、不準在山上燒黃蜂、燒山趕野獸。

二、不準在林區內丟煙頭、火尾。

三、不準在山上燒灰積肥。

四、不準在山上燒木炭。

五、不準在山上燒香燭紙錢、放炮竹、放孔明燈。

六、不準在山邊林內燒田坎、燒稻草、秸桿。

七、不準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八、不準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九、不準在林區燒烤食物。

十、不準在四級以上高火險天氣進入林區內煉山。

四、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時撲火;打小是指撲打剛剛發生的為;打了是指撲火的徹底性。既要撲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滅一切余火。

五、撲火安全十二要素:

1、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直接參與撲火。

2、撲火隊員必須接受撲火安全培訓。

3、遵守火場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高調度,嚴禁單獨行動。

4、時刻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系。

5、撲火人員需配備必要的裝備,如頭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撲火工具。

6、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天氣變化,尤其要注意午後撲救森林火災傷亡事故高發生時段的天氣情況。

7、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可燃物種類及易燃程度,避免進入易燃區。

8、注意火場地形條件,撲火隊員不可進入三面環山、鞍狀山谷、狹窄草塘溝、窄谷、向陽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撲打火頭。

9、撲救林火時應事先選擇好避火安全區和撤退路線,以防不測。

10、一旦陷入危險環境,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設法進行自救。

11、撲救地下火時,一定要摸清火場范圍,並進行標注,以免誤入火區。

D. 森林防火小常識8條是什麼

森林防火小常識8條如下:

1、知道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的責任。

2、知道什麼是森林防火期、什麼是防火戒嚴期。

3、知道森林防火期內,入山人員必須到縣級防火辦辦理入山證。

4、知道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用火必須經縣級以上森防指揮部批准,領取生產用火許可證。

5、知道進入森林防火戒嚴期,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6、知道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禁止用槍械狩獵。

7、知道發現森林火災應當及時報告並要盡力撲救。

8、知道森林防火期內野外隨意用火和擅自入山的要受處罰。

E. 防火期是什麼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期就是從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

防火期期間,各防火辦、瞭望台、檢查站、護林員要24小時在崗值守,各森林消防隊伍要24小時值班備勤,各類通訊工具要24小時開通。對在林區野外違法、違規用火者,非公職人員一律依法予以經濟處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

(5)防火期的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火災原因

1、生產性火源:農、林、牧業生產用火,林副業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2、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炊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3、故意縱火 :燃燒乾草,燃放爆竹禮花等;

在人為火源引起的火災中,以開墾燒荒、吸煙等引起的森林火災最多。在我國的森林火災中,由於炊煙、燒荒和上墳燒紙引起的火災佔了絕對數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森林防火期

F. 草原森林防火常識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要承擔經營范圍內森林防火責任。
非森林防火期,在野外生產性或非生產性用火的應有專人看守,用火結束後要清理火燒跡地。因用火引發森林、草原火災或遺留火險隱患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在森林防火期內,各類野外用火行為必須經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審批,在規定的時間內,經批准後方可實施。未經批準的違規點燒行為,無論成災與否,都將嚴厲追究行為人責任,按照法律規定的上限進行處罰,引起森林火災的對行為人依法嚴懲。
在草原防火期內,禁止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因生產活動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批准。用火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採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應當選擇安全地點,採取防火措施,用火後徹底熄滅余火。
在草原防火期內,在草原上作業或者行駛的機動車輛,應當安裝防火裝置,嚴防漏火、噴火和閘瓦脫落引起火災。在草原上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機和乘務人員,應當對旅客進行草原防火宣傳。司機、乘務人員和旅客不得丟棄火種。
森林防火「十不要」通常是指哪「十不要」:一、不要攜帶火種進山;
二、不要在林區吸煙、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燒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區內上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五、不要煉山、燒荒、燒田埂草、堆燒等;
六、不要讓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區內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燒火取暖;
八、不要乘車時向外扔煙頭;
九、不要在林區內狩獵、放火驅獸;
十、不要讓老、幼、弱、病、殘者參加撲火。

