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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涵義如何理解

發布時間: 2024-10-28 16:50:50

① 什麼是教育

什麼是教育?

教育是培養新生一代准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也是人類社會生產經驗得以繼承發揚的關鍵環節,主要指學校對適齡兒童、少年、青年進行培養的過程。廣義上講,凡是增進人們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的思想品德的活動,都是教育。狹義的教育,主要指學校教育,其涵義是教育者根據一定社會(或階級)的要求,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響,把他們培養成為一定社會(或階級)所需要的人的活動。類型有正規教育、成人教育、技術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等。

教育的基本解釋

①培養新生一代准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主要是指學校對兒童、少年、青年進行培養的過程。

②用道理說服人使照著(規則、指示或要求等)做:說服~。

教育的定義

「教育」的溯源及內涵

1.漢語「教育」一詞的溯源

始見於《孟子?盡心上》:「君子有三樂,而王天下不與存焉。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一樂也;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二樂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說文解字》的解釋,「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養子使作善也」。「教育」成為常用詞,則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葉的事情。19世紀後半期,中國人開始興辦新式教育,現代漢語中「教育」一詞的通行,與中國教育的現代化聯系在一起,反映了中國教育話語由「以學為本」向「以教為本」的現代性轉變。

2.西文「教育」一詞的溯源

在西方,教育一詞源於拉丁文ecare。本義為「引出」或「導出」,意思就是通過一定的手段,把某種本來潛在於身體和心靈內部的東西引發出來。從詞源上說,西文「教育」一詞是內發之意,強調教育是一種順其自然的活動,旨在把自然人所固有的或潛在的素質,自內而外引發出來,以成為現實的發展狀態。

3.教育的內涵

教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狹義的教育主要指學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發展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響,期望受教育者發生預期變化的活動。

教育的本質與功能

1.教育本質的多重審視

(1)內涵。所謂教育本質,就是指教育作為一種社會活動區別於其它社會活動的根本特徵,即「教育是什麼」的問題。它反映出教育活動固有的規定性也即其根本特徵。

(2)關於教育本質的四種觀點:上層建築說;生產力說;特殊范疇說;多重屬性說。

(3)關於教育本質的第五種觀點「意識替代說」:

唐震認為,文化教育的本質也許可以概括為:用我們已經掌握了的關於我們的對象及對象關系的知識,教給新的個體以應付對象的方式方法。它以一種意識改變另一種意識,以意識之間的碰撞、磨合、滲透及變革為目的,是一種意識覆蓋以至消除另一種意識的、令個體可能產生痛苦的過程。由於任何兩個個體所面臨的對象均有不同,從不同對象中得來的意識之間就具有差異性或沖突性,文化教育活動的受體也就具有一定的排斥性。現實社會中,人們為了減弱受體的排斥心理,一是讓教育活動主要在長幼之間進行。年長者(或者先得知識者)一般居於教育者地位,年幼者知識匱乏,象個白板,因而是被教育者。二是通過功利等方式加以誘導。比如古代有「學而優則仕」,今天有「知識就是財富」等教育目標的召喚,使得教育活動能夠正常地開展下去。

顯而易見,文化教育在增強個體的選擇特性方面具有工具的意義。教育者把前人與對象界進行斗爭的經驗概念化、知識化,並把它們傳授給個體。個體在還沒有介入所指對象之前就已經獲得了關於對象的意識。個體是准備進入這些對象,還是另選對象?他們所獲得的知識已經給他們作出了回答。

文化教育通過改變個體的意識空間來改變個體的選擇指向。人類通過文化教育增大了個體的意識空間,從而找到了教給個體選擇對象的方式方法的捷徑。人類的文化成果通過教育者附著在個體的意識當中,塑造了新的個體,為個體關於未來的指向提供了透視器和顯微鏡。

(參見唐震《接受與選擇》「科技與文化攜帶了新指向」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教育功能

