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教育教學 » 學校教育部門有哪些合作類目出處
擴展閱讀
二聲現象知識點大全 2025-02-05 14:52:04
若鴻文化用什麼製作動漫 2025-02-05 14:37:52
同學優缺點有哪些 2025-02-05 14:23:00

學校教育部門有哪些合作類目出處

發布時間: 2023-08-03 19:15:18

教育局都有什麼部門

問題一:教育局的結構是怎樣設置的,都有哪些部門? 教研室、電教館、 基礎教育科 、師范教育科 、人事科、 計劃財務科 、安全保衛科 、體衛藝科 、招考辦

問題二:市教育局有哪些直屬機構?負責哪些部門? 一般來講有市招辦 、 市教科所、 市技裝所 三個直屬單位。
一般來說還會有幾個直屬的學校。
機構設置一般是:
辦公室 人事處 督導室 機關黨委 政策法規處

計劃財務處 勤工檢學 學前教育俯 普教一處

普教二處 職教處 成教處 師訓處 體藝衛處

宣教處 老幹部處 社會辦學管理處 監審處

機關工會

問題三:教育局下設 哪些部門 科室 20分 (一)辦公室(市委教工委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文秘、檔案、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及後勤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政務督察督辦、工作調研和信息交流工作;承擔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組織處(市委教工委組織部)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單位及民辦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和協 *** 育系統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全方位目標考核工作;負責黨員幹部因公因私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統戰工作。
(三)宣傳法規處(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處)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師德建設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教育系統雙擁共建活動。負責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戰略規劃的擬定、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組織起草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承辦教育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治校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學校德育工作規劃,指導、檢查全市學生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意見。
(四)發展規劃處
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招生計劃;統籌規劃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幼兒園、中小學、職業學校、市屬高校及駐濟函授工作站、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含民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撤並、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育資源配置,參與全市城市建設中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方案的審批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市區教育基建項目的審核上報,負責教育系統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教育統計工作。
(五)學前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托幼(含民辦托幼)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學前教育的發展規劃、布局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托幼園(所)分類定級工作;牽頭制定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辦法,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幼兒園教育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的推廣。
(六)基礎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組織和指導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局屬普通中小學(含民辦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中小學招生政策,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畢業會考的組織工作;負責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局屬職業中專(含民辦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及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學校(含民辦學校)專業設置和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全市社區教育和相關教育機構、高校駐濟函授站及自學考試助學機構的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成教學會、外語學會、社會力量辦學協會、德育研究會的指導工作。
(八)高等教育與師資培訓處
統籌管理全市高等教育、師范教育工作。負責直屬高校(含民辦高校)、師范院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市屬高校專業設置與調整的指導工作;參與制定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牽頭制定師資培養、培訓的有關措施,管理全市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培養和培訓、進修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和學歷進修工作。
(九)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綜合管理各類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及特色教育工作;......>>

問題四:教育局都有什麼科室? 以教育部機構設置為例,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及地市縣教育廳、局的內設機構具有示範性:
(一)辦公廳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教育法律法規草案;承辦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發展規劃司
擬訂全國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准;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准;會同有關方面審核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事項;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四)人事司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直屬高等學校、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等幹部人事工作;規劃、指導高等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財務司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承擔統計全國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負責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參與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國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司
承擔義務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准,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指導中小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
(七)基礎教育二司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國家課程教科書,推進課程改革;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九)高等教育司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宏觀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教學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導團辦公室
擬訂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和標准,指導全國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地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發布國家教育督導報告;組織開展全國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承擔國家教育督導團的具體工作。
(十一)民族教育司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師范教育司
規劃、指導全國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標准和各級各類師范院校培養目標、規格及師范教育基本專業目錄;指導師范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准並指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
(十三)體育衛生與藝......>>

問題五:教育局有什麼職能 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結合本轄區實際研究制定本轄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各項計劃,實施辦法和補充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指導本轄區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指導、協調各行業、各部門的教育工作。
(三)規劃、協調指導各類學校的教學改革工作;負責指導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指導我區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地各類學校的開辦、撤銷和合並及其專業設置的審核或報批;統籌協調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學。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拔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統籌安排教育費附加、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學校教育事業經費的使用情況;監督審計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
(六)負責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指導學校思想品德、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中畢業會考工作。
(七)規劃、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並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八)指導各類學校教學設施、儀器、圖書資料的配備;指導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校辦產業工作。
(九)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調查,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管理、使用、培訓、考察、任免、監督、領導幹部;負責對局系統黨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導。
(十一)負責教育局所屬單位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局系統統戰、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宣傳、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系統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學校的穩定、安全保衛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事件。
(十三)受 *** 委託,管理教育督導室。負責制定教育督導工作的規章和制度,監督、檢查、評估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對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語言文字和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五)承辦 *** 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問題六:教育局都有什麼部門的?都管什麼的? 主要是管理各個學校的,上學,升學呀,老師呀,都是他管。

