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加坡、韓國、印度、日本、美國、以色列的教育制度
新加坡教育制度簡介
新加坡的教育制度,目標是為國人及海外學生提供均衡的教育,通過培養對家庭、社會和國家的責任感,培育好公民。新加坡的教育體系比較復雜,但基本路線是多次篩選,因材施教。新加坡每個適學兒童都能接受至少十年的學校教育,這包含六年的小學教育和四至五年的中學教育。除了十年的常規教育之外,學生們也能在中學畢業後選擇工藝學院、理工學院、初級學院和其他職業訓練課程。在這一階段之後,學生們可以在新加坡或海外大學進一步深造或直接就業。
截止目前,新加坡共有小學196所,5所附辦小學的中學;中學147所(包括18所自治學校),8所自主中學;14所初級學院和4所高級中學。此外,還有3所大學、4所理工學院、34所技術和商科訓練學院。
新加坡的學童6歲入學,小學學制6年,分為4年基礎階段課程和2年分流階段課程。在小學六年級時,所有學生都要參加小學畢業考試,稱為小六會考。考試成績將決定學生進入什麼中學和參加哪種課程。根據課程不同,中學教育需要4-5年完成。成績優異的學生進入特別課程,他們將學習高級母語,並在中學四年級結束時參加英國劍橋舉辦的O水平考試。進入快捷課程的學生則學習普通母語,並在中學四年級結束時參加英國劍橋舉辦的O水平考試。進入普通課程的學生在四年級結束時將參加英國劍橋舉辦的N水平考試。其中表現優異者則可繼續學習一年,並在五年級結束時參加英國劍橋O水平考試。根據O水平考試的成績,學生可報讀2-3年的初級學院、工藝學院或理工學院繼續學習。參加N水平考試的學生,可選擇進入職業學校或工藝教育學院繼續學習。學生攻讀完初級學院的課程之後,可參加A水平考試,根據考試成績進入大學繼續深造。
新加坡屬英聯邦國家,因此新加坡的高等教育無論從教育體制還是課程設置上大都效仿英國的模式。當然,新加坡也在不斷吸收、消化、調整和創新中建立具有新加坡特色的教育體制。新加坡的高等教育機構有大學、專科學院和教師培訓性質的教育學院等形式。新加坡的學位設置分為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攻讀學士學位通常需要3年時間,在攻讀學士學位階段學習成績優秀者,可多讀一年獲取榮譽學位。榮譽學位分等級(如一等榮譽學位、二等榮譽學位)而設,它仍屬於第一學位階段(學士學位階段)教育。在新加坡攻讀碩士學位學制通常為1-2年。攻讀博士學位學制通常為3-5年。
韓國教育制度
韓國政府於1951年3月20日修改教育法後,正式開始"6.3.3.4"基本學制,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
1.高等教育:韓國的高等學校包括專科大學、教育大學、師范大學、綜合大學和研究生院等,以實施全日制教育為主。其中專科大學為二年制,教育大學、師范大學和綜合大學為四年制,而醫科大學的學制則為六年,研究生院的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各為三年制。此外,韓國還設有實施成人高等教育的廣播函授大學和開放大學,主要設專科大學和學士學位的課程,學制為二至四年。韓國的高等學校分為國立、公立及私立等三種管理體制。
2.中等教育:中等教育包括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韓國的初級中學作為中等教育機構,學制為三年,招收小學畢業生,為升入高中和相當於高中的其他學校做准備。韓國的高級中學分為人文高中、實業高中,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對象為初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者。
3.初等教育:韓國的初等教育,學制六年,招收六歲兒童入學,為升入初級中學做准備。韓國的初等教育機構均為義務教育學校,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增設實業科,對學生進行基礎性的科學技術教育和簡單的職業訓練。
日本的教育制度
日本的學校教育制度在的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是以6·3·3·4制為基礎實施至今的.也就是說,6年的初等教育在小學實施,前期的3年中等教育在中學,而接著的後期3年中等教育則主要是在高中實施。在高等教育機構中起初是大學,隨後也有將短期大學與高等專門學校納入制度,這種單一線型的教育制度,大大提高了國民的教育水平。