所謂教育功能,即指教育活動的功效和職能。就是「教育干什麼」的問題。教育的功能大致可分為:個體發展功能與社會發展功能。教育的個體發展功能故可分為教育的個體社會化功能與個體個性化功能兩方面。社會活動的領域主要包括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因而教育的社會發展功能又可分為教育的經濟功能、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教育的主要功能是:

(1)教育的最首要功能是促進個體發展,包括個體的社會化和個性化。

(2)教育的最基礎功能是影響經濟發展。現代社會重教育的經濟功能主要包括:為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提供良好的背景;提高受教育者的潛在勞動能力;形成適應現代經濟生活的觀念態度和行為方式。

(3)教育的最直接功能是影響政治發展。

(4)教育的最深遠功能是影響文化發展。教育不僅要傳遞文化,還要滿足文化本身延續和更新的要求。

什麼是教育?這個問題乍看起來似乎很簡單,但在一次國際教育會議上,留美博士黃全愈請教一位英國的教育家,卻沒有下文。可見,這個問題並不那麼簡單。關於教育的定義,中外的教育家、思想家和一些人士都有自己的「語錄」,這里集粹如下: 孔子:「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魯迅:「教育是要立人。」兒童的教育主要是理解、指導和解放。 蔡元培:「教育是幫助被教育的人給他能發展自己的能力,完成他的人格,於人類文化上能盡一分子的責任,不是把被教育的人造成一種特別器具。」 陶行知:教育是依據生活、為了生活的「生活教育」,培養有行動能力、思考能力和創造力的人。 黃全愈:教育「重要的不是往車上裝貨,而是向油箱注油。」 鍾啟泉:教育是奠定「學生發展」與「人格成長」的基礎。 秦文君:「教育應是一扇門,推開它,滿是陽光和鮮花,它能給小孩子帶來自信、快樂。」 外國對「教育」也有許多精彩、精闢的論述: 馬克思、恩格斯:教育是促進「個人的獨創的自由發展。」 康德:教育是由個體自我設計、自我選擇、自我構建、自我評價的過程,是自我能力的發展,它體現著社會意志和教育者與受教育者平等自由地、審慎嚴肅地共同探究的機理,不是「指令」,不是「替代」,更不是讓繭中的幼蝶曲意迎合或違心屈從。 愛因斯坦:「什麼是教育?當你把受過的教育都忘記了,剩下的就是教育。」 哈沃德?加德納:什麼叫教育?教育是讓孩子體驗發現世界是怎樣一回事,教育者在其中可以起到什麼作用。親民教育:培育個性化人才,是教育的根本所在。蒙台梭利:「教育就是激發生命,充實生命,協助孩子們用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並幫助他們發展這種精神。」 雅斯貝爾斯:「教育是人的靈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識的堆積。」 亞米契斯:教育是「愛的教育」。 種種釋義,各有千秋,都從某一角度通向真理之門。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交的教育研究報告說:教育是「保證人人享有他們為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和盡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運而需要的思想、判斷、感情和想像方面的自由。」 作為教育工作者,弄清楚什麼是教育這個問題,對於認清教育的本質、明確自己的職能和職責、找准前進的方向是大有好處的。這並非什麼咬文嚼字、鑽牛角尖。因為沒有理性的自覺,是不可能在實踐中做個自覺而清醒的教育者的。

教育是一種改變人類對客觀世界認識的途徑,一種積極引導人類的思想、認識和改造世界的積極有效的途徑,從中性詞的角度看,可以有影響與之相對應,從貶義詞的角度看,可以有唆惡與之相對應。

教育是一種人類道德、科學、技術、知識儲備、精神境界的傳承和提升行為,也是人類文明的傳遞。一種以某些主觀意識形態去適當改變另外一些主觀意識形態的一種方法。是改變他人觀念與思想的一種科學的方法。教育亦是最廉價的國防體系。

總之,教育的本質屬性,即教育是一種影響,一種積極的影響,一種對人類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及自身的積極的影響。教育的最終目的是達到教是為了不教!即教會其自我反思自我管理的生存和發展的能力。

