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轉非」戶口是什麼意思
農轉非就是把農村戶口轉成城市戶口。
戶口本首頁第一行戶口類型欄在當時二元制下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註明農業,城市、學校工廠事業集體戶註明非農。
現在統一註明是本地居民,不在區分農業和非農戶口。
『貳』 關於農轉非土地新政策
現在農轉非政策還是推進土地確權還有農地流轉,土地確權後可以流轉,土地流轉先確權征地須按證補償。根據《黨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要求: 1、凡被徵收的農村集體所有土地,在辦理征地手續之前,必須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在征地拆遷時,要依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或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進行補償; 2、凡是進入市場流轉的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經過確權登記,做到產權明晰、四至清楚、沒有糾紛,沒有經過確權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律禁止流轉; 3、農用地流轉需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工作做好銜接,確保承包地流轉前後的集體所有性質不改變,土地用途不改變,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不受損害; 4、對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涉及宅基地調整的,必須以確權登記發證為前提。 為充分發揮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成果在國土資源管理各個環節的基礎作用,《通知》提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與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農村土地整治、農用地流轉、土地徵收等各項重點工作掛鉤。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時完成工作的,農轉用、土地徵收審批暫停,農村土地整治項目不予立項。相關知識延伸閱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據的文件資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地籍調查成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文件等。
『叄』 農轉非是什麼意思啊
農轉非是指起源於80年代初期的國家改革開放後城市發展和規劃要把本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口,以劃撥部分土地和商業網點建設和各種保障政策作為安置,辦成的性質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所轉變成為了第三產業勞動的人口。這是國家給予這部分人員生活和生產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如今農轉非就是把農村戶口轉成城市戶口。戶口本首頁第一行戶口類型欄在當時二元制下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註明農業,城市、學校工廠事業集體戶註明非農。現在統一註明是本地居民,不在區分農業和非農戶口。
(3)農轉非知識大全視頻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農轉非需要的證明材料:
1、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高、中級職稱證書。
2、崗位受聘的證明材料。
3、學歷證書。
4、任職證明(任命書或任職材料)。
5、獲得獎勵或榮譽證書的材料。
公務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家屬農轉非證明材料需要上述證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還應補充下述材料。
1、結婚證書及隨轉人員的農業戶口卡。
2、隨轉在校子女的學校證明。
3、隨轉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有病子女需有縣、市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後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準生證或計劃生育部門的證明。
5、本人是獨生子女,需有當地公安機關和所在區、縣、局、總公司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6、辦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隨轉子女,需有前妻(夫)離婚判決書或死亡證明材料。
以上證明材料,應報原件,同時報送復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潔,規格整齊一致。
農轉非工作關系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各級領導必須高度重視,主管領導要實行農轉非工作領導責任制,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農轉非管理工作。
1、從事農轉非工作的同志必須認真執行農轉非的各項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克己奉公、廉潔自律,嚴禁收取農轉非人員的任何現金禮物。
2、農轉非指標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指標,具有很強的嚴肅性與約束性。各單位必須在上級下達的指標范圍審批,不允許超用、挪用、混用指標,節余指標不可積攢使用。
3、農轉非工作的政策與標准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4、對於違反上述管理辦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賄受賄者追究其責任,並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觸犯刑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肆』 農村戶口怎麼轉非農業戶口
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的條件是什麼:
(一)投靠親屬落戶
1、投配偶落戶
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的人員與我市居民結婚,年齡在35周歲以上,並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員,可准予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18周歲以下的子女可以隨遷。對其中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人員與我市患嚴重疾病或殘疾的居民結婚,年齡在30周歲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顧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子女可以隨遷。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投靠人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因病殘投配偶還要指定醫院證明和殘疾程度照片,離婚再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件復印件。
