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舉報教育局應該找什麼部門投訴
舉報教育局應當找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者當地政府設立的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這兩個部門通常負責處理涉及教育局及其工作人員的投訴和舉報,並有權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一、了解投訴渠道
在舉報教育局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區的投訴渠道。這通常可以通過查詢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當地政府的公告或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等途徑獲得。同時,也可以咨詢相關律師或法律援助機構,以獲取更專業的建議和指導。
二、准備投訴材料
在准備投訴時,需要收集並整理相關證據和材料。這些證據可以包括教育局違規行為的書面記錄、照片、視頻等,以及涉及人員的姓名、職務等信息。同時,還需要詳細闡述舉報的原因、事實依據和訴求,以便投訴部門能夠全面了解情況並進行處理。
三、提交投訴
將准備好的投訴材料提交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在提交時,可以選擇線上提交或線下郵寄等方式,確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時,也要注意保留好投訴的憑證,以便日後查詢和跟進。
四、跟進處理情況
提交投訴後,需要耐心等待相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在等待期間,可以關注投訴部門的反饋和進展,及時了解處理情況。如果長時間未得到回復或處理結果不滿意,可以向上級部門或相關機構進行申訴或反映。
綜上所述:
舉報教育局應當找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並准備好相關證據和材料。在提交投訴後,需要耐心等待處理結果並關注進展。同時,也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隱私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九條規定:
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對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的領導,保證教育督導機構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
監察機關對於報案或者舉報,應當接受並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對於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
Ⅱ 怎麼向教育局投訴舉報
法律分析:可以通過撥打全市教育系統公開舉報電話,登錄市教育局行風熱線網站反映問題,進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對老師不良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各區縣教育局已安排專人受理市民投訴,確保通訊暢通,查實違規問題三天內拿出處理結果。市裡也組成專項治理檢查組,通過電話回訪、實地暗訪、突擊檢查等方式,切實履行監督職責,促進專項治理工作質量全面提升。投訴教育局行政不作為可以通過電話或者是直接向政府的上一級主管的部門來進行一個投訴,而且如果是行政部門類型的投訴行為的話,可以先向政府的信訪局來進行一個舉報,在這種情況之下都不會受到打擊報復,因為可以匿名舉報。如果政府職能部門行政部作為,可以向不作為政府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投訴。如果是行政部門的行政不作為,可先向政府信訪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收取費用的,由政府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六條 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生,退還所收費用;對學校、其他教育機構給予警告,可以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招生資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銷招生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Ⅲ 老師罵人可以投訴到教育局嗎
老師辱罵學生是可以告去教育局的。
教師不尊重學生的人格,歧視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重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
如果老師經常辱罵學生,要向學校領導反映,如果學校方面不做反應,可以以拿證據到當地教育局舉報。
怎麼才能算是良好的師生關系?
良好的師生關系應該是教師和學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活動中是民主的、在相處的氛圍上是和諧的。它的核心是師生心理相容,心靈的互相接納,形成師生至愛的、真摯的情感關系。它的宗旨是本著學生自主性精神,使他們的人格得到充分發展。
它應該體現在:一方面,學生在與教師相互尊重、合作、信任中全面發展自己,獲得成就感與生命價值的體驗,獲得人際關系的積極實踐,逐步完成自由個性和健康人格的確立;另一方面,教師通過教育教學活動,讓每個學生都能感受到自主的尊嚴,感受到心靈成長的愉悅。
如何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
1、遵循理解原則。小學生年齡小,與教師在認識問題、處理總是上有非常大的差異。為了做好教育教學工作,教師有必要學習心理學、教育學等專業知識,加強自身的修養,陶冶自己的情操。處理問題時充分理解學生,熱情地關心、愛護學生,消除師生心理上存在的隔膜。
