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教育法律
教育法律法規,你會多少?2019年教師資格證《綜合素質》必考考點
教育法律法規概念
(一)教育法律
從廣義的法律概念出發,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發布的對教育活動進行規范的文件。從狹義法律概念出發,教育法律就是國家立法機構根據憲法制定的對教育活動進行規范的文件。本書的教育法律概念就是指狹義上的教育法律,即:國家立法機構根據憲法制定的對教育活動進行規范的文件。
(二)教育法規
從廣義的法規概念出發,教育法規是指關於教育的法律、法令、條例、規章等由國家政權機關制定並由其保證實施的規范性文件的總稱。從狹義的法規概念出發,教育法規概念是指國家立法機構之外,由國家行政機關和地方權力機關制定、發布的對教育活動進行規范的文件。本書所採用的教育法規概念,是根據我國憲法所區分的,由國務院和地方權力機關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規和地方教育法規,同時把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也納入教育法規范圍內。
(三)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是政策的一個分支,是黨和國家為完成一定歷史時期的任務所確定的關於教育工作的策略、方針和行動准則。在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制定的政策中,教育政策是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後,黨制定的重要教育政策有《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1985),黨和國家制定的重要政策有《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3)、《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1999)、《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
教師的權利和義務
1.教師的一般權利
(1)教師的人身權利包括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
(2)教師的人格權利包括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等與人格尊嚴有關的權利。
2.教師的職業權利
根據《教師法》的內容,可以把教師的權利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2)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3)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5)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6)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3.教師的義務
根據《教師法》的內容,可以把教師的義務概括為以下幾個方面: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學生權利保護
1.要尊重學生的受教育權
受教育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教師要提高法律意識,不要隨意剝奪學生的受教育權。
2.要尊重學生的身體健康權
身體健康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體健康不受侵害的權利,它是學生人身權的重要內容。教師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唆使他人侵害學生的身體安全。
3.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尊嚴權
有些教師往往不重視未成年學生的人格尊嚴權,侵犯學生人格權的行為時有發生,這種行為會給學生的心靈造成巨大的傷害。
4.要尊重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受其他權利的先決條件。教師應當保護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5.要尊重學生的隱私權
教師工作的性質需要全面了解學生的個人情況,這樣,就可能有意無意地侵犯學生的隱私。隨著法律建設的發展和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廣大教師要知法懂法,清楚哪些屬於學生的隱私,知道應該怎樣對待學生的隱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