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縣教體局是什麼單位
政府機關,教育體育局(教育局)國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全國教育事業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國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教育局和體育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在自身行政區域內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通俗的說,給教育有關的事情都是找它們解決。教育局和體育局不同的是表示的行政級別不同,大部分地市級單位叫教育局,縣市級單位叫教體局。目前絕大部分的地市級,教育局和體育局是分開的兩個政府工作部門;在縣(縣級市)級,教育局和體育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但值得注意的是,為了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為了促進體育事業在中小學的廣泛健康開展,地市級的教育局和體育局逐步也會合並為一個部門,稱作教育體育局,簡稱教體局。從去年下半年起,全國已經有多個地級市的教育局和體育局合並了,如廣東省的中山市、安徽省的宿州市、安徽省的安慶市等。
教體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
2、擬定全縣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制訂並落實年度教育體育事業計劃。
3、管理全縣的基礎教育,抓好普通中小學,辦好高中,開展教育科學研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負責管理全縣的職業技術教育、中等專業教育,成人教育、教師進修和特殊教育,搞好師資和技術人才的培訓工作。
5、負責各級各類學校的基本建設、修繕和學校布點、增設、撤銷等事項,負責高招和中招等招生工作。
6、領導、指導和監督全縣各級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搞好學校管理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思想政治和學生德育工作。
7、負責全縣各學校財務管理,制訂財務計劃。管理全縣中小學勤工儉學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七十五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六條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員,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