師生關系的一些裂痕,往往是由於彼此缺乏理解造成的。一次,一位教師發現一個學生故意讓旁邊的一個同學抄作業,便在全班同學面前嚴厲地批評了他,說他這樣做是害了那個同學。挨批評的學生很不服氣,下課後,主動找到老師說:「我知道讓他抄作業不好,可是他說看看我怎麼做的。我想讓他看看也沒什麼不對。」聽學生一說,老師意識到自己調查了解不夠,沒完全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就批評他是不對的。便誠懇地做了自我批評,及時解決了出現的矛盾。學生認為讓同學「參考」一下自己的作業「沒什麼」,教師卻把這類事看得很嚴重,這就是認識上的差異。其實,學生實在不會做作業,看看別人怎樣做的,再動腦思考不是壞事,學生的學習願望還是值得肯定的。不過對於一點不動腦筋、完全照抄別人作業的學生還是要適當批評,絕不能聽之任之。諸如此類事情,師生雙方如果相互理解,就會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矛盾。
當然,學生對什麼是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理解並不深刻,有時可能還有些偏激。如,把老師對他們的批評看成是找岔兒;教師的態度稍微嚴厲一點,就認為是不尊重他們、不民主等等。孩子看待某些問題思想有一些偏激是正常現象,因為他們終究是不成熟的孩子。社會、家庭、學校,特別是班主任老師有責任給他們講清道理,告訴他們什麼是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對學生錯誤的思想行為給予適當的批評是教師的責任,班主任老師要幫助學生區分善意的批語幫助和惡意的訓斥指責。
教師提出批評,學生能正確對待,虛心接受,是民主平等的表現;學生提出意見,教師能夠耐心聽取,給予積極響應,也是民主的表現。教師有錯誤,及時承認,及時改正,就能獲得學生的諒解,實現心與心的溝通,情與情的交融。理解是建立師生感情的基礎,是積極行動的先導。無論什麼事情,學生不理解,你硬要他去做,總不會產生好的效果。
2、堅持尊重原則。尊重學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說理解是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的基礎,那麼,尊重就是這一關系的核心。一位教育家在論述教育的功能時說:「教育成功的秘密在於尊重學生。」教師不尊重、愛護學生,便得不到學生的尊重。
許多學生在調查問卷中說:喜歡和佩服尊重學生的教師。一個學生在投入「友好信箱」的信中寫道:「老師,您講課時我在下面小聲說話,您不但沒批評我,還讓同學們聽聽我有什麼看法,使我很感動,我覺得您這樣做很好!」
教師不是法官,學生不是被告,雙方是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統一體,利益是共同的,目的是一致的,沒有理由相互不尊重。一些學生對教師的不禮貌行為,究其原因,常常是由教師造成的。受舊觀念影響,教師往往唯我獨尊,遇事不去設身處地為學生著想,不注意體會學生的思想感情,憑主觀印象辦事,獨斷專行,濫用職權,結果造成學生心裡極為不滿,出現抵觸行為,甚至在背後議論教師、給老師起外號等等。
反過來,教師又抱怨學生品質壞,戴上有色眼鏡看後進生,師生關系成惡性循環,致使教師不能順利開展教學工作,學生也不能很好地學習,雙方的利益都受到嚴重的影響。應該明確的是尊重應該成為教師工作的出發點。注意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盡量減少失誤。良好的師生關系需要教師悉心呵護。作為一名教師,要心胸寬廣,善於用尊重他人的行為影響學生。對學生的不禮貌行為,教師應採取寬容態度,適當加以疏導,不激化矛盾。教師偏愛少數優秀的學生是造成師生關系不融洽、不和諧的又一個原因。過去做班級工作提倡「抓兩頭,促中間」,好學生非常受寵,而大部分學生卻被冷落。教師這樣做,尊重的只是少數「好學生」,使大部分學生有一種失落感,這些學生不但會對少數「好學生」產生厭煩感,而且對教師也很不滿意。教師偏愛少數「好學生」就是不尊重大多數學生。師生無親疏,無論哪一個學生都有長處,教師應該一視同仁,善待每一個學生,及時發現他們身上的優點,幫助他們克服缺點,努力挖掘學生的潛在能力,給所有的學生創造表現才能的機會,這樣才能做到尊重每一個學生。
總之,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師生關系應該從教師做起。轉變教師思想觀念是突破口;調動學生積極因素,建立學生評價機制是關鍵;堅持理解和尊重原則是保障。教師有熱愛學生、無私奉獻的精神,學生才會熱愛教師;師生之間關系協調,兩者才會產生感情上的共鳴,從而進入教育教學的最佳境界。
有時教師的一句平常話、一個普通的動作都會引起學生的內心波動,對師生關系產生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因此,建立民主、平等的師生關系的因素是多元的,絕不只是上面所探討的幾個方面。今後還應不斷實踐和總結,以期取得更好的成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四章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三十七條
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投訴教育局最有效的方法
投訴教育局最有效的方法有哪些,需視情況而定:
1、投訴教育局去政府的上一級主管部門投訴;
2、投訴教育局可以通過電話;
3、如果是行政部門類型的投訴行為的話,可以先向政府的信訪局來進行一個舉報,可以匿名舉報,在這種情況之下不會受到打擊報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九條
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發生違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學校補課被學生投訴到教育局會有什麼處罰
1、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2、對於違反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