外地農村婦女與我市農業人口結婚的,以及本市「兩區三縣」農村婦女與其它13個區農業人口結婚的。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投靠人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離婚再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復印件,18周歲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2、父母投子女落戶
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人員,身邊及其它省市無子女,在我市有投靠條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戶口地落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
3、子女投父母落戶
我市居民與外地或本市農業戶口以及"兩區三縣"非農業戶口的婦女結婚,准予18周歲以下的子女投父落戶。需提交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子女未落戶的還要提交子女未落戶證明,父母離婚的還要提交離婚證復印件,因弄虛作假等原因遺留的子女還要提交親子鑒定證明。
(二)收養子女落戶
本市有常住戶口的人員,年滿30周歲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收養1名14周歲以下兒童,已辦理收養手續的,可申報收養子女落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的證明、結婚證復印件、收養登記證件復印件、區縣計劃生育部門無子女證明和養父母醫院體檢證明,收養棄嬰、兒童的還要提交《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和民政部門公告復印件。
(三)離、退休人員落戶
家庭基礎在津,單身在外地工作,按國家規定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可來津投靠配偶落戶。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和退休證復印件。
(四)引進人才落戶
本市企業引進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
外省市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只限於全日制普通高校的畢業生,不含業大、職大、自學考試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學歷的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冊的企業工作並簽訂勞動合同的,允許本人戶口遷入我市,農業戶口可辦理"農轉非";在我市注冊的企業中工作滿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報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戶口遷入我市,並可辦理"農轉非"。具有我市常住非農業戶口的本科學歷人員,已在我市注冊企業中工作滿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遷入我市或" 農轉非"的,可參照此規定辦理。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引進單位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和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對我市大專院校短缺專業,在我市公開招聘後仍不能滿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專科畢業生的,且該畢業生已在我市注冊企業工作滿2年,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戶。短缺專業是指:石油工程、地質、測井技術、地球物理、勘探、鑽井工程、鐵道工程等。
(五)有突出貢獻的人員落戶
外省市人員和我市農業人口在津興辦私營企業,上年度納稅額達30萬元人民幣的,可准予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級管理人員1名在津落戶或"農轉非"。對外省市在津投資興辦的國有或集體所有制企業及本市鄉鎮企業,上年度納稅額達50萬元人民幣的,可准予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高級管理人員1名在津落戶或"農轉非"。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單位或居(村)委會證明、結婚證復印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納稅憑證復印件。
在我市經濟建設中,獲得市(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省市來津人員,可准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戶,需提交書面申請、單位證明、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榮譽證書復印件及頒發單位證明等材料。
(六)應屆大學畢業生落戶
應屆本市生源外地高校畢業生,已落實就業單位的,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落集體戶口,也可遷回家中或在親朋處落家庭戶口;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戶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兩年,本人願意遷回的,可以遷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外地生源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我市有接收單位,持經市教委編號蓋章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及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到市公安局戶口辦公室辦理手續。因租、借個人房屋等原因不具備登記戶口條件的,允許其在服務處所所在地登記集體戶口,或在津親朋處登記家庭戶口。
(七)小城鎮戶口
我市具有農業戶口人員已到建制鎮鎮區范圍內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業單位建房、購買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經本人申請,可辦理小城鎮戶口。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復印件,已婚的還要提交結婚證復印件。
(八)其它由市局直接辦理的戶口
工作調動、學生轉學、幹部和技師家屬農轉非、招工和錄干、境外返回、畢業分配、轉業和復員軍人、大中專院校招生,憑有關部門批准手續直接到市局辦理落戶。
『伍』 農村戶口轉城市戶口怎麼辦手續
農村戶口轉到城市戶口的流程與手續:
1,自己填寫戶口遷移申請書,拿到自己想轉的小區物業或者小區實際管理處蓋章,再去派出所蓋章(攜帶資料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等);
2.將蓋好章的材料拿到原戶口所在地的村委會,讓其開一封介紹信;
3.拿著介紹信及原戶口本去原戶口所在派出所,讓其開遷出證明;
4.拿著遷出證明去遷入派出所辦接收即可。
PS:
1.戶口遷移申請書範本_
**派出所:___
本人***,**歲,**人,**年**月**日在貴轄區**路**號**小區購買了**m2的住房一套,並於**年**月**日實際入住。根據**市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請將在**村的本人的戶口遷移到貴轄區**路**號**小區**號樓**單元**戶。
望早日批復!
申請人
**年**月**日
2.戶口遷出介紹信:
**派出所:
茲有我村**號戶主***同志因**需要需將戶口由**市**鄉**村**號遷往**市**路**號**小區**號樓**單元**戶,見信後請予辦理為盼!
此致
敬禮!
