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為什麼開展教育整頓活動
法律分析:為了完善公安機關監督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開展整頓。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督察條例》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安機關監督機制,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旁肢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公安部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公安部督察機構承擔公安部督察委員會辦事機構職能。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督察機構,負責對本級公安機關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運弊世情況進行監卜畝督,對上一級公安機關督察機構和本級公安機關行政首長負責。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的督察機構為執法勤務機構,由專職人員組成,實行隊建制。
❷ 國家整頓教育行業的原因
法律分析:現在大學生的數量越來越多,可還是有很多大學生反映找工作難甚至是找不到工作。而國內技術型人才的缺口是很大的。一邊是就業難,一邊是技術型人才稀缺,就業形勢發生了改變,因此國家才決定整頓教育行業,同時扶持職業教育和學校,以此為國家培養更多的技術型人才。這樣也更能說明國家對素質教育的看重,希望能藉此培養出多方面的人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銜接融通,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均衡發展。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❸ 開展公安隊伍教育整頓的意義
法律分析:開展教育整頓,是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樹立全市公安隊伍新形象的迫切需要,是推動全市公安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證。 全市公安機關要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教育整頓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教育整頓的政治岩姿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公安部已部署在全國公安機關開展「堅持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教育整頓,向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頑瘴痼疾開敬迅刀,深入整治執法突出問題粗稿絕,以整風的精神和自我革命的實際行動取信於民,確保公安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
❹ 教育整頓的目的是什麼
法律分析:公安隊伍教育整頓是當前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的重大任務,教育整頓是一場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自我革命,公安隊伍教育整頓的主要目標就是使政治生態進一畢悄神步優化、紀律作風進一步好轉、素質能力進一步增強、手虧執法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提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一條:監察委員會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一)對公職人員開展廉政教育,對其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運改務犯罪進行調查;
(三)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❺ 為什麼要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活動其背景原因是什麼
主要有四個原因:
一是從政治上建設政法隊伍、確保忠誠純潔可靠的必然要求
政法隊伍是黨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總的看,政法隊伍的主流是好的,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但也要清醒看到,當前政法隊伍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尤其是近幾年來我市政法隊伍出現了劉立等案件,社會影響極壞。開展教育整頓,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作風上進一步純潔隊伍,築牢政治忠誠,確保始終聽黨指揮、忠誠使命。
二是堅持全面從嚴管黨治警、推進政法隊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政法系統持續加大正風肅紀反腐力度,一些潛藏的執法司法不嚴、不公、不廉等問題逐漸暴露。開展教育整頓,就是要針對執法司法權運行的特殊性,緊扣掃黑除惡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堅持全鏈條發力、全系統整治,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徹底整治頑瘴痼疾。
三是更好回應人民群眾新期盼、樹立政法隊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
當前政法隊伍在紀律作風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一些地方政法幹警「微腐敗」、「輕違紀」等問題突出。開展教育整頓,就是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從群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進一步樹立政法機關執法司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四是推動政法隊伍緊跟時代步伐、在新時代履行好職責使命的必然要求
面對國內外形勢新變化和高質量發展新要求,政法隊伍在理念觀念、法律素養、業務能力等方面還存在不少不適應。開展教育整頓,就是要主動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著力補齊政法隊伍依法履職中的短板弱項,不斷提升政法幹警專業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