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職前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首先,想說句題外話,盡量不要裸辭。不滿意現在的工作,可以騎驢找馬。好處大家都知道:面試時有談判的底氣,不至於坐吃山空。還有一點,你的個人履歷不會出現斷檔,工作生涯的連續性很重要。如果確定要離職,請提前一個月向公司遞交書面申請,並向直接上司說明辭職理由。這段時間內,公司會安排接替你的人,你要做的就是將自己的工作細致整理,然後保證完整的交接。至少不要讓後來人提及你時總想罵娘。你帶走的應該是技能,而不是資源。這屬於職場道德,而不僅僅是競業禁止。辭職理由最好要給雙方留個台階下,即使你找到更好的下家,即使你跟現在的領導不共戴天,給自己編個身體不好或者照顧家庭的理由,也比跟領導撕破臉後揚長而去要好。通常情況下,你的工作半徑會固定在某個行業,圈子裡就這么些人,口碑有時比經驗更重要,凡事都要給自己留條後路。關於個人檔案及五險一金。這些知識在網路都可以搜到,而且各地的具體政策也不盡相同。我只說些注意事項。如果你有新的單位接收,那麼這些事情就不用自己費心,在新單位開份調離函,將檔案提走,剩下的五險一金公司人力自然會幫你辦好。如果你暫時沒有找到工作,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辦理辭職手續15天內去就業局報到,這樣可以領到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補貼。這段時間,你的醫療保險也是就業局在幫你交。而且就業局提供的免費培訓中,如果你有好的項目,可以獲得免息的銀行貸款和孵化園的免費場地使用權。在你找工作期間,你的個人檔案可以一直放在就業局,而不需要轉到人才市場,這樣可以免交檔案保管費。五險一金中,(這里不討論是否有必要續交的問題)養老保險需要自己去交,五個檔位按照自己能力自由選擇,最少繳費15年。醫療保險在領完失業補貼之後自己去醫保中心交,最少繳費25年。千萬別因為麻煩,而擅自轉成城鎮居民醫療,報銷比例和保障范圍是不一樣的。不交養老保險的情況下,是不能單獨交醫療保險的。生育保險屬於醫療保險的范疇,不能單獨繳費。工傷保險屬於公司統一繳費,離職時涉及不到,在此不再贅述。
公積金賬戶會被封存,兩年後去原單位提取賬戶余額。如果你正在還公積金貸款,可以列印6個月的還款證明去提取。
關於心態。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千萬不要讓自己鬆懈下來。每天睡到自然醒,白天黑夜沉溺於網路,宅在家裡數日不出門。相信我,這樣的日子過不了三個月你就會覺得頹廢。給自己定個時間表,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學習,多久出去陪朋友吃頓飯,沒事給以前的同事打電話聊聊天,或者給自己安排次旅行,總之不要無所事事。工作的狀態丟下來容易,再撿起來會很難。而且這段時間,可以多去學點有用的技能,為以後的工作增加些資本。
『貳』 辭職要注意哪些事
作為在勞動法領域提供遠程指導服務10多年的法律人,那麼我著重從法律方面來談談離職前需要規避的法律風險和需要注意的細節。
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過競業限制,那麼在離職的時候,一定讓用人單位確認下,是否需要你遵守該競業限制,如果不需要你遵守,那麼讓用人單位出具的放棄競業限制的聲明或者解除競業限制的協議。否則後續如果用人單位起訴你違反競業限制而支付巨額賠償金,到時吐血為時晚矣。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競業限制最長只能約定24個月,並且競業限制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補償金,補償金不得低於你本人工資的30%並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如果用人單位要求你遵守競業限制又不支付補償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或確認競業限制無效。
3、關於離職手續。
離職時,除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外,一定要辦理離職手續。例如把社會保險關系、公積金關系從該用人單位轉移或減員。並且出具離職證明,因為新入職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求原公司出具的離職證明。把手裡的辦公用品等列一個清單,一塊移交給交接人員,並且讓交接人簽字確認。
4、關於離職證明。
