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音樂教育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音樂教育的目的是:擴大音樂視野,培養對音樂的感受能力、理解能力、鑒賞能力。音樂教育的意義是:陶冶高尚的藝術情操,形成正確的藝術觀,更重要的是培養人的性格品質,使人身心得到益處。
音樂教育分「普通」音樂教育和「專業」音樂教育,專業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是培養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及藝術實踐知識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培養的是全面發展的音樂教師。
(1)音樂教育科研能力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音樂教育的核心能力: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鑒賞及辨別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備一定的音樂創編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
音樂教育的核心課程:
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台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
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音樂調研與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