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城市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怎麼算
一、正面回答
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徵收率;
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徵收率。
一般納稅人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根據上繳的增值稅計算提取的。
城建稅稅率指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教育費附加的計算:應交教育費附加=增值稅×3%。
二、分析詳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個稅種。同時城市維護建設稅也屬於附加稅,可以理解為是附加在消費稅,增值稅上的一個稅種。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兩種稅稅額徵收的一種附加。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稅的徵收范圍有哪些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稅的其他地區。城市、縣城、建制鎮的范圍應根據行政區劃作為劃分標准,不得隨意擴大或縮小各行政區域的管轄范圍。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種稅稅額徵收的一種附加。
❷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的怎樣計算繳納
計算公式:
1、城建稅=(增值稅應納稅額+當期免抵稅額+消費稅)*適用稅率
2、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3%
承擔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原規定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1994年稅制改革後,改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進口貨物者)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中規定:教育費附加以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繳納人,以繳納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按1%的徵收率,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但對從事生產卷煙和經營煙葉的單位,減半徵收教育費附加;對農村、鄉鎮企業由鄉人民政府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的,不另徵收教育費附加。
(2)城市教育費附加怎麼加入結算擴展閱讀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流通轉稅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稅,納稅環節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節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教育費附加的其他規定:
1、教育費附加由各地稅務機關負責本轄區范圍的徵收。
2、納費人不按規定期限繳納教育費附加,需處以滯納金和罰款的,由縣、市人民政府規定。
3、海關進口產品徵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徵收教育費附加。
❸ 應交教育費附加怎麼算
法律分析: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兩種稅稅額徵收的一種附加。教育費附加是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分別以增值稅、消費稅合計數進行計算繳納。其稅率為3%。即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乘以3%。這里的消費稅和增值稅,是企業實際繳納的金額,而不是應繳納的金額。而稅率是比例稅率。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教育費附加的稅率為3%。在計算方式上,「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教育費附加」類似,只是稅率不同。根據法律規定可知,「地方教育費附加」的稅率為2%。「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教育費附加」一樣都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消費稅和增值稅總額。
法律依據:《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第五條 教育費附加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管理,作為教育專項資金,根據「先收後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的原則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使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逐步增長,不得因教育費附迦納入預算專項資金管理而抵頂教育事業費撥款。
第六條 教育費附加的徵收管理,按照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企業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一律在銷售收入(或營業收入)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