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教育局為什麼不允許學生補課
法律分析:1.維護社會秩序
現在社會上的培訓機構很多,同時,也為社會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這時候如果在職教師再開設自己的培訓班,這時候就會有大量的人員失業,社會秩序就會失去平衡,而且在職老師本身就有工資,如果同時有了雙份工資,在社會上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2.分散精力,降低了教學質量
老師教學的時間本來就比較緊,一天除了給學生上課,還需要備課批改作業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這時候如果老師在外還兼職別的的工作,這時候就會大大分散自己的精力,教學質量也就會隨之下降,這對於學生來說是十分不公平的,因此,教育部也不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老師的任務就是為社會培養人才,要是培養不出人才,老師的存在意義也就沒有了。
3.謀取私利
很多老師在面對金錢的誘惑,很難保持住自己的本心,這時候就會通過一些不當的手段去獲取錢財,就像強制要求學生去自己的補習班上課這樣的現象,在社會中發生過很多,所以,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也就禁止在職老師有償補課了。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印發的通知》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決「四風」問題重要舉措。各省級教育部門是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規定》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標本兼治的具體實施方案和細化的違規處理辦法。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工作機制,緊盯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扎實有序開展有償補課專項治理活動,堅決制止有償補課等亂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