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整頓四項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一是清除害群之馬,清查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深查執法司法腐敗,嚴查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
二是整治頑瘴痼疾,強化治建並舉,建立健全執法司法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全面防範化解廉政風險。
三是弘揚英模精神,激勵政法幹警忠誠履職、為民服務、擔當作為。
四是提升能力素質,引導政法隊伍堅定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履行好新時代政法工作的職責使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六條 對有下列違反本法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領導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許可權,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組織調整、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編制限額、職數或者任職資格條件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和晉升的; (二)不按照規定條件進行公務員獎懲、迴避和辦理退休的; (三)不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公務員錄用、調任、轉任、聘任、晉升以及考核、獎懲的; (四)違反國家規定,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待遇標準的; (五)在錄用、公開遴選等工作中發生泄露試題、違反考場紀律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開、公正行為的; (六)不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理公務員申訴、控告的; (七)違反本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Ⅱ 教育整頓的四項任務是什麼
教育整頓的四項任務是:
一是清除害群之馬,清查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兩面人」,徹查黑惡勢力「保護傘」,深查執法司法腐敗,嚴查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
二是整治頑瘴痼疾,強化治建並舉,建立健全執法司法監督管理制度體系,全面防範化解廉政風險。
三是弘揚英模精神,激勵政法幹警忠誠履職、為民服務、擔當作為。
四是提升能力素質,引導政法隊伍堅定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履行好新時代政法工作的職責使命。
教育整頓的必要性
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是黨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戰線全面從嚴管黨治警的新舉措,是人民群眾繼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之後的又一新期待,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要從刮骨療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濁揚清式的「延安整風」、鑄魂揚威式的主題教育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現實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切實增強搞好試點的政治責任感和時代使命感。
Ⅲ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四項教育內容
法律分析:1、築牢政治忠誠
2、清除害群之馬
3、整治頑瘴痼疾
4、弘揚英模精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
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六條 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Ⅳ 隊伍教育整頓四項教育是指什麼
法律分析: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的「四項任務」:
1、築牢政治忠誠
2、清除害群之馬
3、整治頑瘴痼疾
4、弘揚英模精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十八條 監察機關為行使監察職能,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