通俗點說「教:上做下學(或模仿);育:正確態度對待客觀。」教育最終目的是以正確的習慣和態度對待客觀。

教育的邏輯起點:

教育的邏輯起點自然是人類社會的產生。從猿到人的轉變是由於生產勞動,猿在勞動中逐漸形成以大腦和手為核心的主體機制。大腦可以思維,手可以操作,這就使人區別於一般動物而變成「高級動物。」有了主體機制才有可能成為具有實踐認知能力的主體人,人類才能把自己提升為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的主體,從而把客觀世界變成人類改造和認識的客體。而要認識和改造客觀世界是需要有主體能力才可以的。人類社會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出來的自身存在形式。

教育定義的功能、意義及其與教育觀的區別

大凡為某個事物下定義,一方面為了揭示其本質和特性,另一方面是為了確定其在有關事物的綜合分類系統中的位置和界限,使這個事物從有關事物的綜合分類系統中彰顯出來。為教育下定義也是這樣,比如培養、學習、訓練就是與教育相關的事物,恰當的教育定義就面臨把教育這個事物與培養、學習、訓練等事物區分開來的課題。

人們對教育進行相互交流必須有共同的基本認識才能進行。為此,就要對教育的含義加以描述,作出明確的規定,也就是給出它的定義。 教育這一事物在人們為它下定義以前就早已存在了,不論人們給它下什麼樣的定義都不會改變教育的本質和特性。恰當的教育定義能幫助人們理性客觀地認識教育,方便人們分析、探討各種教育現象和問題,以及為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打下基礎。

教育的定義和教育觀都有「教育是……」的句式,因而容易引起人們對這兩者的混淆。教育定義描述的是教育的本質及特性,所以應力求其客觀性。而教育觀是人們對教育的看法,包括教育的作用、價值、功能、目的等等方面,具有多樣性、主觀性,意在指導人們的教育活動。

科學的教育定義有助於人們客觀認識教育,客觀認識教育有助於人們樹立正確的教育觀,正確的教育觀有助於人們制定正確的教育方針、規劃、制度,從而促使人們進行合情、合理、合規、合適的教育活動。

用發生定義法定義的教育活動

教育是隨著人類社會的活動而出現、發展的事物,並非人類造出的物件。因此對教育進行定義,適合用「種差加屬」的發生定義法。就是由被定義的事物發生或形成過程中的特徵作為「種差」,加上該事物所歸屬的較為接近的「屬概念」來進行定義。

觀察老師向學生的授課、家長對孩子的引導等一些通常公認的教育活動,可以發現在這些活動中所用到的說、寫、演示等方式方法,其實是在傳播信息,而學生和孩子則通過聽覺、視覺、觸覺等途徑來接受相應的信息,因此可以把這些教育活動歸屬於信息傳播活動。信息傳播及交流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也是社會存在及發展的基礎,將信息傳播活動作為教育活動的「屬概念」,符合定義規則的要求。而且,把「信息傳播」作為教育活動的特徵,能夠使其同特徵為「接受信息」的學習活動相區別。

但不是所有的信息傳播活動都是教育活動,人們傳播信息有各種各樣的動機。就說宣傳活動吧,就是以表達主張為出發點的,而老師和家長則是以改變學生和孩子的素質、能力,使其成長為出發點從事教育活動的。因此,把「著眼於他人的素質、能力」作為教育活動的動機特徵,即「種差」,就可使其區別於其它的信息傳播活動。

由於人的素質、能力包括生理、心理兩個方面。人受到信息刺激可引發其生理反應,如形成條件反射,這樣的效應理當屬於訓練活動的特徵和功能。而教育活動要達到的效果是影響人的思想、觀念、知識、情操等相關意識的精神世界和心理狀態這一方面。因此把「影響他人精神世界或心理狀態」作為另一特徵加入到教育定義中,就可以使教育活動同影響生理機能的訓練活動區別開來。