實務中,如單位不按規定出具離職證明,可能會造成勞動者無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這種情況下,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自主創業、再就業優惠損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或自主創業時,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財政等優惠政策,而享受這些優惠政策首先是需要通過出具離職證明,證明自己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條件,所以,如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可能會造成勞動者無法享受這些優惠政策,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故這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未能就業的工資損失:離職證明往往是新公司為了規避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而承擔連帶責任風險要求勞動者提供的文件,因此,一旦勞動者無法提供離職證明,可能會導致新公司不錄用勞動者。
『叄』 辭職的12種技巧有哪些
你決定離職,不僅會影響你自己,還會影響主管與同事,甚至也會對部門工作氣氛造成影響。恰當的做法是直接向主管遞交辭呈,而且誠實地告知辭職的原因。有些人會選擇欺騙的方法,短期或許可以避免尷尬,但是行業內人際圈子是非常小的,當主管發現真相的時候,難保你的信譽不受損。
決定離職後,在等待交接的日子裡應注意保持自己一貫的工作作風,善始善終,體面地離去,尤其是當你所換的工作仍屬本行業或是你仍然在原來的城市工作時。以下幾點提示有助於你從容有序地、體面地離去。
1. 先謝謝公司的苦心栽培
許樂薇在傳播公司上班期間決定離職。提辭呈前,她先寫了封文情並茂的感謝信,一謝公司的栽培,二謝老闆的照顧,三謝上司的教導,四謝同事的幫忙。全部謝過一遍之後,再用哽咽的語氣解釋辭職原因:「家裡臨時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回家鄉住一段時間。」禮貌周到加上依依不捨,誰忍心說半句責備的話呢?
2. 巧妙拒絕上司的苦苦挽留
在一些跳槽頻繁的行業里,主管通常是用比較正面的方式處理員工離職,能挽留就挽留,留不住也懂得好聚好散,畢竟以後還有可能再合作。但是在人事穩定的行業里,許多主管面對員工離職,就不大乾脆,甚至到了員工離職當天,主管都還不放棄挽留,員工只好悄悄走人。
無論離職的原因是什麼,都不要逞口舌之快,說出「誰叫你們以前不好好重用我,現在才想要留人,為時已晚」的話,即使心裡這樣想,嘴上也要忍住不說。比較漂亮的說法是:感謝上司的好意與器重,但我希望多方積累後,再回來報效公司。這種說法雖然有點違心,總比一口回絕要禮貌。
3. 一個缺點加三個贊美
這個時候,就算有滿腹委屈,也不要利用機會把公司從上到下、從里到外、從制度到前途,體無完膚地大肆批評一番。畢竟每個人的「雅量」都是有限的,所以每講一個「缺點」,就要補充三個「贊美」。這樣,「建議」聽起來才不會「太刺耳」。
4.不要炫耀
在最後兩周內不要利用工作時間給親朋好友打電話,最忌諱在電話里炫耀自己已另謀高就或炫耀自己的新工作如何如何優越,如何如何滿意。有些必打的電話應該在私下悄悄打,而不宜張揚,你的同事不喜歡看到你得意忘形的樣子。
5. 不抱怨
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抱怨自己在這里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不必講自己多有能力,付出太多而報酬卻微不足道,甚至預言一旦自己離開公司,上司會發覺損失太多。你要把情緒封存起來准備把精力投入新的工作。必須明白:人走茶即涼。不論你如何能幹,人緣多好,人們也不可能完全站在你的角度來理解應和你,相反,這些話如果傳到當事人耳朵里,反會引起對方的怨恨。
6. 交接清楚
順利提出辭呈不代表就此「功德圓滿」,最後還要交接清楚才不會留下罵名。交接的時候,最好有其他人在場,以免接手者把做錯事情的責任都推給你。
7. 建立管理程序
當主管知道你的決定後,接下來便是和他討論什麼時候該讓同事知道,以及要交接的細節。如果公司平日便有嚴謹的職務代理人制度,交接過程會容易一些。然而離職者與接替的人在交接期間都還有工作要處理,常常造成交接不完整,甚至有些人到了新公司,還要義務地協助處理舊公司的業務,形成很大的負擔。最好的方式是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離職時才可以交接出去。
8. 降低爭議性
離職過程中還要降低引起爭議的可能性,以下4件事一定要注意。
(1)不要拿走公司的任何資料,甚至連名片夾也不要帶走,你只應拿走屬於你的私人用品和你本人的名片。如果你想把專屬於自己的檔案帶走,提辭呈前就該准備好,離職前夕才開始做,難逃瓜田李下之嫌。任何與工作相關的資料帶走前,要先確認知識產權的歸屬。
(2)若是進入原先的競爭對手的公司,要少談論舊公司的競爭策略與業務機密。雖然這可能提高爭取薪資與職權的籌碼,卻會暴露出你背叛與出賣的缺點。
(3)避免以負面的方式談論舊公司,這些話傳出去,會影響你在行業內的聲譽。對任何人都不表示異議,不指責,不否定,特別是對你的上司,還有那些遲早會掌握權力的同事。你內心很想一吐為快,出一出長期以來積壓的怨氣,但明智的做法是管住舌頭,給人們保留良好印象對你今後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最忌諱的是預測公司前景暗淡,留在公司的人有誰愛聽此類評論呢?