G. 森林防火知識大全

森林防火知識大全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麼?
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
2、森林撲火工作實行什麼原則?
答:森林撲火工作實行發動群眾與專業隊伍相結合的原則。林區所有單位都應當建立群眾撲火隊,並注意加強訓練,提高素質;國營林場還必須組織專業撲火隊。
3、森林防火期內,林區用火有什麼規定?
答:森林防火期內。在林區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用火的,必須嚴格申請批准手續,並領取野外用火許可證》。
4、經批準的用火單位和個人,在用火時必須做到「五不燒」指什麼?
答:防火路不合格不燒;防火人員及撲火工具未到位不燒;天氣乾燥三級風以上不燒;上山火不燒;四級(含四級)以上天氣不燒。
5、進入林區必須做到「五不準」指什麼?
答:不準在林區內亂扔煙蒂、火柴梗;不準在林區風燃放爆竹、焰火;不準在林區內燒火驅獸;不準在林區內燒火取暖、燒烤食物;不準在林區內玩火取樂。
6、森林火險等級是怎樣劃分的?
答:森林火險等級分為五級。一級為難以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二級為不易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但出可能走火;三級為能夠燃燒的天氣,要控制用火;四級為容易燃燒的高火險天氣,林區應停止用火;五級為極易燃燒的最高等級火險天氣,要嚴禁一切里外用火。
7、什麼是森林防火期?我省的森林防火期規定在什麼時間?
答:一般把森林容易發生火災的季節,規定為森林防火期。根據氣候特點和森林火災的發生規律,浙江省劃定每年的11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為森林防火期。
8、撲救森林火災不能組織哪些人上山撲火?
答:老人、婦女、中小學生、兒童及身殘體弱者。
9、森林燃燒必須具備哪三個條件?
答:可燃物、氧氣和一定的溫度。
10、森林中的可燃物是指哪些?
答:森林中的喬木、灌木、雜草、蕨類、苔蘚、地衣、枯立木、腐朽木、枯枝落葉以及地下層的腐殖質、泥炭等,均屬可燃物。
11、發生森林火災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答:在可燃物和天氣條件都有利於森林燃燒的條件下,火源是發生森林火災的主要因素。
12、森林火災按照其燃燒部位、蔓延速度和危害程度不同,可分為哪三類?
答:可分為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三類。
13、什麼是地表火?地表火對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又叫地面火,指沿林地面擴展蔓延,燒毀地被物的火。地表火能燒毀地表1.5米以下的幼苗、幼樹、灌木,燒傷喬木樹干基部的樹皮表層以及靠近地面的根系。林木受害後,能使長勢減弱,容易引起病蟲害的大量發生,嚴重影響林木的生長,木材材質變劣,有時甚至造成大片森林枯死。
14、什麼是樹冠火?樹冠火對森林的危害程度如何?
答:地表火遇強風或遇針葉幼樹群、枯立木或低垂樹枝等,火焰燒至樹冠上部,並沿著順風迅速擴展,而成為樹冠火。樹冠火經常與地表火同時發生,燒遍整個林分的地表的樹冠,對森林的破壞性大,撲救比較困難。遇到此類火,一般不打,而是使用隔離帶。
15、影響森林火災的地形因素有哪些?
答:有坡向、坡度和海拔高度等。
16、什麼叫「沖火」?什麼叫「坐火」?
答:林火從山下向山上蔓延,速度快,稱為「沖火」。火苗由山上向山下蔓延,速度慢,稱為「坐火」。
17、山地林火有什麼特點?
答:在山地條件下,沖火,特別是陽坡的沖火,火勢猛烈,蔓延迅速,不易撲救;而坐火。其火勢弱,有利於撲救。
18、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什麼?
答: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必須以「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爭分奪秒地將林火消滅在初發階段。

