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規則是什麼
《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是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范教師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學生的職責,維護師道尊嚴,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而制定的法規。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2日。
2020年12月23日,《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9號)已於2020年9月23日教育部第3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相關條款
第一條: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保障和規范學校、教師依法履行教育教學和管理職責,保護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根據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普通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稱學校)及其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管理過程中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教育懲戒,是指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第三條:學校、教師應當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履行職責,通過積極管教和教育懲戒的實施,及時糾正學生錯誤言行,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支持、指導、監督學校及其教師依法依規實施教育懲戒。
❷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內容有哪些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當中有哪些內容?
在教育教學活動當中,懲罰教育是一個教師們經常使用的手段。懲戒能夠讓孩子明白自己的過錯,並且改正,但是懲戒的措施、方式和程度不同,對學生產生的影響也不同,因此我國的政府部門特意出台了《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讓廣大的中小學教師在進行懲戒的時候,有規則可以依據。在《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當中,主要是對教育懲戒的行為進行了分類。
三、嚴重教育懲戒
接受嚴重教育懲戒的學生一般都是一些違反了校規校紀,甚至是做出了犯罪行為的學生,對於這種學生普通的懲罰並不能夠讓他們明白事情的嚴重性,所以要採取非常嚴重的教育懲戒措施。比如說可以讓學生不要在學校裡面上課,回家反省,接受父母的教育。學生的行為造成了非常嚴重的惡劣影響的話,也可以直接剝奪學生的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