(4)不要積極挖舊公司的人進新公司,不挖屬於公司的客戶,不做有損於原公司名譽、利益的事,否則新主管雖然短期獲益,卻會害怕你再度離職時挖他的牆腳。
9. 准時上下班
不延長午餐時間,不提前下班,不隨便請假,像往常那樣工作。因為這段敏感期你稍有不慎,可能會被人議論說你一貫懶散、不稱職。
10. 不提前撂擔子
要把最後兩天看作是在該公司供職的畢業考試。把你的公務和客戶開出一份清單,把有關的文件信函清理分類,盡可能給將要取代你的人提供最大的便利。在可能的情況下幫助你的接替者熟悉工作,將手頭正在進行的各項工作交接清楚。
11. 不要主動提建議
你也許好心地想在離開時向上司提些建議,但你既然辭了職,在上司的心目中就不再是真正的雇員,你的建議或評論很可能會引起他的誤解。同時,不少人試圖在最後幾周內消除多年來與上司或同事之間的不和,希望彼此保留好印象。這往往徒勞無功,或許默默接受既成事實更自然。
12. 寫張卡片聯絡感情
離職之後,不妨逢年過節寫張卡片給老闆、上司、同事。報告一下近況,祝福一下對方,聯絡一下感情。這樣將來有事情要請對方幫忙,人家才會樂於伸出援手。
如果你離職是因為對公司強烈的不滿,離職更要低調,因為外界很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若是鬧得滿城風雨,不免讓人質疑你的EQ與處世態度。換了新工作,就應該多往前看,這樣你的新工作會進展得更順利。
『肆』 離職需要注意什麼
離職重要的做好三件事: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保險轉移單、 復印交接單。
『伍』 員工離職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來說員工離職的主要原因有三個:
1、外部因素:社會價值觀、經濟、法律、交通以及求才市場競爭者因素。
2、組織內部因素:薪資福利不佳、不滿上司領導風格、缺乏升遷發展機會、工作負荷過重壓力大、不受重視無法發揮才能等。
3、個人因素:家庭因素、人格特質、職業屬性以及個人成就動機因素。
益處:其他性質的離職,如競爭淘汰、退休和辭退等,雖然會在短期內構成一部分離職重置成本,但從長期來看,能夠促進企業優化人員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個性結構,從而推動企業長期的營業利潤增長。因而,對應不同性質的離職,必須區別對待,進而得到合適的管理結論。
弊端:離職帶來的人才流失對於企業的運營具有直接的負面影響。企業為了填補員工離職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得不重新發布招募廣告、篩選候選人、錄用安置新員工,安排對新員工上崗前的培訓。這些費用都構成離職重置成本。離職重置成本往往還包括員工離職前三心二意工作造成的生產率損失,離職發生到新員工上崗前崗位空缺的效率損失,為培訓新員工以及和新員工和其他員工工作磨合損失的生產率,員工離職造成的組織知識結構不完整對生產率的影響,以及員工離職在職員中造成的人心動盪的效率損失,等等。人才流失無論從短期還是長期都對企業經營沒有任何益處,人才流失造成的離職重置成本會侵蝕企業營業利潤,造成企業營業利潤下降。
我們產品可以根據員工在職離職情況自動生成人事分析表,十分便捷。
『陸』 關於辭職的問題
致電勞動監察部門的熱線電話12333咨詢。
普及辭職知識: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
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許可。
如果你真想辭職走人,實習期提前3天,非實習期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給用人單位,到時候用人單位批與不批,同意與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後果與你無關。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編者令名快速辭職),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編者令名慢速辭職),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編者令名協商辭職),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註:辭職通知書建議最好通過快遞公司或者郵電局掛號信送給用人單位,這是為了保留證據。)
★ 關於工資問題的論述:
員工為公司工作,付出了勞動,公司應該為員工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如不按時足額發放的,屬於拖欠工資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對此可以舉報。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法規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離職或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關於單位辭退員工的相關規定
