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普通高校主管部門省和省教育廳有什麼區別
1、含義不同:
教育廳是各省政府主管本省教育工作的組成部門,是根據國務院批准設置的。
普通高等教育單位按照主管部門性質的不同,可分為黨政群系統(含國家部委署辦、省級人民政府及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主管的高校、軍事系統院校和具備研究生招生教育資格的科研院所。
2、職能不同:
教育廳: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負責省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統計各地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
普通高校主管部門:
只是該高校內部的考試與方針政策的實施與組織。
(1)教育主管部分是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高校檔案、保密工作;指導高校擬訂語言文字規劃和實施辦法;
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管理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指導學校和社會文字規范工作;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指導教育管理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承擔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承辦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管理、綜合協調有關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工作;組織審核高等學校和有關省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調整;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並組織實施高等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
承辦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現代遠程教育的校外機構的備案工作;承擔全省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發布工作。
(四)基建財務處
指導和監督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省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教育項目的立項和財務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處
承擔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西藏班、新疆班的管理);指導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學制、課程建設和教學計劃等工作;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材、教學用書及資料。
(六)高中與中職教育處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的管理、協調工作;指導成人技術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工教育和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
指導高中階段學校的學制改革、專業、課程、教材建設和學籍管理工作;承擔全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統籌協調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指導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水平評估工作;指導社會文化教育工作。
『貳』 上級教育主管單位怎麼填
當您在填寫涉及教育主管單位的表格時,通常需要填寫您所在的教育機構或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具體填寫的信息取決於您的個人情況以及您所在的機構或學校的性質。以下是一些詳細指導:
1.首先,了解您所在的學校或教育機構的主管部門。這可能是一個政府部門、一個教育委員會、一個教育局或其他類型的機構。
2.如果您所在的學校或教育機構是公立的,那麼上級主管部門通常是一個政府機構,如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等。如果您所在的學校或教育機構是私立的,那麼上級主管部門可能是一個民間組織或行業協會。
3.在填寫表格時,找到要求您填寫上級教育主管單位的部分。通常,這會是一個標題為「上級主管部門」或「主管單位」的欄目。
4.在該欄目中,填寫您所在學校或教育機構的上級主管部門的名稱。例如,如果您的學校歸當地教育局管轄,那麼您可以在該欄目中填寫「教育局」。如果您的學校歸教育部管轄,那麼您可以在該欄目中填寫「教育部」。
5.如果您不確定應該填寫什麼,可以咨詢您所在的學校或教育機構的行政人員或人事部門,了解正確的填寫方式。
『叄』 教育局歸哪個部門管
教育局主管部門:省教育廳、國家教育部。教育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櫻辯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肆山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裂頌中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肆』 教育主管部門是指什麼部門,各地教育局嗎還有其他的單位嗎
教育主管部門即省教育部、教育廳、教育局、教工委,直接管理學校教育領域的部門。
1、教育廳是根據國務院批准設置的,是各省政府主管本省教育工作的組成部門。
2、教育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規定。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3、教工委是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市委的指示、決定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4)教育主管部分是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教育部職責:
一、 研究擬定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草案。
二、 研究提出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 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全國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國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
四、 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置標准、教學基本要求、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中等和初等學校的統編教材;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與評估。
『伍』 戶籍地教育主管部門怎麼填
戶籍地教育主管部門即是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教育局。也就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門。
在中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省、自治區教育廳,直轄市教育局。在廳、局下,一般設有主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師范教育、工農教育、計劃財務、體育衛生、人事、機關行政等工作的處、室。
(5)教育主管部分是哪些單位擴展閱讀: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分為省、市、縣三級,它受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並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或者業務指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設置,由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建立。
在中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省、自治區教育廳,直轄市教育局。在廳、局下,一般設有主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師范教育、工農教育、計劃財務、體育衛生、人事、機關行政等工作的處、室。
還領導省、市、自治區級教育科學研究所、教學研究室、教育期刊編輯部、教學儀器公司、電化教育館、教育學院、廣播電視大學和函授學校等單位。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組織機構一般是:省轄市、自治州、地區行政公署(是省或自治區的派出機關)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