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防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第十三條規定: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督,並對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定期進行考核。
國防教育法是建設和鞏固國防的基礎,是增強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的重要途徑。
國防教育的意義
學校的國防教育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
學校要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對國防教育工作定期進行考核並將國防教育的內容納入有關課程,將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相結合,對學生進行國防教育;還可以組織學生開展以國防教育為主題的少年軍校活動。、
教育行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組織和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少年軍校活動的指導與管理,也可以根據需要聘請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防教育活動。學校要將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國防教育的質量和效果。學校組織軍事訓練活動,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安全保障。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