***委員會
**年**月**日
『陸』 農轉非是什麼意思
農轉非,即農業(農村)人口轉為非農業(城鎮)人口,是中國大陸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實行的一項嚴格城鄉人口戶籍管理的制度。
農轉非是指起源於80年代初期的國家改革開放後城市發展和規劃要把本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口,以劃撥部分土地和商業網點建設和各種保障政策作為安置,辦成的性質為集體所有制的企業,所轉變成為了第三產業勞動的人口。這是國家給予這部分人員生活和生產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6)農轉非知識大全視頻擴展閱讀:
2000年前後中國政策要求農戶的大中專學生必須將戶口遷至學校城市集體戶,但是該戶口並非居民戶而是一種學校特有集體戶,表示該人民這段時間實質居住與活動在該學校所在城市,因此不算是實質農轉非而是一種「暫時農轉非」。大學生畢業後多數不會選擇再回農村,而是在城市或別的城市留下來工作,戶口也就遷到工作單位,在小公司上班的則多數掛靠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口,此時也就遷出學校。少數回農村的人則自行遷回。
對於某些人口壅擠的一線城市有禁止或有條件落戶規定,此時畢業生便拿暫住證視為外來人口,本人戶口必須自行遷回出生地農村回歸農民身份,多數學校有兩年的緩沖期,當發現超過兩年還未遷回農村的,將報請公安機關自動強制遷回該學生的出生地。
『柒』 農轉非的政策
昌平也屬於北京,所以這個還是適合你的要求的吧,你可以作為參考。
所謂「農轉非」是指,由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或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並由國家按照市鎮糧食定量供應辦法供應口糧的一項重大的社會經濟政策。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農轉非」的政策背景發生了變化。國家計委從2002年起不再統一下達年度分地區「農轉非」計劃指標,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直接負責「農轉非」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那麼,現階段北京「農轉非」政策還需不需要保留,如何保留。本研究力圖通過實際調研和相關比較研究回答這些問題。
一、北京「農轉非」面臨的形勢與主要矛盾
自20世紀70年代開始,北京近郊就有徵地和招工「農轉非」,只是規模不大,涉及面小。80年代以來,隨著北京城市建設速度加快,「農轉非」規模不斷擴大;加之郊區鄉鎮企業發展迅速,農民收入水平有了較大提高,農民進城、轉非願望比較強烈。為了控制「農轉非」的過快增長,1989年國家對「農轉非」實行了計劃管理。北京也不例外,自90年代開始,一直對「農轉非」實行指標控制,並按照「農轉非」的渠道,實行分部門審批管理。其中建設征地「農轉非」近兩年逐漸成為主渠道,2001年全市基本建設征地「農轉非」39900人,佔全市實際審批67055人的59.5%,上升速度最快。
建設征地「農轉非」以1993年市政府16號令為標志,分為前後兩個階段。16號令以前,建設征地實行「誰征地、誰安置」的原則,征地單位負責轉非、轉工以及超轉人員,「農轉非」人員基本都能得到妥善安置,沒有出現大的問題。16號令以後,雖然「誰征地、誰安置」的原則沒有變,但允許征地單位委託鄉鎮政府安置,還允許符合轉工條件的人員自願選擇自謀職業,並給予3萬元的安置費。16號令的執行一方面減輕了建設征地單位的安置壓力;另一方面則出現了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這就是大批當年選擇自謀職業的人員,失去了就業和社會保障,成為政府的沉重負擔和社會不穩定因素。今後幾年,隨著奧運場館建設等一系列政府重點工程的相繼啟動,建設征地「農轉非」的需求將進一步加大,多年累積的矛盾也會更加突出。
進入21世紀,體制環境的變化失去了繼續對「農轉非」實行指標控制的依據,現行「農轉非」管理和政策嚴重滯後於形勢發展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北京城市化進程,出現了許多新矛盾、新問題:
1、政策矛盾。主要是「農轉非」政策的終極目標不明確,政策欠系統和協調,實際操作中執行的「農轉非」政策內容龐雜而零亂,缺乏從「農轉非」工作的各個環節、從整個流程和整體上設計戶籍、土地、就業、社會保障、農村集體資產處置等方方面面的政策;「農轉非」政策不統一,執行難度大;政策嚴重滯後,缺乏動態調整機制。2、農民轉非意願發生了根本變化,大部分農民已不願意轉非,在近郊表現得尤為突出,影響了城市化進程,加大了建設征地難度。農民不願轉非的主要原因是,轉非後實際收入水平下降。
3、社會保障體系未能全部覆蓋「農轉非」人員,造成新的社會不公,影響社會穩定,與「農轉非」相關的群體上訪案件增加。據調查反映,朝陽區70年代起開始轉非轉工,累計約5萬人,其中自謀人員約2萬人。其中高碑店鄉自1992年開始農轉工,總計轉了8000多人,其中自謀人員4000多人。如果用自謀人員占轉工人員的比例大致為40-50%進行推算,1993年以來,全市自謀人員約十幾萬人,已發展成一個特殊社會群體,不能不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
4、全市勞動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轉非農民失去土地後,受勞動技能和文化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就業難度加大。
5、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奧運場館建設的啟動和綠化隔離地區建設的進行,整建制「農轉非」需求增加,目前尚缺乏明確的配套政策。
二、現階段北京「農轉非」政策定位
1、「農轉非」趨勢預測
