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 計入哪個科目
記錄至「稅金及附加」科目,分錄如下:
1、計提時:
借: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2、支付稅金時: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3、月末結轉至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稅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1)教育稅和地方教育稅記錄什麼科目擴展閱讀
由稅務部門徵收的與教育相關的規費包括教育費附加稅和地方教育附加稅。其中:教育費附加從1986年7月1日起徵收,徵收對象為繳納「三稅」(即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目前徵收標准為,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徵收及確定各自的徵收標准,徵收對象同教育費附加。
舊准則下,城建稅是計入應交稅「金」科目;教育費附加是計入「其他應交款」科目。
新准則下,應交稅「金」科目,改為應交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之前記的賬只是科目名稱不同,涉及不到損益和其他問題,所以不用改。
『貳』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應該列哪個科目
如果你單位已經執行新會計准則的話,就應該掛在應交稅費科目裡面,二級科目就是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如果你還是執行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話,在其他應交款裡面核算就是了,在這兩個科目裡面核算都是掛賬,說明你欠交稅務局的稅費(是你每個月計提的時候做分錄,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或者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上繳稅務機關時做分錄,借:應交稅費或者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貸:銀行存款)對於你們企業來說,是進的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是月末要結轉到本年利潤的。
你說的其他應交款不存在結轉的問題,是償還和上交的問題,只有損益類科目才是需要結轉的。
你可能是剛做會計的,也沒有學過會計,所以不太明白,建議你買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會計實務看看,對你的日常工作比較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