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普通家庭應如何教育後代
普通家庭應教育後代,家長首先要注重自身的修養,樹立自己的威信,身教重於言教,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應時時刻刻、處處檢點自己的言行。其次家長要有意識地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使子女受到感染和熏陶。家庭是子女生活的主要場所,家長要組織好生活,處理好成員之間的關系,堅持正確的道德行為為准則,形成團結和睦的家庭氣氛,建立井井有條的生活秩序,以陶冶子女的美好情操。最後應從實際鍛煉子女,如適應周圍環境,鍛煉身體,生活自理,家務勞動,獨立作業,文明禮貌,社會交際等等。
⑵ 普通家庭應如何教育後代
1.環境熏陶
家長要有意識地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使子女受到感染和熏陶。
2.樹立榜樣
榜樣是以別人的好思想好行為來影響和教育子女的重要方式因此,家長在日常生活中應時時刻刻、處處檢點自己的言行。
3.批評懲罰
批評和懲罰都是對子女不良思想行為的否定,批評懲罰時,首先要全面了解情況,從錯誤的實際出發,否定其思想行為,進而產生改正錯誤的動力。
4.指導安排生活秩序
良好的生活秩序是培養子女良好習慣的有效方法。指導子女安排生活起居,布置好生活環境,教給子女學習安排和利用時間。
5.說服教育
說服教育的具體做法:一是談話,擺事實,講道理,使子女明白一定的道理;二是討論,家長與子女共同討論。討論時要尊重孩子,耐心傾聽其意見,有不正確的觀點,也要耐心地講道理。
6.實際鍛煉
實際鍛煉的內容相當廣泛,如適應周圍環境,鍛煉身體,生活自理,家務勞動,獨立作業,文明禮貌,社會交際等等。
7表揚獎勵
表揚獎勵是對子女的思想行為給予肯定和好評。通過肯定和好評,以加強子女進取心和榮譽感,爭取更大的進步。
8.指導課外閱讀
指導子女閱讀書報雜志,從中吸取有益的精神營養。家長要掌握子女閱讀的內容,和子女一起討論,引導子女通過閱讀增長知識,開擴眼界,受到精神陶冶。
⑶ 如何教育下一代
首先,教育要從了解孩子,理解孩子開始,加強與孩子的感情交流,建立良好的家庭人際關系。了解,就是要懂得孩子的性格、興趣、愛好以及心裡想什麼,平時主要做什麼,交往的人是些怎樣的人等。理解,就是不要忽視孩子在家庭中的作用,在家庭中有他發表意見的一席之地,而不能說「小孩子懂什麼」。家中大事應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設家庭民主化,即讓家庭中的每一個成員的權利和地位得到尊重。尊重兒童在家中的權利、地位,不是一味德寵愛嬌慣孩子,置於「小皇帝」地位。對孩子百依百順,不是尊重,是溺愛。
其次,教育要身教重於言教。在家庭中,孩子是在家長的影響和教育下,在認識周圍的世界中成長的,家長對待人生、事業、生活以及對待他人的態度,都對孩子產生重要的影響。因此,家長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在上述了解和理解孩子的基礎上,在重視身教重於言教的同時,講究「一把鑰匙開一把鎖」的教育方法,就能收到良好的效果。下面,列舉常見的幾種類型孩子的表現及主要教育方法:
第一類:精力過剩的孩子。此類孩子主要表現為愛玩,愛鬧,愛打架,難以管教,但他們較聰明好動,反應快,接受能力強。 教育的主要方法:首先,要與孩子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讓他們明白自己不是一個「不聽話的孩子」,這樣他們容易在心理上接受教育和指導。其次,要適當放手,管教適度。管教若太嚴,與他們性格不對勁,就會適得其反。要給他一定自由,一定的活動時間和空間。再次,耐心教導:即耐心教育與疏導,通過講道理,使孩子明白自己的一些「主見」並不那麼好,並不那麼符合社會道德與規范,從而自願放棄自己的「主見」,克服自己的毛病,逐步走向成長之路。
第二類:上課不專心聽講的孩子。此類孩子主要表現為上課多動、好玩、愛講話,甚至在家中學習也表現出心不在焉。對此類孩子的教育,有的家長說,「那是學校的事,不該我來管,我又不能坐在孩子旁邊。」實際上,訓練孩子專心聽講,要從日常生活入手,因為生活習慣和學習習慣是緊密相關的。 教育的主要方法:首先,父母要訓練讓孩子聽一遍就馬上做到;其次,在生活中,家長可以有意識地訓練孩子的聽話能力,如安排三、四件事,先做什麼,後做什麼,最後做什麼,家長觀察孩子是否如此;再次,家長要有意識地訓練孩子的注意力,和孩子講話,一定要孩子看著你的臉聽;第四,家長還可以告訴孩子一些聽講的小竅門;第五,家長應盡量要求孩子復述課堂內容,或談上課中印象最深的問題。
第三類:追求金錢與物質享受的孩子。此類孩子主要表現為「穿要名牌,吃要精品」,講究吃穿,有的上學要坐摩托車、三輪車。 教育的主要方法:首先,家長自己要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告訴他們自己孩子時代的生活經歷和故事;其次,家長要把家庭收支計劃告訴孩子,並適當徵求孩子的意見;再次,有效地教育孩子計劃用錢,並用典型事例來教育孩子。
第四類,對長輩教育抱無所謂態度的孩子。此類孩子對父母,師長的教育,充耳不聞,當耳邊風。教育的主要方法:首先要讓孩子理解父母的一片苦心,理解父母、師長的任何一種教育方法都是為了他們的健康成長;其次,要在感情融洽的氣氛中進行教育,消除他們的「敵意」,使他們願意聽從教導;三要給孩子以說話的權利,讓他說原因,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