綜上所述,可形成如下的教育定義:教育是指著眼於他人的素質、能力,而進行的影響其精神世界或心理狀態的信息傳播活動。教育活動中的信息傳播者被稱為教育者,信息傳播的對象被稱為教育對象。現實中不僅存在形態單純的教育活動,教育往往還和其它事物結合在一起形成復合活動,諸如教育訓練活動、宣傳教育活動、寓教於樂的文娛活動等等。它們既帶有教育活動的特徵和作用,還具有其它事物的特徵和功能,並使得教育活動的形態豐富多樣了。

教育的基本概念與宏觀概念

上述教育定義既反映了教育的本質,又可將教育活動同其它活動,如學習、訓練、宣傳等區別開來,可視作教育的基本概念。但是,與人們時常掛在嘴邊的「教育」相比,該定義涉及的范疇顯得窄多了。傳統上,人們把學習培養、教育培養、訓練培養、資助培養等事物都看作是教育,這表明在人們的意識里,還另有一種大得多的教育概念,即宏觀的教育概念。它既包括了基本概念的教育、訓練、學習等可以直接影響人的素質、能力的一類活動,還包括那些雖然不能直接影響人的素質、能力,卻可以對前一類活動的進行起到幫助、促進作用的活動,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培養活動。宏觀的教育其實是等同於培養的,那麼,培養的定義也就是宏觀教育的定義。在上述基本的教育定義基礎上,去掉能區別學習、訓練等活動的「種差」,就成為宏觀的教育(培養)定義:著眼於人的素質、能力而進行的活動。

宏觀的教育的唯一特徵是「著眼於人的素質、能力」,這表明判別某個活動是不是教育不在其結果如何。現實中,不是所有的教育活動都能達到預期的效果,有的甚至會失敗。而有些活動,如研究活動、宣傳活動雖然可以影響人的素質、能力,卻並不是人們所公認的教育活動。當人們持不同的立場著眼於人的素質、能力時,能從正反兩方面來對待人的素質、能力,正向的去開發、加強人的某些素質、能力,反向的則去削弱、抑制人的某些素質、能力。人的素質、能力有先天和後天之分,先天的與其它動物一樣,是大自然長期進化造就的。後天的又分為兩種情況,其一為人們不經意間獲取的,或非刻意成就的;其二是人們刻意造就的,宏觀的教育就概括了所有刻意於人的素質、能力而進行的活動。

教育一詞存在多種概念的狀況由來已久,《現代漢語詞典》中對教育一詞的描述(定義)就包括了兩個方面。其一,表達的是宏觀的教育概念——「培養新生一代准備從事社會生活的整個過程」。但其在描述教育概念時用到了培養一詞,而它在表述培養概念時又使用了教育一詞——「按一定的目的長期地教育和訓練」,有循環描述(定義)的嫌疑。其二,表達的是基本的教育概念——「教導,啟發」,但同時它對教導的表述是——「教育指導」,又有循環描述(定義)的嫌疑。在定義時,定義項中不能直接或間接包括被定義項,否則就形成了循環定義的錯誤。這方面,《新華詞典》中對教育一詞的描述就不存在循環定義的問題。《新華詞典》中對教育一詞的描述也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以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的的社會活動」,顯而易見這里表達的是宏觀的教育概念。其二是:「使明白道理」,該表述把教育同訓練活動區別開來了,想來是要表達教育的基本概念。但是,這么表述是不能把教育同學習、研究、宣傳等活動區別開來的,因為這些活動也可以使人明白道理。因此,這樣表述教育的基本概念是值得商榷的。

《新華詞典》、《現代漢語詞典》中描述的教育宏觀概念,也被稱為廣義的教育。與之對應,狹義的教育一般被指向了學校教育。由於學校教育中包括了教育、訓練、學習、資助等各種培養活動,因此學校教育(即狹義的教育)也是屬於宏觀教育的范疇。象教育這樣,集多種概念於同一領域,勢必使其難以形成一個統一的定義。因此,人們在不同場合、語境中運用或理解教育一詞時,就需格外注意其確切的含義。

