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特殊教育有什麼要求
特殊教育是運用特殊的方法、設備和措施對特殊的對象進行的教育。狹義的特殊教育是指身心缺陷的人,即盲、聾、啞、弱智兒童教育以及問題兒童教育所納入的特殊教育范圍,並從經濟投資、科學研究、師資和設備等方面支持這類教育。
各國實施這類教育的機構一般有:盲人學校、聾啞學校、肢殘和畸形兒童學校、語言障礙兒童訓練中心、森林學校、療養學校、特殊學校、低能兒學校、工讀學校、兒童感化院,以及附設在普通學校的特殊班級。
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對特殊兒童進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訓練,具有進行實際教學工作並能進行理論研究的基本能力。
(1)特殊教育什麼是支持性課程擴展閱讀:
特殊教育專業屬於教育類專業,是教育學下設的一個二級學科。該專業本科階段的課程因各個學校的側重點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三類課程。
一是教育學類課程(如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論類課程)。
二是特殊教育的理論課程(如特殊教育導論、各類特殊兒童的特點與教育等)。
三是特殊教育的方法課程(如教學法課程、手語、盲文等)。
特殊教育學在本科階段並不區分具體的研究方向。學生可根據後續的學習和教學實踐發展研究方向,比如按照研究對象的不同,特殊教育可以分為盲(聾)童教育、智力落後兒童教育、特殊兒童心理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