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誰保障受教育權的行使
法律主觀:
侵權責任法已經失效,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相關規定,受教育權受到保護。受教育權屬於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事權利和利益一類,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條 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事權利和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⑵ 我國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法律有哪些
未成年人朝氣蓬勃、接受力強,又有敏感、脆弱之不足。讓更多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受到良好的素質教育,有利於未成年人提高競爭力,迎接信息時代的挑戰,而對減少其接觸不良文化現象的影響、實現預防犯罪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頗有積極意義。我國目前已經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是受教育權。
《義務教育法》則通篇都有保護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法律規范。各地為積極推進這些法律的實施,也紛紛出台了相關的實施條例。這些法律有力的促進了我國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我國一些法律對於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