「教育」的定義

「教育」的定義即教育的內涵或意義,給「教育」下定義是對教育現象理性認識的開始,也是教育認識活動科學化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教育學界,關於「教育」的定義多種多樣,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般來說,人們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給「教育」下定義的,一個是社會的角度,另一個是個體的角度。前蘇聯及我國一般是從社會的角度給「教育」下定義的,而英美國家的教育學家一般是從個體的角度給「教育」下定義的。從社會的角度來定義「教育」,可以把「教育」定義區分為不同的層次:(1)廣義的,凡是增進人們的知識和技能,影響人們的思想品德的活動都是教育。(2)狹義的,主要指學校教育,指教育者根據一定的社會或階級的要求,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身心施加影響,把他們培養成一定社會或階級所需要的人的活動。(3)更狹義的,有時指思想教育活動。這種定義方式強調社會因素對個體發展的影響,把「教育」看成是整個社會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分配著或承擔著一定的社會功能。從個體的角度來定義「教育」,往往把「教育」等同於個體的學習或發展過程。教育最本質性的理解,就是社會對人們思想的知識灌輸和行為指導;一,教育的對象是人;二,內容必須是良性的有意義的。

教育是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發生的促使個體的社會化和社會的個性化的實踐活動。

如果圍繞教育活動的基本要素來定義,可以把教育定義為教育是指人有意識地通過若干方法、媒介等形式向他人傳遞信息,期望以此影響他人的精神世界或心理狀態,幫助或阻礙他人獲得某種(些)觀念、素質、能力的社會活動。處於前者角色的稱為教育者,處於後者角色的稱為教育對象。這樣定義符合所有的人類教育活動,可以作為教育的基本定義。

當代詩人、文化學者張修林在《談教育》一文中有如下解釋:

所謂教育,應當是作為對社會文化的傳授、傳播。而社會文化,包括文理學科,它應當包含三個層次的內容。第一層次是指高層次文化,既抽象的、看不到存在的,比如社會心理、美學和價值,第二層次指從第一層次具體下來的,盡管看不到具體存在,但能切實感覺到它的結構與活動方式存在的,比如政權及其機構,第三層次指表面文化,既看得到又摸得到的,物品或物質的文化。簡單地說,就是精神文化、精神的物化文化以及物質文化。教育的目的,說是教化育人,其實就是讓人接受各種有用的知識,以期將這些知識吸收、溶化,能夠將其直接作用於社會,或者把這些知識作為基礎,升華出新的知識,即發現和發明。前者像物理變化,接受的人如同一個盛東西的容器,接受的幾種東西還是那樣的幾種東西,不過是換了個地方,有了些混雜,這大概就是常說的實用型人才——技術或技藝的人才;後者則類似於化學反應,已經生成了不同的、另外的東西,這類人才能夠很好地掌握第一層次的文化,容易形成自己特有的治學思想、理念和方法。這就是創造型人才。一個國家和民族,在世界上的文化影響,主要就是第一層次的文化、創造型人才的影響。 人類高度發達的神經系統是教育產生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前提。它提供了感受、記憶、聯想、想像、推理等完整的思維功能,使人的意識能夠相互影響並得以傳播。

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由人提出和制定的,體現著人的主觀意志。由於人們對教育持有不同的價值觀,因而在制定教育目的的依據等問題上便形成了不同的主張。

