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個體價值是滿足不同個人(這里主要指身體有殘疾的人)接受教育,以提升其個人生存價值。在社會中體現人人都有受教育的社會平等。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展特殊兒童的體力、智力和人格。通過特殊的教育、教學與訓練,傳授一定的文化和科學知識,培養他們的生活信心、健康的自我意識,生活學習和勞動就業的能力。
需求才能讓教育對他們產生比較積極的影響,特殊教育能為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適合他們的教育,讓他們享受教育的作用,使他們學會適應生活的技能,能更好的得到發展。
廣義的來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但特殊兒童的需要自身特點更明顯,所以,採用有針對性的教育能更能幫助他們發展,也可以說只有特殊教育才適合特殊兒童,才能使他們有所發展,特殊教育是針對特殊兒童進行的教育,幫助他們學會自力更生,也是在幫助社會減輕負擔。
實施對象
特殊教育實施對象的范圍也因各個國家或地區的情況而有差異,有的國家或地區提出了「零拒絕」的目標,即認為所有殘疾兒童都應該接受免費的、適合他們需要的義務教育。各級公立學校都要為殘疾兒童提供教育和有關服務,不應該以任何理由拒絕他們入學。
中國實施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聾、啞、智力落後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設有盲聾啞學校、低能兒學校或低常兒童班、弱智兒童班,以及工讀學校等。
我國《憲法》、《義務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都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② 特殊教育是什麼樣的教育呢
特殊教育其實是指對於一些精神或者是聾啞的兒童進行一系列教學工作,幫助智障兒童或者是聾啞兒童了解世界發展變化,激發這一類兒童的學習能力以及思維能力,讓他們能夠正常學習生活以及工作。
在我小學六年級時,有一名智障兒童轉學到我們學校當中,剛好就被分在一個班級。因為其智力有缺陷,導致大家會去欺負她,正式與普通學生的格格不入,導致了她遭受一定欺凌。但是如果她在特殊教育學校,周圍接受教育的人大多跟她的情況相符合,就不會有這種集體排擠現象。所以我認為,特殊教育學校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讓這類群體能夠有一個和諧學習環境,幫助他們認識這一世界。
特殊教育工作者有的會手語,有的會盲文,這是因為教育所需,要求這類工作者必須要學會這些技能。對於特殊教育工作者而言,他們要有更多的愛心,以及耐心,呵護受教育者的成長。
③ 特殊教育的發展趨勢和特點
一、特殊教育制度化加強
教育制度包括組織管理體系和法律法規體系。在二期計劃中,著重對組織管理保障體系進行了說明,政府要注重提升教育服務能力,增進教育部門與各部門間的協作,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機制。目前,主要任務為建立多部門協調聯動的管理機制,今後也要不斷對這一管理機制進行優化。
另外,我國目前尚未頒布專門的《特殊教育法》,在不久的將來也會彌補這一空白,對特教師資資格認證、特殊教育學校質量評估等方面給予更明確的規定。
二、特殊教育體系向終身化方向發展
特殊教育作為教育的一部分,必然也會受到終身教育理念的影響。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和重慶等五座中心城市的二期計劃中,構建出了一個完整的教育體系,不僅鞏固了義務教育的成果,也對學前、高中、高等教育階段的教育進行了說明,同時提出要開展繼續教育,加強職業培訓,拓寬和完善終身學習通道,做好教育與就業的銜接工作。
目前,特殊教育的體系形態還是呈「紡錘形」,義務教育仍占據重要部分。對於特殊人群來說,早期干預會產生事半功倍的效果,故需要逐漸推進學前階段的特殊教育。另外,受教育的層次要求也越來越高,特殊教育為了順應時代的要求也要向更高的層次發展,國家會更為重視提高高等特殊教育、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的質量。
三、特殊教育安置形式向融合方向發展
融合教育作為一種教育思潮,正在不斷推動著世界各國的教育改革。在一期計劃中,明確規定「三十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必須辦一所獨立的特殊教育學校」,經過三年的實施,特教學校總量得到大幅提高。
在二期計劃中,工作重點發生變化,不再看重特教學校的數量,而是使安置形式更為多元、融合。在二期計劃文本中,規定學前特殊教育要提供早期融合教育服務,採用多種形式對特殊人群進行義務教育,這些舉措無不體現著融合教育的思想。
