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1。婚前房產,要看住房購房合同和房產證登記人是否兩人姓名。是的話,住房屬於婚前共有,沒有約定份額前提,一家一半。如果登記人是一方姓名,那麼,住房產權屬於登記方婚前個人財產,屬於他一人所有,和另一方無關!但是另一方有出資憑證,那麼他對住房登記人就擁有債權,可以主張!
婚後,不管兩人誰來還貸,所用錢款,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家一半權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該住房增值部分的權益,也是一家一半。
2.婚後購買住房,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登記人是你倆誰的姓名,該住房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家一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㈡ 買賣房屋你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住房一直是我們關注的焦點,目前的房價一路狂升,但是市場還是受購房者青睞的。在買房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准備購房款,還必要了解相應的法律知識,以防上當受騙。
買賣房屋時要特別注意的幾點法律問題
關於房屋的權屬問題
1、應當確定賣房人是房產證上登記的真實所有權人
房產證上會註明房產所有人信息,購房之前應注意仔細核對證件資料,確保賣房人是房產所有權人。購房之前,最好親自或者委託律師到房管局查詢房產證件的真偽,防止偽造證件的情況發生。
2、房屋共有人應一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若房屋有共有人,共有人應一同與賣房人簽訂合同,防止因賣房人無權處分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同時也要仔細核對共有人身份信息,防止出現冒名簽約的情形。
3、確保房屋不應存在權屬糾紛或瑕疵
房屋的權屬不應有爭議,也不應當存在抵押或者法院、檢察院、公安查封等可能影響或者阻礙房屋所有權變動的情形。
關於房產的權利瑕疵
1、房屋是否為違章建築或者存在拆遷的可能性
凡是違章建築,均不會有房產證,因此,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或者房管局查不到權屬登記的房屋基本上應當屬於違章建築,購買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即使遇見拆遷,賠償的價格也是很低廉的。
此外,購買期房應當注意該開發商是否五證齊全(建議選擇品牌開發商,以免出現開發商一房二賣、一房多賣或者開發商破產、倒閉、非法集資等法律風險),購置二手房應當注意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等是否齊全;同時在購房合同中應當註明因拆遷導致的風險或者利益由誰承擔或者享有。
2、房屋是否已被查封或者轉讓
實踐中,可能出現房屋已被法院、檢察院、公安查封或者已經過戶給第三人的情況。簽訂購房合同並不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已轉移,必須辦理過戶登記才能實現所有權的轉移。因此,購房付款之前應當注意此類問題,購房款應當在辦理過後才全款支付,盡量防止損失。
3、房屋是否被出租或者被第三人實際佔用
房屋出租給他人,按照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因此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賣房人應當讓出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房權的承諾書,同時要在購房人的要求下實現購房人使用房屋的目的不能實現的情況。
關於土地的使用年限
住宅類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實踐中,也有使用年限很短的住宅用地,這可能影響到房屋的實際價值,應當引起購房者的足夠重視。
關於房產交易產生的各種稅費
對於房屋交易產生的稅費,買賣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清楚。新房應繳納契稅、印花稅、維修基金、權屬登記費、物業服務費、交易手續費、產權工本費等,雙方應當約定清楚。
關於中介費
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中介費用由誰支出,同時約定在交易不成功的情況下,中介費是否收取,收取後是否退還。
明確違約事項
尊重契約精神,讓不誠信者支付違約成本,這是現代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因此,買賣雙方應當約定違約事項和違約責任,同時應注意,在非應雙方責任的情況下,比如,不能辦理銀行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情況下,各自所應承擔的責任。
實踐中,很多開發商包括品牌卡發商,往往在購房者不能辦理貸款的情況下收取購房者高額的違約金,實際上,購房者是否能獲取銀行貸款,開發商或者與開發商合作的房產銷售代理公司比購房者更清楚,,有個別開發商或者代理公司,明明清楚該購房者不可能獲得銀行貸款而與之簽訂購房合同,繼而以購房者違約未辦理銀行貸款為由要求購房者解除合同並支付高額違約金。
明確房屋附屬設施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
房屋一般都會有相關的附屬設施、設備,如室內裝修、裝飾、花園、屋頂天台、游泳池等。在購房合同中,雙方應明確約定附屬設施的權屬,防止因此而導致房屋價值降低或者權屬爭議。
陰陽合同和付款方式
實踐中,主要是在二手房買賣中,為了實現避稅,買賣雙方在實際合同(陰合同)之外簽訂用於備案的合同(陽合同),實際上陽合同屬於無效合同,應當注意防止。
房屋買賣中,賣房最好採用銀行轉賬加買房出具收據的方式支付房款,為可能出現的合同糾紛留存證據。
總之,買房是一項技術活,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士來做。購買房屋,特別是經濟價值較高的房屋,最好聘請執業律師陪同,以免出現不必要的法律爭端。
㈢ 關於房照的法律知識
你要知道一點,不動產(即房產等無法移動的財產)的法定生效要件就是登記,就是必須到官方進行登記,打自己的名字寫上。
但你買二手房的時候卻不去辦過戶,在法律上來說這房子還是原房主的,不是你的。
但由於你有一份協議和中間人,這一點法律又是予以保護的,這就要看民法和合同法的優先執行的問題了。
你必須找到原房主,一起去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要不有什麼事,找也是找原房主,因為房管部門電腦上的名字是他的。
㈣ 老人對關於房產問題進行了錄音,但錄音時沒有與之利害關系無關的第三個人在場,這有法律效應嗎
1、如果錄音不是遺囑:可以做為證據證明老人的意思表示。
2、如果以錄音做遺囑:沒有2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見證,無效。
3、18歲以下不能當公證人:據《公證法》第18條規定,25-65周歲以下的人可申請公證員。
㈤ 房屋訴訟的法律知識
委託律師積極應訴,帶上認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