② 如何正確理解教育的含義

《論教育》

如果有人問起:讀了十幾年的書,有什麼收獲?那麼,我的確不知作何回答,腦海里如霧繚繞,一片茫然。

以前的課本,幾乎都作廢紙賣了;以前的知識,也幾乎都還給老師了。

所以,回首前路,霧靄消散後,僅可見一些熟悉的身影:其中,只有極少數,是目前還保持著聯系的恩師和好友;餘下的,則漸行漸遠,慢慢地成為似曾相識的陌生人。

——從「多讀書,以後用得上」,到「讀書多,如今記不起」,我也不知該作何感想。尤其是那些頂尖名校畢業,卻不能養家糊口,而被大眾視為笑柄的「聰明人」,常常引我反思: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教育,顧名思義,即是教書育人——教書,是方式;育人,是目的。教育的本質,在於通過學習,來提升個人的道德與才能(道德為主,才能為次)。誠如古人所雲:「讀書志在聖賢,非圖科第。」

而如今的「教育」,實是「教」而不「育」,可謂本末倒置——當然,這正是現代教育模式的通病。

古人雲:「教子宜幼,教婦初來。」童年及青少年,是個人成長的關鍵時期——若此時,為了應付考試而埋頭苦學,甚至「兩耳不聞人間事,一心只顧死讀書」,實是莫大的悲哀。

曹雪芹有雲:「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生活中有許多學問,遠比課本上的知識,重要且有用——譬如,實用的生活常識,防險保命的技能,為人處世的智慧。

無處不雨,安能不濕?我們能左右的事太少,而能左右我們的事太多:若事事圓滿,人生便不會有種種無奈;與其在抗拒中絕望,不如在順從中改變。而改變自己,總比改變社會,要來得容易。

如今,我以過來人的身份,正告莘莘學子:

古典文籍之中,不乏金玉良言。譬如《論語》,其中有不少處世的基本准則: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躬自厚而薄責於人;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對初學者而言,好書不必多讀,良言不必多記;食而不化,愈多愈傷身——在學習課本的同時,能夠牢記上述4條准則,並隨時隨事,注意省過修善,便已足夠。

讀書當循序漸進,宜先少後多,先低後高。從《論語》中獲益匪淺之後,再廣泛品閱其它儒家經典,並不為遲。

若「修己」到了「以敬」(受人尊敬)的地步,再去感悟道家經典(《菜根譚》《莊子》《道德經》),最為合宜。

真正受過教育的人,必定擁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和高尚的道德修養——而道德的提升,比知識的積累,遠為艱難;若定力和恆心不足,便終究難成大器。

此外,需特別注意的是:主動學習,更為受益。自然成熟的瓜果,遠比人為催熟的,來得香甜。同理,主動成熟的人,遠比被歲月和旁人催熟的,來得優秀。

境由心造,事在人為。須知韶華容易逝,莫教人生悔誤多。

③ 教育的含義

教育的含義是指通過一系列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活動,向人們傳授知識和技能,培養人們的品德和價值觀,促進個人和社會發展的過程。

首先,教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雖然在學校中,我們學習了許多學科知識,如數學、科學、文學等,但教育的真正價值遠不止於此。它還包括培養我們的批判性思維、創新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人際交往能力等。這些能力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都至關重要,它們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世界,做出明智的決策,並與他人建立良好的關系。

其次,教育對於個人成長和社會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通過教育,我們學會了如何獨立思考,如何尊重他人,如何為社會做出貢獻。教育不僅塑造了我們的個性,還決定了我們的職業選擇和生活軌跡。同時,教育也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推動力。它促進了知識的傳播和創新,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才支持。

最後,教育的形式和途徑多種多樣。除了傳統的學校教育外,還包括家庭教育、社區教育、在線教育等。這些不同形式的教育相互補充,共同構成了完整的教育體系。此外,隨著科技的發展,教育的形式也在不斷創新和演變。例如,虛擬現實技術、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的應用,為教育帶來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機遇。

綜上所述,教育的含義是廣泛而深刻的。它不僅包括傳授知識和技能,還包括培養品德和價值觀;它不僅影響個人成長,還推動社會進步;它的形式和途徑也在不斷創新和發展。因此,我們應該珍惜教育的機會,努力學習和成長,為個人和社會的未來做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