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教育工委書記是什麼職務
地級市教育局和市委教育委員會均是正縣級。在大多數地方,這兩個級別是相同的。雖然級別相同,但是工委書記排名在局長的前面,很多地方是書記局長一肩挑。但也有例外。一些地方市委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書記由常委兼職,則市委教育委員會書記的級別為副地級,高於局長。綜上所述:盡管兩個級別基本相同,但是它們兩個都負責教育,總的來說,市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的職級和權力要大於市教育局局長的職權。教育工委書記是領導職務,其工作內容有: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所轄各級各類學校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教育、統戰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指導、協調所轄各級各類學校處級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和科級以上幹部培訓工作;
4、統籌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5、落實國家教育惠民政策,負責學生資助工作;6、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合作。
拓展資料:一些地方市委教育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書記由常委兼職,則市委教育委員會書記的級別為副地級,高於局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的范圍包括但不限於公務員,而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此外還將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等同於國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