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廊坊市廣陽區教育局加強中小學學籍管理的若干規定的第二章 入學與學籍建立
第四條:小學實行按時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全部免試招入小學接受義務教育。初中實行劃片招生,免試入學制度,招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本服務區內完成初等教育的小學畢業生。
第五條:流動人口子女入學要持當地《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到區計生局流管辦開據《<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查驗證明》後,到教育局辦公室換取計劃生育領導小組開據的《流動人口婚育情況查驗證明》方可辦理學生注冊手續。
第六條:外地遷廊坊單位的子女入學,先由遷入單位與區政府協商,達成協議後由教育局通知學校接收,學校無權私自接收外地遷廊單位的學生。外籍人員子女入學,學校應首先報教育局審批後,方能接納其入學。
第七條:初中、市區小學學生在入學後第一個月內(9月30日前)分別填寫好素質教育評估手冊、學籍卡、學生定員花名冊(姓名、出生年月等要與戶口本一致)。學生定員花名冊一律列印(一式兩份),加蓋學校章,核對無誤後交教育局教育科。由各校學籍管理員到教育科辦理新生學籍注冊手續。轉學生手續也同時在每學期開學初一個月內完成,過期不與辦理。
中學文檔學籍檔案應包括:
1服務區內12-14周歲(11-13周歲)學齡兒童少年名冊;
2區教育主管部門驗印的新生學籍注冊表;
3在校生分班名冊;
4河北省初中畢業生簡明登記表及畢業生照片底冊;
5河北省初中學生變動情況登記;
6義務教育普及情況統計表等。
第八條:新生學籍號由教育局統一編排(全省學籍號採用14位數字)。學籍號必須保證一人一號,不得有重號、空號。
第九條:《素質教育評估手冊》貼好本人一寸免冠藍底彩色照片,填齊相應欄目(必須填寫學籍號),蓋好學校章、校長章,到教育科統一加蓋學籍管理章。
第十條:《素質教育評估手冊》、《學生卡》由各校教導處統一保管,學生轉學、休學、復學以及所受的獎懲都要在《素質教育評估手冊》上相應欄目中註明,班主任要在每學期結束後認真填寫操行評語和考試成績,《素質教育評估手冊》即為家長通知書,假前發給學生本人,開學後及時收回,不得遺失。
第十一條:學生丟失《素質教育評估手冊》由學校統一辦理,休學、復學學生不需更換新的《素質教育評估手冊》。
第十二條:學籍卡所有項目必須用黑色炭素筆如實填寫,表頭加蓋學校公章,填寫完畢後,到教育科加蓋學籍管理專用章。學籍照片需為藍底、一寸、免冠照,並注有××年廣陽學籍專用字樣。學籍卡中每學期的學習成績必須按時填寫(學期末取回填寫,一周內送回)。中學須將招生登記表與現有學籍卡合二為一,作為中學生完整檔案。
第十三條:普通高中生建檔需按規定填寫《河北省廊坊市高中畢業生登記表》,蓋章和簽字均不得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