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整頓的目的和任務
法律分析:全國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首次明確政法隊伍建設的責任體系,堅持全黨動手一起抓,構建起黨委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政法單位直接責任和條線指導責任、成員單位協同責任、督導指導責任以及社會監督責任等上下左右協同聯動的責任體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六條 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B. 教育整頓應知應會的內容有哪些
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自下而上分兩批進行。第一批為市縣兩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以及省屬監獄、戒毒所,從2月底開始,6月底基本結束,時間為4個月左右,第二批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單位,省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從8月開始,10月底基本結束,時間為3個月左右。
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從政治上建設政法隊伍、確保忠誠純潔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樹立政法隊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動政法隊伍緊跟時代步伐、在新時代履行好職責使命的必然要求。
擴展內容: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的有關要求,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要求,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健全公共安全體制機制,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完善國家安全體系。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應知應會,黨員必學基本知識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如何開展?這場會議提出最新要求
C.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保障機制中,承擔主體責任的是
法律分析: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保障機制中,承擔指導責任的是中央政法各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一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由同級人民政府限期核撥;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剋扣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剋扣的經費,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佔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D. 全國政法系統教育整頓時間安排
法律分析:2月27日,經黨中央批准,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郭聲琨出席會議並講話。第一批以市縣兩級政法隊伍為對象、為期4個月左右的教育整頓旋即啟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五條: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E.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時間安排
1. 法律分析:在3月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詳細介紹了公安隊伍開展教育整頓工作的具體情況。這項工作是根據中央《關於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意見》以及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議精神組織開展的。公安部黨委已於2月28日召開會議,研究貫徹落實的意見。
2. 教育整頓部署:3月3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強調全國公安機關應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圍繞「五個過硬」的要求,發揚自我革命精神,緊緊抓住「關鍵少數」,並突出築牢政治忠誠、清除害群之馬、整治頑瘴痼疾、弘揚英模精神四項任務。同時,還要抓好學習教育、查糾整改、總結提升三個環節,以全面正風肅紀、反腐強警,努力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鐵軍。
3. 教育整頓目標:教育整頓的目的是解決公安隊伍中存在的政治不忠誠、執法不公正、司法不廉潔、遇事不擔當、作風不過硬等問題,通過突出抓好四項任務,進一步優化各級公安機關的政治生態、改善紀律作風、增強素質能力,並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4. 教育整頓安排:公安隊伍教育整頓分兩批進行,根據統一部署進行。第一批包括市、縣兩級公安機關以及移民、鐵路、民航、緝私和長航公安機關正處級及以下建制單位,從2月底開始至6月底基本結束。第二批包括部、省兩級公安機關,移民、特勤、鐵路、民航、緝私和長航公安機關正處級以上建制單位,從8月開始至10月底基本結束。
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六條規定,國家監察工作應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問責,嚴厲懲治腐敗。同時,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加強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F.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意見建議內容
法律分析:分兩批進行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首批為市縣兩級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以及省屬監獄、戒毒所,於2月底至6月底開展整頓;第二批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單位、省級黨委政法委、省級政法單位,自8月開始10月底開展整頓。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少先隊工作的意見》 要突出嚴實導向,把群眾滿意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正風肅紀、反腐強警,切實解決政法隊伍中政治、思想、紀律、作風不純問題。
要堅持黨的領導,加強嚴督實導,形成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把教育整頓與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起來,與解決司法領域突出問題結合起來,以工作成效檢驗教育整頓成果,以政法隊伍的新面貌、黨和人民滿
G.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時間安排
近日,公安系統深入貫徹中央《關於開展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意見》和動員部署會議精神,啟動了全面的隊伍教育整頓工作。2月28日,公安部黨委會議已研究並落實了相關意見,明確了教育整頓的目標和路徑。
教育整頓的核心部署於3月3日的電視電話會議上明確,全國公安機關將嚴格遵循「五個過硬」的要求,即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此次整頓強調了四項關鍵任務:一是強化政治忠誠,清除內部的腐敗和害群之馬;二是整治頑疾,對不公正、不廉潔的行為進行徹底整治;三是弘揚英模精神,提升隊伍的道德水準;四是加強學習教育,通過查糾整改和總結提升環節,提升執法司法的公信力。
教育整頓的實施分為兩批進行。第一批涵蓋市、縣兩級及以下的公安機關,自2月底至6月底結束,重點單位包括移民、鐵路、民航等領域的單位。第二批涵蓋部、省兩級及以上的公安機關,自8月開始至10月底,涵蓋了移民、特勤等高級別部門。法律依據主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該法規定,監察工作強調標本兼治,通過強化監督問責,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
通過這次教育整頓,公安隊伍的目標是解決一系列問題,包括政治不忠誠、執法不公等,旨在優化政治生態,改善紀律作風,提升隊伍素質和執法司法公信力,以打造一支黨和人民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公安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