「農轉非」政策的存在是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社會經濟不發達階段的特殊產物,隨著國家戶籍管理制度向居住登記制度的改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轉非」范疇最終會自行消失。從最終趨勢看,北京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的差別政策將消失,農業戶口將根據本人意願轉為非農業戶口。
2、現階段「農轉非」政策定位
在現階段,受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的制約,二元經濟現象還將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北京「農轉非」政策和管理還不能完全取消。
由於北京人口基數大,2001年全市農業人口342.2萬人。如果一下放開「農轉非」控制,政府一時將難以承受就業、社會保障等多方面壓力;也容易造成失控、混亂和不穩定。因此就現階段看,至少在2008年以前,北京「農轉非」政策以調整為主,重點是取消「農轉非」的指標控制,取消限制城市化進程的規定,促進城市化發展。需要指出的是,「農轉非」並不是城市化的唯一途徑。現階段,在建設征地「農轉非」需求量較大的情況下,農轉非政策必須適當兼顧農民實際利益,以保證政府重點建設工程征地需要。從長遠發展看,城市化應主要立足於農民就地轉移,而不僅僅是進城。同時,還應鼓勵人口的雙向流動。
三、「農轉非」政策調整的總體思路與原則
1、本市「農轉非」政策調整總體思路是「統一協調、重點突破、擴大規模、維護社會穩定」
2、北京「農轉非」政策調整遵循以下原則公平、公開原則;城鄉全面發展,逐步消除差別原則;促進郊區小城鎮發展,推進城市化進程原則;為政府重點工程建設和全市重點領域發展服務的原則;政府推動與農民自願相結合的原則;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原則。
四、政策建議
1、改革全市「農轉非」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減少審批環節,取消指標控制,實行條件准入制
2、有關部門應積極落實「農轉非」人員與城鎮居民同等待遇的事宜,在諸如子女就學、購房、就業、社會保障等權利上避免發生歧視現象
3、加強市政府對「農轉非」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
4、調整社會保障政策,將「農轉非」人員全部納入社會保障范圍。降低社會保障的身份門檻,逐步擴大現行城鎮社會保障范圍。允許自願轉非人員和有條件的農民,按城鎮社會保障標准繳納社會保險費,並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允許執行16號令的自謀職業人員參加城鎮社會保障。允許所有「農轉非」人員在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礎上,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同時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5、調整土地政策,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為基礎,明確對「農轉非」人員承包土地的處理意見。除16歲以下的「農轉非」人員和征地建設外,其他「農轉非」人員可根據本人意願,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也允許依法有償轉讓。
自1998年以來,小城鎮「農轉非」已經收回農民承包地的,可以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其繳納一定年限的社會保險費。
6、調整就業政策,逐步弱化轉工和安置概念,加強對農村勞動力和「農轉非」人員的就業培訓、就業信息服務與指導,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7、盡快明確農村集體資產處置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和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明確應參與分配的人員,制定科學合理的量化標准分配集體資產。在分配集體資產時,應預留「農轉非」人員社會保障基金和就業基金。制定具體鼓勵措施,支持農村優良集體資產的股份制改造,保護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必須進一步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這是「農轉非」工作的經濟基礎。
8、鼓勵整建制「農轉非」。對整建制「農轉非」,允許農村集體資產的一定比例用於繳納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為了更好地與城鎮社會保障銜接,允許整建制「農轉非」人員補繳社會保險費。整建制「農轉非」後,原農村集體資產要進行改制。鼓勵整建制「農轉非」後,建設發展新型社區,依靠擴大社區服務,吸納勞動力。整建制「農轉非」後,願意遷到小城鎮居住的,可以給予適當鼓勵。
9、建立「農轉非支持保障資金」,來源為各級政府財政投入、農村集體資產注入、土地補償費等,專款用於「農轉非」人員的社會保障、就業等相關事宜。10、用好、用活農村中的沉澱資金。據悉,近郊鄉鎮每年都有大面積土地被徵佔,相應有大量的征地補償款,全市總計約幾十億元。目前都沉澱在各鄉鎮,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浪費。建議由市裡統一安排使用,作為市政府集中財力辦大事的資金來源,定期返還鄉鎮應得利息。
『捌』 農轉非 是什麼意思
農轉非,意思是農村戶口轉為非農村戶口,我是農村戶口,後來上大學,把學籍轉到了學校,變成了非農村戶口,後來因為農村的優惠政策,又轉回去了,O__O"…
農轉非好轉,非轉農就不是那麼容易了,現在國家對農村的優惠、福利政策越來越多,如果沒什麼特殊原因,是不要輕易轉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