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孩子做錯事了怎麼教育呢
1、犯了錯誤就要懲罰
孩子犯了錯誤,無論有心還是無意,都掘帆譽要受到懲罰。比如:孩子不小心把杯子摔碎了,雖然他不是故意的,也應該告訴他,這是他的過錯。他雖沒有料想到自己行為的後果,但仍要為此道歉。如果他是無意的,並勇於承認錯誤,家長會相信他,並減輕對他的懲罰。如果他隱瞞事實、逃避責任,他將受到加重的懲罰。這樣就可以從小培養孩子誠實、負責的性判段格。
另外,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事就要受到懲罰的道理。即使孩子央求,也不能答應,否則有了取消的先例,以後就很難保證實施的有效性。
2、懲罰的「量刑」要適當
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良性轉化,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的行為。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為原則,既不能輕描淡寫,又不能小題大做濫用「刑罰」。大教育家洛克說:「兒童第一次應該受到懲罰的痛苦的時候,非等完全達到目的之後,不可中止;而且還要逐漸加重」,其中的道理耐人尋味。
3、要依照規則進行懲罰
家長應和孩子協商制定一個獎轎培懲規則,讓孩子知道犯錯後將受到什麼懲罰。這樣,孩子平日就會有所注意,從而減少犯錯誤的概率。當孩子犯錯後,家長應注意調整自己的情緒,不要因一時沖動而隨意懲罰孩子。若是孩子以後犯了同樣的錯誤,也應該按規則進行和以前相同的懲罰,這樣家長才能在孩子心中樹立威信。
4、指明「出路」不含糊
懲罰孩子不能半途而廢,應要求受罰的孩子作出具體的改錯反應才能停止。家長要態度明確,跟孩子講清楚他應該怎麼做、達到什麼要求或標准,否則有什麼樣的後果。如孩子有亂丟東西、不愛整理的習慣,家長在懲罰時就應該讓其自己收拾好東西、整理好玩具;使其明白必須要做好,否則又要受罰。家長千萬不能含糊其詞甚至讓孩子「自己去想」。家長不給「出路」,孩子改錯就沒有目標,效果就不明顯。
5、罰了又賞要不得
家長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態度一致,賞罰分明。該獎時就要鄭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獎,讓孩子真正體會到受獎的喜悅;該罰時也應態度明確、措施果斷,讓其知道自己錯之所在。
只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知錯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對孩子實施懲罰之後,家長中的一方認為孩子受了委屈,隨即又來安慰他,這將會使懲罰失去作用。實踐證明:懲罰——獎勵——懲罰的惡性循環會使孩子產生認知偏差,錯誤地將犯錯和受獎聯系起來,從而使懲罰歸於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