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育懲戒權存在的問題
一直以來,教師懲戒權都是一個備受關注且爭議頗多的問題,同時也是一個不容迴避和亟待解決的問題。老師在具體的教育實踐中,則出現了不作為和被濫用兩種極端的錯誤傾向。當前,在我國廣大中小學校,懲戒學生是老師不敢觸碰的「高壓線」加上媒體對體罰學生的曝光,「懲戒」更是成為教師之不敢逾越半步的雷池,這是社會對「懲戒」的認識偏差。
教育是一門愛的藝術,它離不開管束,作為教師對於學生的缺點或錯誤如何進行批評教育這是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含有技巧的問題,合理的懲戒不僅是合法的也是必須的。一般來說,學生犯了錯誤,恰恰是教育的最佳時機,教育就是喚醒人,使人健康成長。對絕大多數學生來說,離開了必要的懲戒,可能就失去一種最為有效的教育方法。
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必要的教育懲戒是不可或缺的。懲戒教育是一種真誠的精神交流與心靈對話,應把說服、解釋和引導貫穿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端正孩子們的是非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懲戒學生要有「力度」。學生受心理和生理發展水平的影響,對事物的認知水平和自我控制力不盡相同。對於那些認知水平低、控制力較弱的學生對他們的懲戒要有針對性和持續性,提升關注度,強化追究力度。同時還要藉助家庭、學校和社會等方面的力量,廣泛地施加教育影響,讓他們時時刻刻感受到教育的氛圍。懲戒學生要有「深度」。學生的許多問題大多是思想、習慣等方面的問題。懲戒的目的是讓學生認識問題,改正問題,獲得進步。這就要求在懲戒過程中要深入實際,詳細了解學生情況。同時教育者還應做好充分的准備,才能在懲戒中眼中有人、手中有料、心中有數。懲戒學生要有「溫度」。
要讓學生真正的接受懲戒,就需要我們客觀地分析學生違規行為的性質、程度以及違規者本人情況,因人而異,對症下葯、要創造適宜的場景,讓學生從內心深處感受到教育者對他的關愛,進而積極主動地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