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哪天
4月15日
自1996年起,中國確定每年3月份最後一周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設立這一制度是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
安全事故已經成為14歲以下少年兒童的第一死因。 校園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學習方面的安全隱患有20多種:食物中毒、體育運動損傷、網路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災火險、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有專家指出,通過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80%的意外傷害將可以避免。為全面深入地推動中小學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切實做好中小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國家教委、勞動部、公安部、交通部、鐵道部、國家體委、衛生部1996年初聯合發出通知,決定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制度。當年3月25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在全國中小學生第一個安全教育日發表電視講話,要求全社會都要關心中小學安全工作。
(1)全民安全國家教育日是什麼擴展閱讀:
法定義務
關於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定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❷ 全民安全教育日是幾月幾日
《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相關內容分析:
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定了一系列不同於傳統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
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集中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便於在短時間內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