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教育教學 » 受教育權有哪些制度和保障
擴展閱讀

受教育權有哪些制度和保障

發布時間: 2024-10-20 17:59:24

⑴ 我國法律規定的受教育權有哪些內容

受教育權利,小學、中學、大學受教育的權利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3、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4、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遵守法律、法規;
2、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3、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4、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參加當地的社會公益活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進行教育。

⑵ 受教育權是由哪個部門賦予並保障的

受教育權,是指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其乃是由憲法確認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權利。

在我國,憲法確認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里指公民有獲得文化科學知識和不斷提高思想覺悟、道德水平的權利,而且每個公民都必須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並規定,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這一權利,建國以來,我國建立了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教育制度;包括:(1)學齡前教育;(2)全日制各級各類學校教育;(3)職工教育;(4)特種教育;(5)電視廣播、函授教育等。此外,還實行高等學校的自學考試辦法,從而使公民受教育的權利又獲得進一步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