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主管部門是指什麼部門,各地教育局嗎還有其他的單位嗎
教育主管部門即省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教工委,直接管理學校教育領域的部門。
1、教育廳是根據國務院批准設置的,是各省政府主管本省教育工作的組成部門。
2、教育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3、教工委是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市委的指示、決定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1)除了教育部門還有什麼部門擴展閱讀:
教育部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