19、撲火的方法有哪兩種?
答:撲救森林火災一般採用直接滅火和隔離帶滅火兩種方法相結合的滅火方法。直接滅火常採用的方法是撲火人員使用手中的工具沿火線直接打滅火。間接滅火法,是遇猛烈的地表火或樹冠火人力無法接近撲打時採用的,以劈火路斬斷火源的方式達到滅火目的。
20、撲打山火的基本要領是什麼?
答:撲打山火時,兩腳要站到火燒跡地內側邊緣內另一腳在邊緣外,使用撲火工具要向火燒跡地斜向里打,呈40-60度的角度。
拍打時要一打一拖,切勿直上直下撲打,以免濺起火星,擴大燃燒點。拍打時要做到重打輕抬,快打慢抬,邊打邊進。
火勢弱時可單人撲打,火勢較強時,要組織小組幾個人同時撲打一點,同時、起同落,打滅火後一同前進。
打滅火時,要沿火線逐段撲打,絕不可脫離火線去打內線火,更不能跑到火烽前方進行阻攔或撲打,尤其是撲打草塘火和逆風火時,更要注意安全。
21、要撲救林火中,怎樣做到既撲滅火災,又不傷亡人員?
答:撲打火線中,嚴禁迎火頭撲打;不要在下風口撲打;不要在火線前面撲打;撲打下山火時,要注意風向變化時下山火變為上山火,防止被火捲入燒傷。清理火場時,要注意燒焦傾斜「樹掛」、倒木突然落倒傷人,特別是防止掉入「火坑」,發生燒傷。
22、對不服從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或者延誤撲火時機影響撲火救災的,應給予何種行政處罰?
答:有上述行為的,要處於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罰款或者警告。
23、怎樣進行森林火災調查?
答:發生森林火災後,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起火的時間、地點、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 面積和蓄積,撲救情況、物資消耗、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亡以及對
自然生態環境的影響等進行調查,記入檔案。
24、撲火費用如何支付?
答:(一)個人參加撲救林地火災期間的工資、差旅費,由其所在單位支付;(二)撲火期間消耗的其他費用,由火災肇事單位支付;火災原因不清的,由起火林地的管理單位支付;無肇事單位或起火林地的管理單位無力支付的,由山守號生地的人民政府支付。
25、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有什麼規定?
答:凡接到林地火災撲救命令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在限定時 間內趕赴指定地點,進行撲救。嚴禁組織動員未成年人和孕婦、殘疾 人參加林火撲火。
26、森林火警、火災是如何區分的?
答: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一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不足一百公頃的;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百公頃以上不足一千公頃的;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一千公頃以上的。
27、撲火中常見的人身傷害事故有幾種?
答:(一)被火直接燒傷燒死。主要發生在撲火人員身處險地, 來不及撤離。從實驗數據來看,火的溫度達到800-1000~C,人只能生存7.5秒一18秒。
(二)窒息傷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當空氣中的一氧化碳含量達到1%以上,身體較弱者1分鍾即可死亡,身體較強者2分鍾即會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溫氣流後,咽喉產出水腫堵死氣管死亡。
(三)摔傷摔死。主要是因在撲火中,因斷木、滾石砸傷,或因落崖摔傷摔死。
(四) 因違反操作規程傷亡。在撲火中,使用鐵鍬、耙子等工具時,沒有保持一定的距離而產生相互碰撞,或使用滅火彈不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8、怎樣控制生產性火源?
答:生產性火源包括燒荒、燒墾、放炮採石等用火。控制這些火源,主要是嚴格執行野外生產性用火審批制定。森林防火重點期嚴格控制生產性用火,凡因生產需用火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規定許可權經過當地政府或森林防火辦事機構的批准,嚴格遵守「六不燒」規定,即領導不在場不燒;久旱無雨不燒;三級以上風不燒;沒開好防火線不燒;沒組織好撲火人員不燒;沒准備好撲火工具不燒。