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3,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4,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5,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以及節假日加班工資;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附錄:
★ 怎樣寫辭職書
辭職申請通常由標題、稱謂、正文、結語、署名與日期五部分構成。
1、標題
在辭職信第一行正中寫上辭職信的名稱。一般辭職信由事由和文種名共同構成,即以「辭職信」為標題。標題要醒目,字體稍大。
2、稱呼
要求在標題下一行頂格處寫出接受辭職信的單位組織或領導人的名稱或姓名稱呼,並在稱呼後加冒號。
3、正文
正文是辭職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內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寫出書信辭職的內容,開門見山讓人一看便知。
其次敘述遞交書信辭職的具體理由。該項內容要求將自己有關辭職的詳細情況一一列舉出來,但要注意內容的單一性和完整性,條分縷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後要寫出自己遞交辭職信的決心和個人的具體要求,希望領導解決的問題等。
4、結尾
結尾要求寫上表示敬意的話「此致敬禮」,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給您敬禮。
5、落款
辭職信的落款要求寫上辭職人的姓名及遞交辭職信的具體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說上司壞話。如果你認為有必要向管理層反映一下上司的問題,要盡量以委婉的言辭口頭提出。
2、不要滿紙抱怨,抨擊公司制度。
3、不要指責同事,尤其忌諱把同事的「罪行」白紙黑字寫在辭職書上。
寫作要求
1.態度懇切、措辭委婉。
2.不要批評對方。
3.含蓄性。
4.簡潔性。
5、請務必使用親筆簽名,而且簽名要盡量剛勁,並寫好日期。
★萬人點贊的牛人辭職通知書的美文欣賞
▶1、尊敬的領導們:
言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雖出自古書三國,吾以為對當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經濟危機,試看全球經濟形勢,可謂哀鴻遍野,民不聊生,眾廠商、工人、民工皆叫苦連天,司某人有感於此,不禁聯想自身處境,不勝傷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於冀南邢州大地,苟全於世,富貴不求聞達,但求溫飽以殘。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歲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載有餘,幾度春秋幾度冬夏,時光流逝過三百餘個日日夜夜。想當初,余本一意氣少年,年少輕狂,夢想飛揚,欲於本社大展抱負,一則為集團增光添彩,二則為己身加衣增食,兩全其美之策,豈不爽哉?
惜,一年光陰,吾不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澀,債台高築,惡衣菲食,杜絕聚會。眾朋友離去者,有之;鄙視者,有之;唾棄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優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錢竟是基礎工資、崗位津貼以及誤餐補助相加之也。
眾友雲:「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為?」。」余汗矣,余何嘗不欲多整數銀,上謂之起天、下對得起地、中對得起氣;然而,余出身農,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終無功,兢兢業業,溫飽未決。
夫今面容竟呈老態龍鍾之相,何也?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現,故猶如千里馬,雖有千里之能,然無奈唯有餓死圈中矣!
司雖不才,不敢以千里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於當世,需一技之長,司某自視甚低,不敢自稱滿腹經綸,然應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話下;然,一載以來,每每捫心自問,莫不拊膺頓足,以頭搶地,幾欲灑淚襟前。何也?漫漫長夜,孤枕難眠,輾轉反側,陋室憶昔,悲從心來。
慚對恩師之視如顏淵,愧對同窗之贈冠學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潔」二字……即打掃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來送往,虛偽客套,周旋於「領導」之間。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受命以來,夙夜憂嘆,兢兢業業,誠惶誠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嘆,何等悲哉!
桃花謝了春紅,太匆匆,無奈朝來寒雨晚來風。年華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幾何?竟如西風凜痛!
