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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哪裡過的好嗎歌詞 2024-10-11 13:47:54

太原市教育局哪個科管學籍的

發布時間: 2024-10-11 12:23:34

Ⅰ 太原市教育局的機構設置

辦公室
1.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工作。2.負責制定教育局年度工作計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3.負責各類文件的審核、運轉和管理。4.負責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工作。5.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6.負責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查、國家安全、外事往來工作。7.負責局機關政務公開工作及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8.管理機關財務工作。9.負責機關人員的調配、工資福利、考核、評比、獎懲工作。10.負責編寫教育志、教育大事記、年鑒,編發教育信息、簡報。11.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12.負責機關後勤工作。13.負責市教育局機關及直屬學校(單位)住房分配工作。14.協調有關處室指導直屬學校(單位)安全工作。15.指導直屬學校(單位)綠化工作。
黨建處
1.負責教育系統黨建與思想政治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決策建議。2.負責擬定局黨委年度工作計劃,進行年度工作總結。3.負責黨建目標責任制的督查落實工作。4.負責所屬單位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5.負責直屬學校(單位)幹部教育和知識分子工作。6.負責直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序,選拔、任免、考核、管理領導幹部。7.負責與對口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聯系和協調工作。8.指導學校黨的思想理論建設,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9.研究制定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10.指導「太原市市屬學校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工作。11.負責工會、婦聯口的有關工作。
政策法規處
1.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問題2.負責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草案。3.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4.負責本單位涉法規范性文件的審核把關。5.負責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和「科教興市」綜合工作。6.負責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7.負責學校法制工作,指導學校法制教育課工作。8.負責教育普法宣傳,推進依法治教。
人事處
1.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資福利工作。2.負責直屬單位教職工的考核、獎懲、工資福利、調配、離退休審核等工作。3.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教職工出國出境的政治審查。4.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設置、編制配備工作。5.負責本地區幼兒園、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實施工作。6.負責全市學校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聘工作。7.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內部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校長職級制評審工作。8.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師資培訓處
1.擬定全市師范教育發展規劃及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計劃,並組織實施。2.管理全市師范學校和各級教師進修院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校長和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提高培訓和中青年幹部培訓工作。4.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職業學校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5.指導「太原市師資培訓研究會」和「太原市陶行知研究會」工作。
發展規劃處
參加編制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參加擬定全市教育事業年度發展計劃。提出制定教育體制改革有關政策的建議。審核公辦學校的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擬定各級各類學校規模軌制、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教育事業綜合統計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工作。
計劃財務處
1.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以及學校布局規劃。2.會同有關處室編制全市小學規模、軌制、年度招生計劃、教育教學儀器設備裝備計劃。3.負責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4.負責編制直屬學校(單位)經費的預算、決算。5.負責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執行情況。6.管理財政教育撥款等教育經費。7.負責編制基建計劃、審核基建項目。8.負責對大型基建項目的設計、施工招投標、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工作。9.對直屬學校(單位)的用地、校舍、固定資產進行管理。10.負責指導、監督學校校舍、房屋、設施、設備的安全工作。11.負責全系統教職工住房的管理與維修及房改工作。12.監督、指導文華苑教師住宅小區物業公司管理工作。13.負責教育系統收費管理工作。
基礎教育處
1.擬定全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2.規劃和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3.負責對全市基礎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進行考核、評估。4.參與研究中小學教育體制綜合改革。5.負責制定中小學招生考試政策,指導和實施中小學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組織高、初中畢業考試。6.負責中小學教材建設和管理工作。7.組織、指導、督促、檢查全市中小學校落實課程計劃及教學大綱工作。8.參與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的培訓。9.組織、指導中小學進行教育教學改革。10.負責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工作和勞動技術教育工作。11.負責青少年科普、環保等教育工作。12.負責中小學對外交流等相關外事工作。13.負責審核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並指導其教育教學管理工作。14.負責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的審批。15.指導「太原市教育學會」工作。
職業教育處
1.擬定全市職業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工作。2.會同有關處室審核職業學校專業的設置、調整、撤銷。3.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4.制定職業學校招生政策,負責職業學校招生和學籍管理工作。5.參與職業學校教師和校長的培訓。6.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職業學校辦學條件、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評估。7.負責審核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並指導其教育教學管理工作。8.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管理直屬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9.指導「太原市職業教育學會」工作。
高等與成人教育處
1.擬定全市高等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2.統籌管理市屬高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指導學校教學改革、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和實踐教學工作。3.參與市屬高校和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計劃的制定及專業設置和調整等工作。4.擬定全市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5.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成人教育工作,指導全市職工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農村成人教育工作。6.指導全市各類成人學校(不含師范類)的教學研究、教材建設、教學評估和教師培訓工作。7.負責全市社區教育工作。8.參與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師資培訓工作。9.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統籌協調工作。10.審批社會力量舉辦各類非學歷教育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並指導其教育教學管理工作。11.指導「太原市職工教育研究會」工作。
學前教育處
1.擬定全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2.實施對全市各類幼兒園的管理,指導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3.制定星級幼兒園的評估方案並組織認定工作。4.組織指導幼教科研、教研工作。5.參與幼兒園教師和園長的培訓。6.負責審核社會力量舉辦幼兒園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並指導其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7.指導「太原市幼兒園園長管理協會」工作。
思想政治教育處
1.擬定全市學校德育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2.指導和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工作。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國情教育和形勢教育課的教學管理和教學改革工作。4.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及學校綜合治理工作。5.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校外教育、社會實踐活動和德育基地建設。6.負責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德育工作進行評估、指導。7.指導學校班主任工作。8.參與思想政治課教師的培訓。9.負責「雙擁」共建工作。10.負責共青團和少工委方面工作。11.指導「太原市班主任工作研究會」工作。
體衛藝術教育處
1.制定全市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2.監督各類學校執行體育、衛生、音樂美術課教學計劃。3.參與體育、衛生、藝術課教師的培訓。4.指導學校體育、藝術課教學管理和訓練工作。5.指導學校體育、藝術課教學研究與改革工作。6.負責制定學校業余體育訓練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性的學校體育競賽活動。7.負責學生體質健康檢查、調研工作。8.指導學校衛生保健工作和健康知識教育工作。9.組織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工作。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1.對各縣(市、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及企業、事業辦學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評估,並向市政府反映有關情況,提出建議。2.起草有關教育督導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評估方案。3.負責市督學的選聘、推薦和管理。4.組織全市性督導工作,指導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培訓督導人員。
市教育局紀檢委(市教育局監察室)
1.負責對直屬學校(單位)的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2.受理對黨員、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和申訴,調查處理黨組織、行政和黨員、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案件。3.負責直屬學校(單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4.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學校(單位)的校務(政務)公開工作。5.負責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機關黨委
1.負責市教育局機關的黨團組織工作和紀律檢查工作、群眾團體工作。2.負責局黨委成員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3.配合有關處室,組織局黨委中心組及機關各支部政治理論學習活動。4.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1.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2.指導督促檢查市直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3.負責局機關老幹部活動室的管理建設工作。4.承辦市老齡委的有關工作。5.承辦全市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