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計提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其開支范圍如下:
1、宣傳活動支出。包括工會組織日常的學習、勞動競賽,舉辦各種報告會、展覽會、講座和其他技術交流的宣傳費用,以及各種宣傳工具的購置維修和集體訂閱的報刊雜志等支出。
2、文藝活動支出。包括工會開展業余文藝活動所需的設備購置費和維修費,舉辦聯歡會,藝術展覽到這些文藝活動的經費;還包括工人文化宮、工人俱樂部、工人圖書館的設備購置維修和日常經費。
3、體育活動支出。包括工會舉辦的各種體育活動的設備購置維修費、經費、運動用品和服裝費。
4、工會幹部訓練費,是指培訓工會專職人員的費用。
5、工會行政費有關支出。包括工會專職人員的人員經費、辦公費、差旅費等費用。
6、補助支出。包括工會會員的困難補助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補助費用。
7、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工會專職人員的工資由工會經費開支,其他各種待遇是於本企業其他職工相同,由企業負擔。
職工教育經費是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事業的一項費用。單位職工不但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享有集體福利的權利,還有接受崗位培訓、後續教育的權利,為此需要一定的教育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單位的一項流動負債。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進行核算。
計提范圍:
(1)公務費。包括教職員工的辦公費、差旅費、教學器具的維修費等。
(2)業務費。包括教師教學實驗和購置講義、資料等費用。
(3)兼課酬金。是指聘請兼職教師的兼課酬金。
(4)實習研究費。學員在本單位生產實習和經批准到外單位實習研究,以及畢業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如有生產實習產品收入的,應以收抵支。
(5)設備購置費。主要是指購置一般器具、儀器、圖書等費用。
(6)委託外單位代培經費。是指本單位職工選送到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或上級主管部門和兄弟單位代為培訓,按國家規定應支付的進修培訓費。
(7)其他經費開支。是指其他零星開支。
2. 請問什麼叫做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會費呢,怎麼計算呢
職工教育經費是企業負擔職工的培訓費(非學歷教育的),工會經費是給工會的錢。
這兩中費用實際是每月計提的,工會經費是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是2.5%計提,這兩筆費用一般計入管理費用。但是,稅法規定工會經驗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是要實際列支時才能稅前扣除,否則需要納稅調整。很多企業都是花的時候直接計管理不在計提。如果公司沒有強制要求,做年報時就不用補提了,要不還要納稅調整太麻煩。
最後說下,職工福利費是據實列支不在計提,財政部發過這個通知企業會計通則有過規定。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沒有這規定,所以還是要計提,不過不提也沒人管。 誰要說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不計提的還請您拿文件來,不然別誤導新人。 不明白的可以去看工會法和國發 2002 16號文件去,以免坑爹。
3. 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怎麼計算
工會經費按公司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的2%計算;
職工教育經費按公司實際發生的工資總額的2.5%計算。
工會經費=每月工資總額(150000/3)*2%=1000元
教育經費=每月工資總額(150000/3)*1.5%=750元
(一)兩者的定義: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事業的一項費用,是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
(二)兩者稅法的規定:
(1)職工教育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也是單位的一項流動負債。
(2)工會經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職工教育經費和工會經費的提取和使用都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進行核算。
4. 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
1、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職工教育事業的一項費用,是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
2、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3、福利費是企業按照工資總額的14%提取,主要用於職工的醫葯費,醫護人員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赴外地就醫路費,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職工浴室,理發室,幼兒園,托兒所人員的工資的費用。
《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5. 計提標准:按照工資總額的14%、2%、2.5%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是什麼意思
按新的准則,14%的福利費。2.5%職工教育經費,不能計提,平時可據實列支,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時不能超過,超過部分補繳所得稅,工會經費可以按月計提。
按月計提,福利費用於支付職工、單位福利;工會經費支付與工會有關的費用支出,據實列支即可,職工教育經費是用於本單位職工在教育方面的投資、上學、培訓、知識更新等產生的費用。提取這些,就是國家鼓勵和支持,允許在所得稅前列支。當然可以不提,但不提就要多繳所得稅。
三項經費:職工福利、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計提標准:按照工資總額的14%、2%、2.5%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並可稅前列支,超過限額(14%、2%、2.5%)部分納稅調整。
(5)教育經費工會經費是什麼擴展閱讀:
新准則取消了原「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會計科目、增設「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即將職工福利費列入職工薪酬范圍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規定:「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於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於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原來工資總額的14%屬於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不屬於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會計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屬於沒有規定計提比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