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專科教育的基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專科教育的基本
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到三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本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四至五年,碩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二至三年,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至四年。
專科教育
是低於本科教育的高等教育初級層次。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教育標准分類》的第三級第一階段(授予不等同於大學第一級學位的學歷證明)教育。一般招收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修業年限 2 年~3 年或更短,實施不同類型的教育。包括:高等專科(職業技術)教育;相當於大學一、二年級的通識教育,畢業生可轉入大學(學院)高年級學習或就業。
專科教育的培養目標
專科是以培養技術型人才為主要目標。即專科的目標是實用化,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礎上培養出一批具有知識,而又有一定專業技術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識的講授是以能用為度,實用為本。
專科教育的就業
大專生比高中生學歷高,也屬於受過高等教育的大學生並且擁有一定的專業技能和實踐經驗,在一般的就業基礎上比較容易找到合適的就業崗位,比本科生的就業機會要好。但是在職後如果不繼續深造,上升空間相對於高學歷的不佔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