29、我國森林防火的方針是什麼?
答:我國森林防火的方針是「預防為主,積極消滅」。預防是森林防火的前提和關鍵,消滅是被動手段,挽救措施。只有把預防工作搞好了,才有可能不發生火災或少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將其消滅。因此,在森林防火各項工作措施中,我們必須做到兩手同時抓,一手抓預防,一手抓撲救,兩手都要硬。
30、撲救森林火災的戰略有哪幾種?
答: (一) 劃分戰略滅火地帶。根據火災威脅程度不同,劃分為主、次滅火地帶。在火場附近五天然和人為防火障礙物,火勢可以自由蔓延,這是滅火的主要戰略地帶。在火場邊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礙物,火勢不易擴大,當火勢蔓延到防火障礙物是,火會自然熄滅。這是滅火地次要地帶。先滅主要地帶的火,後集中消滅次要地帶的火。
(二) 先控制火災蔓延,後消滅余火。
(三) 打防結合,以打為主。在火勢較猛烈的情況下,應在火發展的主要方向的適當地方開設防火線,並撲打火翼側,防止火災擴展蔓延。
(四) 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火勢是在不斷變化之二中的,撲火指揮遠要縱觀全局,重點部位重點部防,危險地帶重點看守,抓住撲火的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力量撲火頭,一舉將火消滅。
(五) 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猛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i採取犧牲局部,保護全局的措施是必要的。保護重點和秩序是:先人後物,先重點林區後一般林區;如果火災危及到林子和歷史文物時,應保護文物後保護林子。
(六) 安全第一。撲火時一項艱苦的工作,緊張的行動,往往會忙中出錯,亂中出事。撲火時,特別是在大風天撲火,要隨時注意火的變化,避免被火圍困和人身傷亡。在火場范圍大、撲火時間長的過程中,各級指揮員要從安全第一出發,嚴格要求,嚴格紀律,切實做到安全打火。

31、撲滅森林火災有哪三個途徑 ?
答:(一)散熱降溫,使燃燒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而熄滅,主要採取冷水噴灑可燃物物質,吸收熱量,降低溫度,冷卻降溫到燃點以下而熄滅;用濕土覆蓋燃燒物質,也可達到冷卻降溫的效果。
(二)隔離熱源(火源),使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可燃物隔離,破壞火的傳導作用,達到滅火目的。為了切斷熱源(火源),通常採用開防火線、防火溝,砌防火牆,設防火林帶,噴灑化學滅火劑等方法,達到隔離熱源(火源)的目的。
(三)斷絕或減少森林燃燒所需要的氧氣,使其窒息熄滅。主要採用撲火工具直接撲打滅火、用沙土覆蓋滅火、用化學劑稀釋燃燒所需要氧氣滅火,就會使可燃物與空氣形成短暫隔絕狀態而窒息。這種方法僅適用於初發火災,當火災蔓延擴展後,需要隔絕的空間過大,投工多,效果差。

32、脫險自救方法有哪些 ?
答:(一)退入安全區。撲火對(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旋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
(二)按規范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點順風火,一邊打兩側的火,一邊跟著火頭方向前進,進入到點火自救產生的火燒跡地內避火。
(三)按規范府卧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卧倒,腳朝火沖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著濕土,八臉放進小坑裡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
(四)按規范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火猛沖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著火沖。

33、撲火時應如何強化安全措施 ?
答:(一)指派有撲火經驗的同志擔任前線指揮員。
(二)臨時組織的撲火人員,必須指定區段和小組負責人。
(三)明確撲火紀律和安全事項。
(四)檢查撲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撲火服十分寬松,阻燃。
(五)加強火情偵察,組織好火場通信、救護和後勤保障。
(六)選定進退路線和安全區。
(七)從火尾入場撲火,沿著火的倆翼火線撲打。
(八)不要直接迎風打火頭,不要打上山火頭,不要在懸崖、陡坡和破碎地形處打火,不要在大風天氣下、烈火條件下直接撲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處撲火。
(九)正確使用撲火機具。
34.常用的撲火戰術有哪些?