問題七:教育局有什麼職位 30分 教育局其主要職能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教育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研究、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指導協 *** 育規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
4、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
5、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6、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專項撥款的政策,起草相關規定;統籌安排全市教育附加費、教育專項經費;歸口管理局屬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審計各學校教育經費的安排和使用情況。
7、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8、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中等專業學校的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
9、歸口管理全市教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及同港、澳、台的交流工作。
10、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統計資料、教育信息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11、負責制定局直單位黨的建設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幹部。
12、協助市紀委(市監察局)做好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13、承辦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育局職位及其職能
一、教產管理中心
1、編制和實施我市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
2、負責勤工儉學、教育產業的財務、統計報表工作;
3、負責監督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和整改;
4、組織指導從事勤工儉學、教育產業、學生勞動實踐基地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5、建設好學生勞動實踐處地,服務於素質教育,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創造有利條件。
二、裝備辦
1、為全市各學校實驗室配備教學儀器;
2、對教學儀器的使用進行管理,對實驗教學進行指導;
3、為全市各學校圖書館室配備圖書,並依據遼寧省圖書館規程對圖書館室的管理予以指導;
4、定期對實驗員和圖書管理員進行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九)招生辦
1、高校的招生考試工作:報名、體檢、組織考試、填報志願、成績發放;空飛、民航招生;
2、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成績發放等;
3、全國成人自學考試工作:報名、專業選擇、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轉籍、實踐環節報名、組織論文答辯、辦理畢業等;
4、高中會考工作:報名、組織考試、成績發放、補考等;
5、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報名、填報志願、組織考試、評閱試卷、錄取等。
三、督學辦公室
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實施方案;
2、對普及義務教育和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3、對學校以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
4、對下級人民 *** 及其有關部門、本級人民 *** 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
5、辦理本級人民 *** 交辦的其他教育督導方面的工作。
四、職成教科
負責制定全市中等職業技術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專業設置、教學教研、學籍管理及就業安置工作;結合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指導鄉鎮......>>

問題八:教育局的處級幹部是什麼職務 教育局,處級就想當於教育局機關內部一些分管部門的頭,或是直副頭,或是直屬學校的校長,或是低於地級縣份上的教委老大或副職(其中分正處和副處)

問題九:教育部門都包括哪些單位,他們怎麼組成一個整體? 教委就是教育局
教育部門包括 教育局 和各類學罰教育學校(大學、中學、小學) 技能培訓學校(高等職業中專、中等職業中專、技校) 師資力量教育學校(教師進修學校)
他們組成一個整體是這樣的:教育局(教育廳) 負責各類學校班子成員的任免 教育局的各個部門 具體指導各類學校某一方面的工作(比如編制、職稱、紀檢、法制教育、德育教育、招生等) 學校負責具體教學任務

問題十:進教育局需要是公務員嗎,待遇怎麼樣,都有什麼部門 目前來看,在教育局工作的人員有2種,一種是正式的公務員,他們有公務員編制,這個編制必須通過公務員考試才能獲得,或者你本身就是其他單位的公務員,調到教育局工作;第二種就是合同工,也就是派遣人員,不是正式公務員,沒有編制,這種員工工資待遇要比正式低,至於低的程度每個單位是不一樣,沒有晉升的機會。福利待遇基本一樣,比如節假日,法定假日單位分的福利待遇。
教育局的部門很多,比如辦公室,組織處,宣傳法規處,學前教育處,發展規劃處,基礎教育處,職業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等等,新人進去就是做一些基礎工作,等你工作熟練了,對工作流程和相關事業熟悉了以後會做一些比較專項的工作。

㈡ 教育行業有哪些

教育行業除了學校和教育部門,還有教育機關黨委,民辦非企業單位、關工委(關心下一代)機構。教育屬於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我國的第三產業分為15個門類,即自F類到T類計48個大類,教育行業屬於「P教育」主類。
中國第三產業具體可分為四個層次:
1、流通部門: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
2、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金融業、保險業、地質普查業、房地產管理業、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信息咨詢服務業和各類技術服務業;
3、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教育、文化、廣播、電視、科學研究、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事業;
4、國家機關、政黨機關、社會團體、警察、軍隊等,但在國內不計入第三產業產值和國民生產總值。
由此可見,這種第三產業基本是一種服務性產業。