四、特殊教育資源優化配置導向
特殊教育發展本身就是人類社會生產力和文明程度不斷提高的產物,是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標志。由於特殊教育對象的復雜性、特殊教育學科的綜合性以及特殊教育生態的系統性,決定了特殊教育的發展不能局限於教育這一單一的系統,必須要與外部系統合作,對各要素進行整合。
五、特殊教育走向專業化、信息化道路
特殊教育從原來的公益性事業轉變為了一項專業性的事業,專業化的水平不斷提高。其中,師資質量的提高對於特殊教育的專業化起舉足輕重的作用。各城市的二期計劃中從職前和職後兩個方面對師資培養進行了說明,不僅如此,有的城市還將特殊教育課程設置為師范院校的必修課,亦或將特殊教育通識課程納入普通學校教師和校長的繼續教育課程中。
面對融合教育的發展趨勢,教師們必然需要有特殊教育的知識儲備,特殊教育的相關課程將全面開設於師范院校當中,同時對在職的教師也會定期進行特殊教育的相關培訓,在教師資格認證上也會更多地加入特殊教育的相關知識。
另外,科學的課程評價體系也會影響特殊教育的專業化發展,未來也將建成完整、科學的課程評價體系。
④ 特殊教育的過程說明特殊教育有什麼特性
相對於狹義、廣義的特殊兒童的概念,特殊教育的概念也有狹義、廣義之分。對狹義特殊兒童的教育就是狹義的特殊教育,對廣義的特殊兒童的教育是廣義的特殊教育。在有些國家還提出「特殊需要教育」,這種教育正像1994年6月10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召開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會」通過的《薩拉曼卡宣言》中所說:「每個兒童都有其獨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學習需要;教育制度的設計和教育計劃的實施應該考慮到這些特性和需要的廣泛差異。」對不同種類特殊兒童的教育又可分別成為盲童教育、聾童教育、智力落後兒童教育、超常兒童教育、言語障礙兒童教育、情緒和行為障礙兒童教育,多重殘疾兒童教育等。 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經過特別設計的課程、教材、教法和教學組織形式及教學設備,對有特殊需要的兒童進行旨在達到一般和特殊培養目標的教育。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的要求和特殊兒童的教育需要,發展他們的潛能,使他們增長知識、獲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強社會適應能力,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特殊教育實施對象的范圍也因各個國家或地區的情況而有差異,有的國家或地區提出了「零拒絕」的目標,即認為所有殘疾兒童都應該接受免費的、適合他們需要的義務教育。各級公立學校都要為殘疾兒童提供教育和有關服務,不應該以任何理由拒絕他們入學。中國實施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聾、啞、智力落後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設有盲聾啞學校、低能兒學校或低常兒童班、弱智兒童班,以及工讀學校等。我國《憲法》、《義務教育法》和《殘疾人教育條例》都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許多共同的地方,普通教育的一般規律在特殊教育中也是適用的,但特殊教育也有它的特殊的一面。它不僅像普通教育那樣,在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對學生進行教育,還特別強調進行補償缺陷和發展優勢的教育,例如教盲童學習盲文和定向行走,對聾童進行聽力、語言訓練,對弱智兒童進行感知覺和動作能力的教育訓練等。特殊教育更重視早期教育,因為兒童年齡愈小,可塑性愈大,也可以及早保護殘疾兒童的殘余視力和聽力,開發兒童的智力和語言能力,錯過了最佳期,往往事倍功半。如對聾童沒有進行早期語訓,就會給今後語言的發展帶來很大困難。特殊教育相對於普通教育來說,也更重視個別教育,更強調在教育中因材施教,滿足不同學生的特殊需要。蘇州市教育部門對特殊教育提出了更高的目標和要求,實行「按需供教」。特殊教育要取得好的效果,必須和社會教育、家庭教育有機結合。因此特殊教育也更強調大教育的觀點,強調教育的整體性和系統性。 在我國,殘疾兒童受教育形式一般有三種: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等機構附設的特殊教育班、普通學校的普通班中隨班就讀。目前,大多數殘疾兒童是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隨班就讀。
手語,愛心和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