不過,在這單一線型的教育制度的體系范圍外,還有提供與高中或大學等不同性質教育的學校群存在,這就是各種學校。各種學校的教育在戰後不久,主要是以服裝等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教育為主,後來才將教育的重點轉移到培育工業技術和商業實務等促進日本經濟高度發展的人才上。其對象也隨著高學歷化的進展,從完成義務教育的年齡層逐漸轉移到具有高中學歷的年齡層。
為了完善及振興包含後期中等教育的高中階段,及大學階段的高等教育等廣泛內容的各種學校的教育,1976年創設了專修學校制度。由此制度成立的經過,我們也可以了解到,專修學校包括了作為後期中等教育機構的高等課程(高等專修學校)、高等教育機構的專門課程(專門學校),以及實施其他教育的一般課程(專修學校)。
·以色列教育體系——留學以色列
在以色列人認為,教育是一筆寶貴的遺產。根據傳統,教育繼續成為價值觀的基本體現,並被認為是「通往未來的鑰匙」。建立在猶太人傳統的價值上,以色列人認為教育系統就是要將不同種族、宗教、文化、政治背景下的孩子們培養成民主多元社會中負責任的成員。
因此,以色列政府一貫重視教育和科技事業,積極扶植教育和科技產業。「在過去國防開支占國民生產總值的1/3時,政府對教育的撥款一直沒有低於8%。1995年國防開支降至國民生產總值的9%,佩雷斯總理宣布將節約下來的開支重點用於發展教育和科技。」
以色列現行的教育體制是在巴勒斯坦猶太人社團時期的教育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建國前的教育體制基本如下:初等教育為8年制(6—14歲),中等教育為2—4年制,大約85%的猶太人可以上小學。中學包括普通中學、技術學校和農業學校三種式。海法工學院和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等高等學府已經建立。「但初中等教育體制具有多元化的特點。各種教育機構普遍控制在一些政黨、政治運動或者宗教組織、婦女組織和基布茲手中。盡管大部分學校名義上都歸巴勒斯坦猶太民族委員會的教育局管理,但實際上是根據各個黨派和宗教派別的利益在教育上各搞一套,爭奪生源現象嚴重。義務教育尚未實行.上小學也需要收費。」
1949年,以色列頒行了《義務教育法》,標志著新時期的教育制度開始建立起來。1868年,以色列對教育體制進行重大改革,形成了6年小學教育,3年初中教育,3年高中教育的體制,一直沿用至今。「此次改革後至今,以色列61%的學生在6:3:3新體制下學習,39%的學生仍按8:4(小學8年,中學4年)舊體制學習。」
高等教育在以色列的經濟與社會發展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大約在以色列誕生前25年,即1924年,在海法開辦了培訓重建國家所需的工程師和建築師的以色列工程技術學院,耶路撒冷的希伯萊大學則作為以色列故土的青年人接受高等教育和吸引海外猶太學生與學者的中心而於1925年成立。以色列在1948年取得獨立時,這兩所大學招收的學生總數大約為1,600人。在2000年和2001年中,以色列高等學府的在校生已達216,000人左右。其中,有54%在大學學習,30%在各類大專院校學習,另外16%參加開放大學的課程。
以色列的高等教育機構享有充分的學術和行政管理的自由,向所有那些符合入學條件的人敞開大門。不夠入學資格的新移民和學生,可以參加專門預科班,如能圓滿完成學業,就可提出入學申請。
美國教育制度
校歷制度:美國高等學校有三種通行的校歷制度。
(1) 最通行的是「學期制」(Semester System),把全學年分為春季和秋季兩學期;
(2) 第二種是「學季制」(Quarter System),每一學年分為四個學季,每學季10周;
(3) 第三種為「三學期制」(Trimester System),每學年分為等長的三學期,每學期15周,中間有假期隔開。
學分制度 :美國學生的學業成績和進度常以「學分」或「分」來衡量。一個學分代表某一學期內每周一小時的課堂學習或兩三個小時的實驗室學習。學生若每周上一課時的課,成績達到要求,則獲得一個學分。學校將根據學生的累積學分,授予學位。美國的各大學之間互相承認學分,一個學生可以在一所大學累積學分,然後可帶學分轉往另一所大學就讀。 評分制度:美國院校通常採用字母評分制,每個字母等於一個分數,學生可根據分數計算平均分(Grade Point Average,簡稱G.P.A.)。計算方法如下:90-100分:4.0;80-89:3.0;70-79:2.0;60-69:1.0;6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