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整頓范圍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對象范圍:參加人員包括黨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全體在編在職幹警。警務輔助人員、聘用制司法堵住人員參加學習教育和查糾整改,違紀違法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03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三大第一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范圍和時間是:市縣兩級黨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全體在編在職政法幹警。國家安全機關教育整頓工作按照省國家安全廳部署組織實施。時間從2021年2月底開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一條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第七條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八條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
第十條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
② 公安教育整頓的深刻認識及領會
法律分析:根據局黨委的部署,在局機關內開展紀律作風整頓教育活動,在第一階段,通過學習有關文件、主題討論,以多種形式在全體民警中開展學習,通過學習討論,使全體民警更牢固掌握各項紀律規定,增強了法紀觀念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深刻認識到民警違法違紀問題產生的根源及其危害性,從中吸取了教訓,築牢了思想道德防線,改進了工作作風,通過這次紀律教育整頓學習,使全體民警深刻體會到在我們公安隊伍中存在問題的嚴重性和在公安機關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的緊迫性和重要性。
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 一、任務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任務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著眼建設法治公安目標,進一步規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強化監督管理,使受案立案工作更加規范、高效、便民、公開,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 突出問題導向。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報案不接、接案後不受案不立案、違法受案立案等問題,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切實提高受案立案工作效能。
2. 遵循辦案規律。根據公安機關管轄案件范圍廣、數量多、類型雜、差異大的特點,結合各警種部門案件來源形式、緊急程度等具體情形,健全完善符合辦案規律和公安工作實際的受案立案制度。
3. 堅持質效並重。既要規范工作流程,提高受案立案質量,保證公安機關依法如實受案立案,也要方便人民群眾報案,保障公安機關及時高效制止和懲處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4. 強化監督管理。明確受案立案監督主管部門,綜合運用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後糾錯、執法質量考評等監督管理手段,通過網上統一管理,全面加強對受案立案工作的流程管控和問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