答:(一)「單點突破,長線對進突擊」戰術。撲火隊從某一個地點突入火線,兵分兩路,進行一點兩面作戰,最後合圍。這種戰術選擇突破點是關鍵,一般是選擇接近主要火頭的側翼突入,火勢較強的一側重大配置兵力,火勢較弱的一側少量布兵力。這種戰術的特點是:突破點少,只有一個撲火隊連續撲打的火險和火勢突變可能性小的情況下採用,但由於撲火隊能力有限,大面積火場不宜採用。
(二)多點突破,分擊合圍戰術。這是一種快速分割滅火的實用戰術。實施時,若干個撲火小隊(組),選擇兩個以上的突破口,然後分別進行「一點兩面」作戰,各突破口之間相互形成分擊合圍態勢,使整個火場分割成若干個地段,將火迅速撲滅。這種戰術的特點是:突破口多,使用兵力多,全線展開,每個撲火隊(組)間的戰線短,撲火效率高,是撲火隊常用戰術。
(三)四麵包圍,全線突擊戰術。這種戰術是以足夠的兵力撲打初發火、小面積火時的實用戰術。主要時採用全線用兵,四面圍殲的辦法撲火,既撲打火頭、又兼顧全局,一鼓作氣撲滅火災。蔓延強烈的一側兵力多於較弱的一側,順風火的兵力多於逆風火和側風火,上山火的兵力多於下山火。
(四)一次沖擊,全線控制戰術。這種時將全部兵力部署的火線的一側或兩側,採用一個撲火層次,全力撲打明火,暫不清理余火,也不留後續部隊和清理火場隊伍,力求在短暫時間內消滅明火,以控制火場局勢,然後再組織消滅殘余火。「一次沖擊」的距離一般荒坡400-500米,危險地段150-200米,有林地500米左右。這種戰術多半用在火危及到居民區、重要設施時,會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威脅時使用。

35、森林火災有哪些危險和後果?

答:(一)森林火災不僅能燒死許多樹木,降低林分密度,破壞森林結構;同時還引起樹種演替,由低價值的樹種、灌叢、雜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價值。

? (二)由於森林燒毀,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將引起水澇、乾旱、泥石流、滑坡、風沙等其他自然災害發生。

(三)被火燒傷的林木,生長衰退,為森林病蟲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環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災後,促使森林環境發生急劇變化,使天氣、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態受到干擾,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幾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復。

(四)森林火災能燒毀林區各種生產設施和建築物,威脅森林附近的村鎮及危及林區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森林火災能燒死並驅走珍貴的禽獸。森林火災發生時還會產生大量煙霧,污染空氣環境。此外,撲救森林火災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影響工農業生產。有時還造成人身傷亡,影響社會的安定。

36、預防森林火災的主要措施?

答:(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組織機構。??《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要組織有關部門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森林火災綜合治理。??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依據,以「抓基層、抓基礎」為重點,以抓具體措施為突破口,深入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不斷改革、不斷創新,建立「立足基層、立足基礎,鄉自為戰、村自為戰,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機制。

??主要內容是:1、加強宣傳教育。2、強化野外火源管理。3、加快防火工程建設。4、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5、加強指揮調度。6、強化監督檢查。7、森林火災善後處理。

37、撲滅森林火災基本原理和方法有哪些?

答:在撲滅森林火災時,只要控制住發生火災的任何一因素,都能使火熄滅。

??原理:1、低可燃物的溫度,低於燃點以下。2、阻隔可燃物,破壞連續燃燒的條件。3、使可燃物與空(氧)氣隔絕。

??基本方法:

??1.冷確法

??在燃燒的可燃物上灑水、化學葯劑或濕土用來降低熱量,讓可燃物溫度降到燃點以下,使火熄滅。

??2.隔離法

??採取阻隔的手段,使火與可燃物分離、使已燃的物質與未燃的物質分隔。一般採取在可燃物上面噴灑化學葯劑,或用人工撲打、機翻生土帶、採用高速風力、提前火燒、適度爆破等辦法開設防火線(帶)等,使火與可燃物、已燃燒的可燃物與未燃燒的可燃物分隔。同時通過向已燃燒的可燃物灑水或葯劑,也能增加可燃物的耐火性和難燃性。

??3.窒息法

??通過隔絕空氣使空氣中的含氧率降低到14-18%以下,而使火窒息。一般採用機具撲打,用土覆蓋,灑化學葯劑,使用爆破等手段使火窒息。
38、撲火時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答: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工作。

??撲救火災時要注意:1、沿著火頭側面順風撲打;2、防止樹上被燒斷的樹枝和被上方倒木滾下來砸傷;3、注意氣象變化;4、正確使用撲火工具;5、不得動員老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參加撲火。

H. 日常防火常識

1、家庭防火知識多

火柴、打火機、電子爐灶等明火;雷電、靜電等的自然火源;傢具、衣物、床褥等可燃固體;汽油、煤油、植物油等可燃液體;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發膠、空氣清新劑等可燃氣體。

