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部等三部門如何督查校外培訓機構
按照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整體安排,5月9日至15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七個督查組,赴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華東地區、華中地區、華南地區、西南地區、西北地區開展專項督查,覆蓋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同時,教育部從直屬機關抽調32名處級幹部,為每省分派一名聯絡員,指導督促日常工作,專項督查期間,聯絡員與相關省份見面對接。
三是明察暗訪相結合,安排一定時間進行暗訪或媒體自由采訪,通過不打招呼隨機抽查校外培訓機構,暗訪學生、家長等方式,客觀真實地了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情況。部分中央媒體、教育媒體參與專項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