所得——物質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後九月每月九百,區區數千一年來不夠司某解決溫飽,更何談穿衣遊玩,過品質生活;精神上:備受打擊煎熬,一年來新掌握一技之長,即打掃衛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畢業生,其不才之至,以非為清潔工列。
故使其當年年少輕狂之心瞬間蒼老,再無活力;一載以來,司某唯唯諾諾,伺候他人勝過關心自己,其所求,僅每日溫飽問題,然隨物價飛漲,此問題之解決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時間、浪費了青春,磨去了稜角,耽誤了大好年華、愧父老兄妹鄰里、為人尊消盡矣。
然,何以堂堂風華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壓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傳說中眾人期盼之漲工資之事耳,企滿足司某生活所需,實在可憐,怪司某年幼無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終究未果也。
夫數千外債亦無望償還,故司某人頓悟:此處系年輕人之墳墓也,其功能:湮沒夢想、埋沒青春、消磨鬥志、磨損稜角、徒費光陰,如是而已。故,頓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於此,分路揚鑣矣。
言天下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處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繼續打擾貴處,既不能兩惜,何不兩離,從此,彼此相忘於江湖!以決絕的姿態!
今懇請開明之領導准許卑微無能之員工司某人辭職,不勝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請辭,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別,取經東向,去家萬里,游學京師。寒窗十餘載,稷下 情正濃。
一朝學成,東北而望,二三之齡,風華正茂,勵心從檢,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義,雖碌碌而無悔。不覺春去秋來,寒暑相易,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十五年時光轉瞬即逝。然書生意氣,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塊壘難消。羈索牽絆,恍然若失。口腹之慾,自役徒然。生生所資,未見其術。仕道官途,皆為浮雲。愷悌君子,神所勞矣。風雨如晦,錦雞獨鳴。歸歟之情,眷然何以自處?
自從檢事,不求顯達於庭閭,但願無愧於寸心。雖心為形役,違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墮,道不曾須臾離。嘗東皋而望野,徒舒嘯而迷離,嘆何枝可依。時刻自省,經常覺悟,然朝悔其行,夕則復然。長此往復,不勝其煩。觀人情厭惡,世間冷暖,蠅營狗苟,驅去復還。
《詩》曰:營營青蠅,止於樊。豈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顧無相識,宜當長歌懷採薇。歲歲黃菊,千載東籬,伴我倦鳥,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諫,來者尤可追。欲效接輿醉,狂歌五柳前。
歸去來兮!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歸去來兮!人生幾何復幾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掛靴揮手自茲去,蕭蕭斑馬鳴啾啾!
丙申甲午***頓首。
★3、其他奇葩辭職信:
▶①、天氣太冷,起不來。
▶②、外面世界那麼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幹了。
(編者評語:這三封辭職通知書,簡單、易學、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華,不費思勞神。)
★辭職注意辦理下列事項的論述:
1、交接事項。
2、還清公司所有的東西(包括領取要歸還的、申領的備用金等),要回屬於自己個人的所有東西
3、核對好離職當月的考勤以及結清工資。
4、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有就領取,沒有就不領)。
5、找到下家單位後,同地區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公積金暫時是封存在你上一家(離職的這家單位的),需要開企業公積金接收函給上一家單位辦理公積金轉移。有人事檔案的話,到下一家單位也是要辦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勞動合同,以後辦理退休的時候用得到。
★ 關於自動離職的論述:
根據《關於自動離職與曠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復函》(勞辦發[1994]48號)、《關於企業處理擅自離職職工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3]68號)規定:自動離職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時不履行解除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單位。自動離職的職工須承擔違約責任,並且新錄用自動離職的職工的用人單位,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停薪留職的文件規定,如果職工要求停薪留職,但未經企業批准而擅自離職的,或停薪留職期滿1個月內既未要求回原單位工作,又未辦理辭職手續的,企業有權按自動離職處理。按自動離職處理是用人單位的行為。按有關行政復函規定,這里講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是指企業應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對其做出除名處理。為此,因按自動離職處理發生的爭議,應按除名爭議處理。企業不得因職工擅自離職而對其本單位的家屬採取辭退等懲罰性措施。企業作出株連擅自離職職工家屬的規定是不符合國家勞動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為勞動仲裁的依據。
★在回答辭職問題時候發現多有網友問及老闆扣押或者拖欠工資怎麼辦?論述於下:
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剋扣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關於失業金問題論述: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申請資格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1)終止勞動合同的;(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准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領取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註: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區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 對於隨意調動職工工作崗位的論述:
