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南昌市教育局副局長
市公安局領導工作分工
胡 焯(黨委書記、局長) 領導公安局全面工作。
劉海濱(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協助局長主持日常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辦公室、治安支隊、戶政處、特警支隊、江鈴分局;聯系指導南昌縣公安局、高新分局、經開分局。
馬世國(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經偵支隊、網監支隊、城管警察支隊、消防支隊、水上分局、機關黨委、工、青、婦;聯系指導青雲譜分局、紅谷灘分局。
胡振正(黨委副書記) 分管公安交通管理局;
胡金保(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分管綜合處、人事處、宣教處、老幹部處、訓練處、市警校;聯系指導進賢縣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李 勇(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警衛處、國保支隊、行動技術支隊、法制處、洪都分局、齊城崗分局;聯系指導新建縣公安局、青山湖分局。
李國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緝毒支隊、信通處、出入境管理處、保安支隊、保安公司;聯系指導西湖分局、灣里分局。
鍾田力(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主持紀委工作,分管監察室、審計處、督察支隊、信訪處;聯系指導安義縣公安局。
楊子進(黨委委員、交管局局長) 主持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
於曉光(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刑偵支隊、監管支隊、計財處、後勤裝備處、洪安服務總公司、直屬分局;聯系指導東湖分局、桑海分局。
宋永尚(調研員) 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後勤裝備處和基建辦、扶貧工作。
吳大保(調研員) 協助分管領導抓好市警校工作。
B. 衡南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2)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制定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2)教育局副局長日常做些什麼工作擴展閱讀
其他職責:
1、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中小學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2、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3、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規劃;負責普通話推廣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4、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