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投訴教育局打什麼電話
投訴教育局打12315,同時也可以向當地紀委投訴。
投訴教育局可以向當地紀委,如果案情比較大或者當地紀委不作為的話。可以直接向巡視組舉報,現在只要是收到舉報都是必查的,現在省里市裡都會向各級單位派駐巡視組,舉報方式也有很多。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3、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貳』 教育局舉報電話是多少
自9月3日起,教育部啟用24小時統一監督舉報電話,號碼為:010-66092315、66093315;同時啟用統一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溫馨提示 1. 當您利益受損時,請先盡快向所在地教育部門舉報。 2. 向我們舉報前請備齊以下材料:舉報事項、當地的處理意見、您的姓名和身份證號。 3. 舉報後,請保持手機暢通,便於後續查辦落實。 拓展資料 主要職責 國家教育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兆絕禪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監督區、縣(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四)主管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范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擬定教育經費族塵籌措、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規章和辦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的原則,監測各宏卜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對全國教育基本建設和局屬教育事業單位經費及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部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調整工作,學校基建、校舍和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管理。 (七)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國家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壯年文盲。 (八)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出國留學人員的審核;負責協調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 (九)負責國家教育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勞動工資、人事調配、編制管理及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國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 文明建設。 (十)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十一)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教育學會工作。 (十二)代政府管理國家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工作。對下級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叄』 教育局投訴電話是多少
12345一般會問你貴姓,你可以不說,一般查不到,但是建議不要隨便投訴自己的學校。
如果透露舉報人信息是違法的,你可以投訴該教育局。用別人的手機打電話給教育局,然後表明自己要匿名舉報並且要求教育局職員報工號,嚴肅告訴他你已經錄音,如果泄密他要負相關法律責任,然後錄音並且舉報,如果不處理就越上一級,如果學校把你處理了記得要把錄音文件拿出來當作你的武器。
給當地教育局的紀檢組打電話即可,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紀檢委反映問題。教育部的舉報監督熱線是010-66092315和66093315,向當地教育部門投訴,一般叫教委、教育局或是教體局。教師由教育行政部門主管。
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採用電話的形式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市政府應當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七條: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