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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法條知識大全

發布時間: 2022-08-02 04:46:18

㈠ 掃黑除惡內容摘抄有哪些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組織或僱傭網路「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㈡ 掃黑除惡的內容50字

掃黑除惡是指清除黑惡勢力。黑社會作為和諧社會的一個巨大毒瘤,不僅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危害,而且也影響到了整個社會的繁榮穩定,人們無不對它咬牙切齒、恨之入骨。各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還社會安寧。

2019年5月28日,全國掃黑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開發布升級後的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台。截至2019年11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2421個,打掉涉惡犯罪團伙29773個,敦促35474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

全國尚有涉黑涉惡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逃犯1436人,惡勢力犯罪團伙逃犯1999人。

全國掃黑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

向社會公開發布升級後的全國掃黑辦智能化舉報平台。截至2020年4月底,全國共打掉涉黑組織3120個,涉惡犯罪集團9888個,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67190人,促進了社會生態和政治生態、經濟生態的改善,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贊譽 。

2021年3月29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總結表彰大會在北京舉行。大會為受表彰、受嘉獎代表頒獎。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受嘉獎幹部代表分別在大會上發言。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掃黑除惡

㈢ 掃黑除惡認定標准13條標准

1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違規違紀違法插手干預司法機關對黑惡勢力的查處;對黑惡勢力說情打招呼,給政法機關查處黑惡勢力設置障礙;對查處黑惡勢力的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2依法負有查禁、監管、打擊、處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職不作為,有警不處、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隱匿線索、毀滅證據、絢私舞弊、故意拖延,縱容黑惡勢力實施違法犯罪或滋生蔓延、坐大成勢。
3依法負有查禁、監管、打擊、處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亂作為,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故意降格處理,以罰代刑,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移送司法機關;在上級機關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組織檢查、集中打擊、交叉查處或異地國家機關進行查處時欺上瞞下、隱瞞事實,阻撓干擾查處工作的正常進行。
4依法負有偵查、起訴、審判、看守、刑罰執行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對黑惡勢力犯罪行為歪曲事實、弄虛作假、避重就輕、重罪輕訴(判)、多罪少訴(判);幫助在押黑惡勢力犯罪嫌疑人傳遞信息、對外聯絡、串供、逃跑、轉移贓款贓物;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以及在犯罪服刑期間違規為其提供各種幫助、收受罪犯及其親屬賄賂;對接受社區矯正的黑惡勢力犯罪分子故意不履行監管職責;依法負有民事審判、執行職責的法院工作人員利用審判權、執行權直接或間接幫助黑惡勢力完成虛假訴訟和「套路貸」、違法執行,侵吞、損害案件當事人及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財產、合法權益。
5打探、了解和掌握有關打擊處理黑惡勢力的工作方案、行動計劃等內部信息,給黑惡勢力通風報信,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打擊。
6幫助黑惡勢力成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指使他人作偽證,幫助逃匿,或者阻撓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處。
7違規違紀違法利用公權力為黑惡勢力提供信息、創造條件,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公民個人信息,直接或間接幫助黑惡勢力完成犯罪行為。
8違規違紀違法提名、推薦、錄用、招聘、任用、批准黑惡勢力成員進入黨政機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行使國家公權力的其他單位、組織、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行業協會負責人等職務或獲得勞動模範、明星企業家等榮譽稱號,利用公權力幫助黑惡勢力撈取政治資本、批上合法外衣。
9違規違紀違法動用公款、公共資源為黑惡勢力坐大成勢提供資金援助和外部支持。金融機構管理人員利用發放貸款、轉讓債券、提供擔保和再擔保等方式為黑惡勢力實施「套路貸」、高利放貸、非法放貸、非法集資以及開設賭場、從事黃賭毒活動提供資金便利。
10利用職務便利包庇、放縱、袒護並為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欺壓群眾、稱霸一方,侵佔國家集體資源、資產、資金提供保護等。
11紀委監委機關在履職過程中,發現具有符合規定情形的行為,可以認定為黑惡勢力「保護傘」。認定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12其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形。

㈣ 掃黑除惡法條

法律分析:打黑除惡立案標准: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㈤ 掃黑除惡的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掃黑除惡的主要內容: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㈥ 掃黑除惡29條標准

法律分析: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法律依據:《「掃黑除惡」二十九個知識點》 一、什麼是掃黑除惡?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二、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持續的時間?這次全國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18年初(1月23日)開始,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㈦ 掃黑除惡有哪些內容

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1、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2、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3、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4、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5、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佔地、濫開濫採的黑惡勢力。

6、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7、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8、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9、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10、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11、組織或僱傭網路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12、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的意義

黑惡勢力的無法無天、恣意妄為,導致基層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遭受損失,使廣大基層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無從談起。

尤其應該看到,黑惡勢力不僅在經濟社會資源方面與民爭利,還向縱深發展,觸角延伸到了基層政權建設方面。

譬如在農村,一些黑惡勢力通過染指、干涉、破壞村「兩委」選舉,妄圖操縱基層社會運轉,肆意擠壓村民群眾正當合法應得權益。凡此種種,無不說明黑惡勢力具有巨大的社會危害性,掃黑除惡具有顯著迫切性和必要性。

㈧ 掃黑除惡十項內容是什麼

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時間

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至 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

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

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方向

1、把掃黑除惡與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2、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領域。

四、掃黑除惡三年工作的重點

1、2018 年:嚴態勢,營造人人喊打的氛圍。

2、2019 年:攻案件,提升群眾滿意度。

3、2020 年:建機制,取得壓倒性勝利。

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五項工作措施

1、摸線索;

2、打犯罪;

3、挖「保護傘」;

4、治源頭;

5、強組織。

六、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有四個方面的特徵:

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 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 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 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 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七、「惡勢力」組織定義

《刑法》解釋: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 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 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三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違法犯罪活動主要為強迫交易、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物、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

同時還可能伴隨實施開設賭場、組織賣淫、強迫賣淫、販賣毒品、運輸毒品、 製造毒品、搶劫、搶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眾「打砸搶」等。

八、掃黑與打黑的區別

「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 勢力犯罪;

「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

九、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定義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 等行為。

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點打擊對象包括十二個方面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

2、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分子;

3、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 透的黑惡勢力;

4、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

5、橫行鄉里、破壞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勢力稱霸 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6、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 惡勢力;

7、在交通、建築、礦產等行業領域非法經營、強攬工程、破壞 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8、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 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9、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出警隊」、「討賬隊」 以及「職業醫鬧」等黑惡勢力 ;

11、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12、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

(8)掃黑除惡法條知識大全擴展閱讀:

掃黑除惡的意義:

1、政治性:這是黨和人民交給的重大政治任務,我們應自覺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去認識,去踐行。這絕非一般意義上的專項行動,而是事關興衰治亂的戰略之舉。

2、全面性:「掃黑除惡」與「打黑除惡」雖一字之差,但就其深度、廣度、力度則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徹底性:要像「大掃除」一樣,掃出朗朗乾坤、清風正氣,露頭即打,打早打小,同時,通過「兩個結合」,達到標本兼治,邊掃邊治邊建,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

4、協同性:政法委牽頭,綜合治理,齊抓共管,整合資源,多措並舉,多部門聯動,形成強大合力。要堅決克服掃黑除惡是政法系統一家之事的想法。

㈨ 掃黑除惡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法律分析:掃黑除惡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二百九十四條,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