2、 煙蒂火柴不亂扔

不可隨意將煙蒂、火柴桿扔在廢紙簍內或者可燃雜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煙。

3、 電線插座勤檢查

不私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用電,插座上不要使用過多的用電設備,不用銅、鐵、鋁絲等代替刀閘開關上的保險絲。

(8)防火期的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滅火常識

1、發現火災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時要講清詳細地址、起火部位、著火物質、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及電話號碼,並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車。

2、燃氣罐著火,要用浸濕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並迅速關閉閥門。

3、家用電器或線路著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4、救火時不要貿然開門窗,以免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I. 森林防火知識內容。

森林火災的危害
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具有毀滅性的後果。森林火災不只是燒毀成片的森林,傷害林內的動物,而且還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和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的作用,甚而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盡管當今世界的科學在日新月異地向前發展,但是,人類在制服森林火災上,卻依然尚未取得長足的進展。
03.發生森林火災主要原因有哪些?
森林火災的起因主要有兩大類:人為火和自然火。
①人為火:
生產性火源:農、林、牧業生產用火,林副業生產用火,工礦運輸生產用火等;
非生產性火源:如野外吸煙,做飯,燒紙,取暖等;
故意縱火:在人為火源引起的火災中,以開墾燒荒、吸煙等引起的森林火災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災中,由於吸煙、燒荒和上墳燒紙引起的火災佔了絕對數量。
②自然火:
包括雷電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災約占我國森林火災總數1%。
04.在重點防火期間,林區要做到「十不準」、「五不燒」:
「十不準」
1、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2、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
3、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不準在林區吸煙;
4、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5、不準夜間在林區點火把照明行路;
6、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
7、不準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
8、不準見火不報、不救;
9、不準在林區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瞭望台(哨)。
「五不燒」
1、未經批准不燒;
2、未開好防火線不燒;
3、未准備好打火工具不燒;
4、刮風、高溫、乾旱天氣不燒;
5、無人看守不燒。
05.發現森林起火後怎樣報警?
「119」或「12119」
發現森林著火,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報告的內容應包括:起火的時間、地點、林種、面積、火勢以及報告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06.撲救森林火災時應如何強化安全措施
強化撲火組織
一是派有撲火經驗的同志擔任前線指揮員。
二是臨時組織的撲火人員,必須指定區段和小組負責人。
三是明確撲火紀律和安全事項。
四是檢查撲火用品是否符合要求,撲火服十分寬松、阻燃。
五是加強火情偵察,組織好火場通信、救護和後勤保障。
六是從火尾入場撲火,沿著火的倆翼火線撲打。
七是不要直接迎風打火頭,不要打上山火頭,不要在懸崖、陡坡和破碎地形處打火,不要在大風天氣下、烈火條件下直接撲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處撲火。
八是正確使用撲火機具。
07.撲救森林火災時火場自救的方法有哪些
①點火解圍。在無河流、小溪、道路為依託時,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點火器點順風火,撲火隊員跟火進入火燒地避火,並用手扒出地下濕土,緊貼濕土呼吸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②強行頂風沖越火線。當點火或其他條件不具備時,切忌順風跑,要選擇已經過火或雜草稀疏,地墊平坦的地段,用衣服蒙住頭部,快速逆風沖越火線,進入火燒跡地即可安全脫險。
③卧倒避煙。在點火解圍來不及,就近有河流(河溝)、無植物或植被稀少的迎風平坦地段時,用水浸濕衣服蒙住頭部,兩手放在胸部,卧倒避煙(火)。卧倒避煙(火)時,為防止煙霧嗆昏窒息,要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並扒個土坑,緊貼濕土呼吸,可避免煙害。
④快速轉移。發現大火襲來,人力無法控制時,只要時間允許,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發生傷亡。
08.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原則:「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時撲火;打小是指撲打剛剛發生的火;打了是指撲火的徹底性。既要撲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滅一切余火。
撲救森林火災的基本方法:我們平時最常採用的主要是人工撲打法、阻隔滅火法、以火滅火法。
09.引發森林火災要承擔法律責任
主觀存在過失,屬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則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即30畝以上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處罰: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為人裁量刑罰。也就是說,失火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114條、115條第一款的規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立案追究。國家林業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發布實施的《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規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毀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