調動工作崗位。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如果僅僅是一種概括性的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出具書面的你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強制性的調動工作崗位,你可離職並要求單位給你賠償。單位直接辭退你,你可以要求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關於五險一金的論述:
1,關於五險一金,根據《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社會保險的繳納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來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的,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是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其中養老保險用人單位需要承擔13%,勞動者需要承擔8%,醫療保險用人單位承擔6%,員工個人承擔2%,失業保險用人單位承擔2%,員工個人承擔1%;
3,對於單位拖繳五險一金的,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可以主張補繳五險一金,也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由當地的社保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以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保費,書面通知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徵收機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關於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合同的論述:
用人單位不與職工簽合同的,違犯了現行實施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
理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讀:建立勞動關系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將受到同等的保護。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系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系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關於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論述:
單位扣押金、保證金或者其它證件物品的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理由依據:
《勞動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勞動者可向公安部門和勞動部門舉報,兩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立即將其退還給勞動者本人。
『柒』 職場上,如何正確地離職
站好最後一班崗
很多人在打算離職,辦理交接的期間,就會應付工作,放鬆懈怠。離職最考驗一個人的人品,領導都看在眼裡,所以一個成熟的職場人,一定要做到對自己的工作負責,有始有終。
首先,和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包括工作賬號、項目資料、工作清單等,並且留下自己的電話,以備不時之需。
其次,把自己工作的電腦記錄,賬號,辦公用品進行交接,清除自己的相關賬號記錄,公司的資料進行備份,交接給相關人員。
最後,別忘了寫上你離職的日期,以便對方後續安排。
離職手續要辦齊,落筆簽字要謹慎。
公司規定辦的手續,就算你不在意,HR也會盯著,這點不用擔心。但是個人的特殊需求,就要自己多個心眼,提前說明了。
要你簽字的文件,有不明白的,問明白,得仔細看清楚了再簽。
『捌』 辭職都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職場中,有很多人感到工作不爽就辭職,關鍵很多人還鼓勵這種行為,實屬有點孩子化。
工作中,尤其是職場新人,切莫貿然辭職。這3件事,辭職前需考慮清楚。
1. 不要因為工作難而貿然辭職
稻盛和夫曾說:「要想度過一個充實的人生,只有兩種選擇。一種是「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另一種是「讓自己喜歡上工作」。能夠碰上自己喜歡的工作這種幾率,恐怕不足幾千分之一、萬分之一。與其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不如先喜歡上自己已有的工作,從這里開始。」
很多人工作一遇到困難,就想靠辭職來解決,如孩子般的思考模式。現實中,大多數工作都會產生難題,而學會解決工作中的難題才是人成長的方式。
因為困難,你辭職了,結果你找到新工作還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實屬治標不治本。職場人如果將辭職當作解決問題的方式,實屬愚蠢可笑。就如稻盛和夫說的,與其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不如先喜歡上已有的工作。
整個大學期間,我最不擅長的就是機械制圖,當時差點掛科。後來,工作後,領導把我調至設計崗,而設計崗需要天天與機械制圖打交道。
那個時候,天天很痛苦,我經常幻想著要辭職。那時候總以為,做了自己最不擅長的工作是命運對我開玩笑。
記得當時聽一位師兄說:「即使你要辭職,也不能因為搞不懂工作而辭職,這樣別人會懷疑你的能力。辭職可以,但你要證明你有能力勝任這份工作。」
聽了師兄的話,我開始努力奮斗,讓自己盡量喜歡上這份工作。過程是艱難的,但通過長時間地研究,我最終開了竅。
如今,我做這份工作已熟練並且慢慢喜歡上,再也沒出現過辭職的打算。
所以,很多人想辭職,不過是自己能力無法達到工作要求,選擇的一種逃避而已。
不要因為工作難而貿然辭職、找到辭職後的方向、提前為選擇的方向做准備,這3件事辭職前定要考慮清楚。
搞不清這三件事情,那些勸你早點辭職的人,可能還是個孩子,不要輕易聽從。
你辭過職嗎,當初是如何打算的?不妨一起交流,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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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辭職理由大全
我不適合在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