㈢ 教育部門認可的刊物都有什麼

教育部門認可的刊物都有:

一、《中小學教育》

《中小學教育》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管、中國人民大學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編輯出版的教育專業期刊雜志。為了全面提高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加強教育教學學術交流。

《中小學教育》期刊給一線廣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展示自己教育教學才能的平台,為評職晉級提供理論依據。本刊以探尋本真理念、關照教育實踐、引導改革潮流、推動教育創新為宗旨,為理論研究和教育決策提供參考,為教學實踐提供指導。

二、《教學與管理》

《教學與管理》創刊於1984年,是由太原師范學院主管、主辦,中國陶行知研究會教師教育專業委員會爛老聯辦的教育類期刊。據2019年5月《教學與管理》官網顯示,《教學與管理》編委會共有編委15人。

《教學與管理》主要設有理論研究、實踐研究、辦學改革、教育管理、學校管理、師資建設、學生管理、德育建設、教研活動、教學內容、教學方略、教學評價、教材卜培研究、考試研究、外國教育、教師論壇等欄目。

三、《教師雜志》

《教師》雜志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批准登記,由海南省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教育類學術理論期刊(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系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來源期刊、CNKI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全文收錄期刊、《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全文收錄期刊、龍源國際期刊網全文收錄期刊。

四、《新課程》

《新課程》是2005年山西三晉報刊傳媒集團出版的雜志,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的教育類學術期刊,系山西省一級、國家二級期刊,主要圍繞教學改革和實踐方面的問題進行探討和研究,是一份教育工作者教育教學的指導刊物和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研究刊物。

五、《陝西教育》

《陝西教育》(高教)屬於綜合性學術刊物。主要是為高等院校、高職院校及中等職業等院校的教育工作者發表具有學士學位以上的高學歷人群各類原創性的學術理論、成果綜述、評職、晉級等方面提供主陣地。

國內外公開發行,屬於ASPT來源期刊、中國期刊網來源期刊、《中國學術期刊(光碟版)》全文收錄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來源期刊、龍源期刊網全球版權唯一代理期刊。望陝西及全國各地從事教育、科研、專業技術工作的同仁多賜佳作。

參考資料來源:飢弊升

網路—中小學教育

網路—教學與管理

網路—教師雜志

網路—新課程

網路—陝西教育

㈣ 小學學校有哪些部門,各有哪些職能

學校有以下部門:校長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財務處、學生工作處、設備管理處、燃和氏後勤管理處棚凳、基本建設處、教務處、團委等。(僅供參考)

(4)學校教育部門有哪些合作類目出處擴展閱讀

學校教育是由專職人員和專門機構承擔的有目的、有系統、有組織的.,有計劃的以影響受教育學校教育者的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並最終使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達到預定目的的社會活動。

學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類學校內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活動,是教育制度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教育的具體活動受到社會需求影響,必須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承擔著對社會輸送人才的職能。一般說來,學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主要分為五種:幼兒園、小學、初中皮散、高中和大學。

㈤ 教育部門是指哪些

教育行政部門(eca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由於世界各國的社會政治制度、國家體制、文化傳統等互不相同,所以各國的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有很大不同。一般來講,各個國家的教育行政部門可以分為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兩類。
中央教育行政部門,一般稱為教育部,是國家一級主管教育的工作部門。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是指一個國家的各級地方政府對教育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和管理的機構或部門。

㈥ 中外合作辦學有哪些基本形式

中外合作辦學有哪些基本形式

關於中外合作辦學,想必很多人都存在不少疑問。下面和我一來詳細了解中外合作辦學的相關事項吧!

