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鄉鎮教育部門叫什麼
現在不再專設鄉鎮教育部門,上世紀設立的鄉鎮教育管理機構叫做鄉鎮教育組。
鄉鎮教育組是主管全鄉派做鎮的教育職能部門,由縣教育局派出,同時也受當地黨委政府管理。
鄉鎮教育組對全鄉鎮的中學和小學以及幼兒園進行全面管理,負責全鎮中小學幼兒園的建設和教職工調派,主抓教育教學管理,統籌安排期中期末考試,負責對所轄中小學和幼兒園的考核評比等。
鄉鎮教育組是上世紀設立的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現在沒有鄉鎮教育組這種稱謂了。
負責履行對本鄉(鎮)中小學的管理職能,及時傳達、指導並督促各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統籌、監督、指導各學校科學使用和管理教育經費,督促、指導各學校按要求扎實開展教育教學和各項業務工作,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各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
鄉鎮教育組又稱鄉鎮教育助理,相當於鄉鎮一級的教育管理部門,管理鄉鎮所屬中學、小學的日常管理。接受鄉鎮政府的領導,同時接受縣教育局領塵咐衡導。縣教育局下達指令時,通過教育助理下發到鄉鎮各中小學校。同樣,鄉鎮學校上報材料時,報到教育助理那裡,教育助理匯總之後再報到縣教育局。簡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五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國的教育事業。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
第十七條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