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教育局不批休學
只要是按照教育局的規定提交資料然後休學的原因合理的話都是可以辦理休學的。
辦理休學一般都是通過學校教務處向教育局提交應該先跟班主任和負責老師聯系詳細的休學條件在當地教育局官網都可以查到。
如果辦理休學的手續,教育局沒有批准需要繼續回學校上課,因為教育局沒有允許你休學。
休學是指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學習,經學校同意,暫停學習,學籍還保存在該學校。休學了不用回去參加考試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學生因傷、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2、根據考勤,一學期因病請假而累計缺課超過該學期總學時1/3以上者。
3、因某種特殊疾病原因,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
4、在允許修業年限內,學生休學一般以一年為期,特殊情況經學校批准可適當延長,但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休學辦理流程
1、學生由於生病原因,經校醫院提出病情診斷意見和休學建議,由學生向所學院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休學申請表。
2、院(系)領導審批後,報送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
3、教務處教務管理辦公室審核後對符合休學條件者,開出離校通知單。
4、學生憑離校通知單辦理離校手續。
5、學生憑已全部周轉完的離校通知單到院教學辦領取休學證明回家休養。
保留學籍,可以選擇時間,到時接著上學,修的時間長一般要留級的
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由學校規定。學生申請休學或者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由學校批准,可以休學。休學次數和期限由學校規定。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至退役後一年。休學學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學校規定處理。學生休學期滿,應當於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一般來說,只要你復合條件,學院是會給你辦理相應手續的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三章學籍管理
第四節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二條學生可以分階段完成學業。學生在校最長年限(含休學)由學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