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正確看待「教育懲戒」
懲戒絕不等於體罰,更不是傷害,不是心理歧視,而是指「施罰使犯過者身心感覺痛苦,但不以損害受罰者身心健康」為原則的一種懲罰方式。
沒有懲戒教育,學生很難明事理。學生的成長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風順,在十字路口徘徊時,需要有人去指點、去幫助、去訓導、去懲戒。教師就是這個人,應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懲戒學生的責任,並通過適時、適度的懲戒,讓學生明白「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懲戒教育中,學生才能辨是非、知對錯、懂權責。
沒有懲戒教育學生很難走向成熟。僅以「賞識教育」、「愛心教育」、「情感教育」等為中小學教育的主流,是不完整的,還需要有「懲戒教育」。如果說賞識是陽光,孩子在賞識的陽光下可以自信而快樂的成長,那麼懲戒就是風雨,孩子在懲戒的風雨中才能學會承受挫折,接受磨練,從而超越自我,走向成熟。
⑵ 你對懲戒教育怎麼看
之所以想到這個題目,是因為現在大家都在熱議這個話題,自己也對這個話題有一看法,來蹭蹭熱度。希望大家提出批評指正。
放飛希望
最後,祝我們的教育事業蒸蒸日上!祝我們的孩子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祝我們的祖國繁榮昌盛!
⑶ 什麼是教育懲戒為何說有必要進行教育懲戒
首先教育懲戒是對於違反了校紀校規或者其他事項的學生進行教育的一種手段。
其實教育懲戒只是教師依據一定的規范,以不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學生的不當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為目的,以懲罰為特徵的一種教育方式。
西方學習心理學聯結派的代表斯金納認為:行為隨著其後的及時的結果變化,愉快的結果強化行為,不愉快的結果抑制行為。賞識和懲戒都是利用這一原理針對不同的教育情境採取的不同的教育方式。懲戒就是要對學生的不當行為施以不愉快的結果,以抑制其不當行為的一種教育方式。
如果教師實施教育懲戒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學生或者給學生造成痛苦,而是為制止學生不合適的行為,幫助學生改正錯誤。那麼教育懲戒就有存在的必要性。
"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懲戒學生我們心裡有擔心。"這是我一個當老師的朋友告訴我。他們都害怕學生心裡受不住,怕家長來學校鬧,更怕由於簡單的罰站給自己帶來職業風險,都謹慎對待懲戒學生。
但是這個結果就是,要麼學生坐到角落了,只要他們不在吵鬧,不影響自己上課或者是同學聽課,就恨不得把他當成一個透明人。
如果是這個樣子的話,你們想想自己的孩子如果處於這個樣子的一個狀態下,孩子還能學會知識嗎?不僅僅是知識,在犯錯的過程中,卻沒人指教教育,他是否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呢?還是說後續也會這個樣子對待社會上的人。簡單的來說,比如小偷小摸,在學校,老師選擇點到為止,未進行任何懲戒,家長再袒護一下。那麼會不會給孩子一種,這個樣子是沒有任何後果的,只要我喜歡,一切都是我的。然後在學校是有人不管你,出了社會以後,輕則和身邊的人的關系僵硬,重則,會不會有一天把自己送進監獄。到那個時候,在去後悔。
所以,反對教育懲戒的家長們,你們是不是會後悔呢?
教育懲戒既然能在社會的發展中應運而生,肯定就有其存在的意義。我們需要反對的是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懲罰,但不能連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懲戒也一起反對。
所以符合教育懲戒的行為,我們要支持;對於壞了教育行業的老鼠屎也要鏟除,而不是一棍子打死教育懲戒。
⑷ 如何看待教育中的體罰和懲戒
教育懲戒是一種特殊的教育方式,其目的是為了學生的進步,在懲戒活動中手段與目的並存,教師往往通過給學生身心施加某種影響而帶來教育效果,使其感受到對錯、榮辱、愉悅、痛苦等,以激發其悔改,從而達到矯正的目的。教育懲罰是一種行為、一種手段; 教育懲戒是帶有手段和目的的一種教育方式。 教育懲罰是為了「罰」,比如說體罰、變相體罰等,強調了「罰」的教育行為本身。 教育懲戒是為 了「戒」,即戒除、預防是目的。它強調了教育結果和目的的達成。
⑸ 懲戒是教育的基本手段嗎教師擁有懲戒權是否能提高孩子的教育
懲戒作為教育方式的組成部分,也是教育手段之一。教師雖然擁有懲戒權,但只有運用好獎懲措施才能夠有效地提高孩子的教育。
總而言之,懲戒權作為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重要行使手段。教師在使用懲戒權的時候要注意度,家長也更應該多一份理解,讓我們的孩子在簡單的教育環境中快樂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