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家庭教育指導的組織有哪些
家庭教育是幼兒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教育和幼兒園教育如何有效溝通,下面通過幾種方式來闡述。
【關鍵詞】幼兒成長;家庭教育;指導方式家庭教育指導是幼兒園開放教育中不容忽視的一環,幼兒園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作用是顯而易見的。第一:可以幫助家長了解幼兒園的教育理念,教育宗旨,教育目的意義及課程活動,了解幼兒園"教什麼?"和"怎麼教",更好配合老師的工作。第二:幫助家長建立正確的幼兒教育觀、幼兒發展觀。幫助家長了解幼兒身心發展的有關知識,讓家長重新考慮如何配合幼兒的發展運用適合的方式來教育幼兒避免拔苗助長。第三:建立良好的師生溝通分享的益的育兒經驗,幫助家長了解、重視民主、支持與關懷的教養態度,尊重孩子,允許孩子在錯誤中學習成長,協助家長培養幼兒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做好家庭教育。
我們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方式分為個別指導與集體集體指導兩種方式。個別方式是指幼兒園教師與家長間一對一地聯系與進行工作的方式,這種方式對密切家園聯系,實現家園同步教育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集體方式是指對家長群體進行工作的方式,如召開家長會、舉辦家長學校或家庭專題講座、家教經驗交流、各種家教研討活動、設置家園聯系欄(家教園地)、組織面向家長的開放日以及印發有關家教學習資料等等。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必須將集體方式與個別方式有機的結合交替進行,這樣才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目的。
以下是我們幼兒園家庭教育指導的幾種方式: 1 新生家長見面會在幼兒入園前邀請家長來園召開新生家長座談會,安排家長簽到,並注意沒有來園的家長,與他們保持溝通務必保證新生家長的100%到會率。如果家長有制度,也要將會議記錄整理成文讓家長看到。這樣做一方面希望家長和幼兒園在教育理念上取得共識,家長在今後能配合幼兒園的各項措施。另一方面也為了加強家長對幼兒園對教師的信任。 2 定期舉辦家教講座幼兒園邀請在幼兒教育、保育方面有一定知名度的專家、來園給家長講授幼兒發展的基本知識(生理、心理發展的一般規律,3-6歲幼兒的年齡特點等),傳授教育幼兒的經驗(健康與保健、心理問題與治療、行為偏差的原因與治療等)和家園配合的意義作用和途徑。 3 電訪、家訪、家長手冊及園刊、宣傳櫥窗及時的家訪、電訪、每周一次的《家園聯系手冊》都是教師與家長進行個別溝通的好形式,在《手冊》中家長可以通過幼兒自評、教師寄語了解孩子在認知、行為習慣、性格、合群能力等方面的發展;通過填寫"父母的話"、"幼兒在家情況",希望家長重視幼兒行為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鼓勵家長與教師共同探討教育幼兒,使家園形成一致的價值取向。園刊、宣傳櫥窗可以刊登幼兒園活動動態、家庭教育的文章、幼教專家的教育論文、衛生保健知識、教師的育兒心得,家長的育兒經驗、幼兒膳食食譜等信息。 4 設立親子教育熱線由園長、家教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師接聽家長電話,傾聽家長的心聲解答家長的提問,與家長交流教育幼兒的經驗,幫助家長解決遇到的困難,舒解家長的困惑和焦慮的心理。教育熱線使個別工作繁忙的家長多了交流的渠道;也使部分比較害羞的家長避免尷尬。 5 家長開放日家長可以來園觀看、參與幼兒的在園活動,參加幼兒園各項大型活動,如:親子趣味運動會等,以此讓家長了解幼兒園教育,了解自己孩子在群體中的表現,以便客觀的看待孩子,加強與教師的溝通與合作。 6 開發家長資源,拓寬家園互動的渠道我園開設了熱線電話、家園信箱和電子郵箱,便於家長對我們的管理工作、教學工作提出要求。 7 建立幼兒成長檔案,展示孩子的進步在幼兒的成長過程中,教師和家長的觀察和關注對幼兒來說是首要條件,具有重要意義。為此我們和家長協商共同為幼兒建立了"幼兒成長檔案",採用了不同的方式記錄幼兒成長的軌跡,在成長檔案中記錄了孩子的生長發育,教育的評價,家長和孩子的對話等等,這一工作得到了許多家長資源的大力支持,我們將一起見證幼兒的成長和發展。
『貳』 家庭教育促進法由誰負責指導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促進法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指導家庭教育工作。
庭教育通過立法變為國事,就需要建立一套工作機制進行推動。
對此,家庭教育促進法作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指導家庭教育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婦女兒帶慶童工作機構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按照職責分工承擔家庭教育的日常事務;精神文明建設部門和公安、民政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司法機關、群悄如團組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結合自身工作,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家庭教育的主要責任在家庭,國家不過度干預,但需要一定的支持舉措。對此,家庭教育促進法從六個方面作出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將相關經費列啟行啟入財政預算。
國務院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省級人民政府或者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寫家庭教育指導讀本,並制定相應的家庭教育工作規范。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統籌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服務平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組織建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隊伍,開展家庭教育服務工作,並對家庭教育存在一定困難的家庭,特別是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有針對性的家庭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