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負責哪方面的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事務工作,統籌機關日常工作運轉;負責文秘、信息、機要、保密、督辦、電子政務、文書檔案、史志年鑒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活動(含境內業務交流接待)的統籌與協調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審計處(審批管理處)。
負責我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政策和問題的調查研究,指導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局機關法制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普法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和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三、規劃建設處。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調整;統籌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年度招生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年度事業統計、分析;負責普通高中、完全中學、中等職業學校、非學歷高等教育機構的設置、變更和終止的審批工作。
四、計劃財務處
承擔市級教育經費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局專項經費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教育經費投入預算安排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指導教育收費工作;指導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和局屬單位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基礎教育一處。
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指導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課程的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工作;指導普通中小學招生(考試)、學籍管理工作;負責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
(1)龍崗教育局有什麼科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戰略研究,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布局結構調整,
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檢查區、縣級市教育財政撥款的投入、執行和使用情況;
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對局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B. 深圳市龍崗區教育局的內設機構
1、秘書科(黨委辦)
(1)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
(2)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督辦、文印、用印、宣傳及其它後勤事務工作;
(3)負責教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4)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
(5)承辦局務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2、人事科
(1)負責局機關幹部和學校教職工的調配、工資、考核、培訓、人事信息、檔案管理、教師資格認定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學校領導班子,並對局機關幹部和學校領導人員進行考察任免;
(3)參與編制管理;
(4)負責離退休教師和離退休教育行政幹部的管理工作;
(5)組織和實施本區教育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外籍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7)承辦局務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3、基礎教育科
(1)綜合管理中等普通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
(2)參與制定和實施九年義務教育規劃;組織指導九年義務教育的鞏固和提高;
(3)協助做好普及十二年教育工作;
(4)組織指導國家課程的實施、地方課程的建設和本校課程的開發;
(5)負責普通高中、初中會考工作和全區中小學的招生工作;
(6)指導學校、幼兒園德育、科技教育、國防教育、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
(7)承辦局務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4、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1)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區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2)協助政府部門做好社區教育的推進工作;
(3)負責本區成人教育機構的管理;
(4)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成人高考的組織工作;
(5)承辦局務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5、社會力量辦學管理科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社會力量辦學的方針、政策;
(2)擬定本區社會力量辦學發展規劃,審核報批社會力量辦學機構;
(3)監督管理社會辦學機構,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4)負責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年審和財務監督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考核、評估和業務指導
C. 教育局共有幾個科室各科室都是干什麼的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黨務、政務、事務工作;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劃、總結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黨委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及局級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
負責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組織協調國家目標辦下達的各項目標督辦及總結匯報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信訪、保密、保衛、信息、後勤管理工作。
2、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
負責全國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規劃並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全國教育系法制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復議工作。
國家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負責全國教育科研工作;負責學會管理工作。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國家教育局,與政策法規科研管理處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的方針、政策、法規,擬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和實施辦法,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各行各業語言文字工作。
3、人事處
負責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教師輪換、表彰獎懲工作、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和備案;
負責國家直中小學機構編制的調整和管理;負責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直接管理教育局機關和直屬中小學教職工錄聘、流動手續;負責管理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和專家管理工作。
4、財務處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經費管理、籌措的有關政策規定;統計並監測全國教育經費投入和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國家及省、國家下撥的各種專項經費及教育貸款、教育集資、捐款、教師獎勵基金等項目的使用情況;管理使用國家財政部門下達的各項專項資金;統籌管理教育費附加;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准,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收費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預決算;負責對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龍崗教育局有什麼科擴展閱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擬本市教育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編制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教育改革的政策和教育發展的目標、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管理市教育經費;檢查區級教育財政撥款的執行情況;指導協調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的配置;指導和監督市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四)統籌規劃、協調管理本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各類教育的招生計劃;管理本市教育招生考試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增設(撤並)和專業設置。
(五)規劃、指導和協調本市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指導和管理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工作。
(六)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治安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
(七)管理本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推進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指導市屬高等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與領導人員的考察任免工作;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