1、 什麼是中外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是有關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依法審批的一種教育教學活動。內地與港澳台合作辦學參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進行審批和管理。

(1)辦學主體:必須而且至少有中外兩個辦學主體,辦學主體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國教育機構和外國教育機構;

(2)辦學地點:教育教學活動主要在中國境內進行;

(3)辦學方式:是合作辦學而不是合資辦學;外國教育機構、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單獨辦學。合作辦學主要指中外雙方在人才培養和教育教學方面的合作,也包括外國教育機構投入資金加強合作。

(4)招生對象:主要是中國公民,也可依據中國政府有關規定招收外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學生。

可以利用中外合作辦學培養外國和港澳台來華留學生,但來華留學生的學籍注冊和管理應按照來華留學生的管理辦法執行。

(5)行政許可:必須依法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行政許可獲得合法辦學資質。不允許在中外合作辦學獲得批准前招生。

中國教育機構沒有實質性引進外國教育資源,僅以互認學分的方式與外國教育機構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例如一般的校際交流項目、外國大學預科班、雙聯學位、雙語授課項目、引進外國高校部分課程等,均不屬於中外合作辦學審批的范疇。

南開大學與澳大利亞弗林德斯大學合作醫院管理碩士班畢業照

2、 如何查詢依法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依法設立或者舉辦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均應當取得由審批機關頒發的並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編號、統一格式的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或者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准書。

依法批準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含內地與港澳台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下同)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公布,網址為http://www、crs、jsj、e、cn。

3、 中外合作辦學有哪些基本形式?

中外合作辦學有三種基本形式,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以上三類也簡稱獨立法人機構、非獨立法人機構、項目。

根據《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指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

從法律地位上劃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可分為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或獨立法人機構、非獨立法人機構。

(1)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內地與港澳台合作辦學機構)

目前正式設立的有7所,正在籌備設立的2所,正式設立的有寧波諾丁漢大學、西交利物浦大學、北京師范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上海紐約大學、崑山杜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溫州肯恩大學;籌備設立的是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籌)、廣東以色列理工學院(籌)。

(2)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目前國內有60餘所,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法工程師學院、華中科技大學中歐清潔能源學院、東北財經大學薩里國際學院、中山大學中法核工程技術學院等。

(3)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規定,中國教育機構與外國教育機構以不設立教育機構的方式,在學科、專業、課程等方面,合作開展的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教學活動。

中澳合作MHA畢業典禮合照

4、 如何區分中外合作辦學與其他涉外辦學模式?

與中外合作辦學形式相近的涉外辦學模式主要有聯合培養和雙聯學位等。兩者區別在於是否依法申報並獲批;是否依法管理和運行;是否實質性地引進並使用外方高校優質課程和師資;是否有完整獨立的人才培養計劃和學生管理體系。

聯合培養、雙聯學位等涉外辦學模式並沒有相應國家法規對其進行專門規范,在教育國際合作實踐中,一般是指通過學分互認和雙校園培養、兩校學位授予而實現的教育國際人才培養合作。其特徵是:

(1)項目備案制。此類辦學是高等院校教育開放的內容,不需要行政許可,但必須針對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學生進行實施。如涉及授予外方學位,有關辦學協議如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備案,可以方便了解項目信息及參與學生人數、名單,縮短認證周期;

(2)對外方是否有外籍教師、外方課程引進無具體要求;

(3)中外兩套人才培養計劃,學分互認。中外大學通過對雙方同一學科專業的課程評估,相互認可對方的學分;

(4)中外雙校園分段式銜接學習,學生通過在中外兩個校園分階段的學習,完成雙方約定的畢業和學分數等學習要求;

(5)學籍管理按照學校規定執行。在實踐中,中方院校在學生赴國外交流期間,一般採取保留學籍休學,或繼續注冊學籍兩種形式;

(6)中外合作院校一方或雙方授予學位;

(7)無特殊學費政策,學費標准按照普通高校學生標准進行,學生在國外期間一般按照中外兩校約定進行收費;

(8)日常管理納入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管理當中。由於沒有法規明確定義和規范,此類辦學在學分互認、學生在雙校園學習安排、教學質量要求、學位授予等方面均由中外院校根據其辦學自主權進行雙方協議約定進行,形式上變化較多。

中外合作辦學是由《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明確定義的,與聯合辦學和雙聯學位等區別在於:

(1)需要經過行政許可,辦學行為受中外合作辦學條例調整和保護;

(2)辦學是以引進優質教育資源為目的,對所引進的資源有明確的數量和質量要求,目前為:引進的外方課程和專業核心課程應當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全部課程和核心課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國教育機構教師擔負的專業核心課程的門數和教學時數應當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全部課程和全部教學時數的三分之一以上;

(3)中外雙方共同制訂人才培養計劃;

(4)不以中外雙校園學習為完成畢業要求的必要條件;

(5)注冊學位授予方的學籍。授予一方學位,注冊一方學籍;授予雙方學位,注冊雙方學籍。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中外合作辦學學生還需在入學後注冊教育部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注冊認證系統;

(6)學位授予按照中外雙方中外合作辦學協議約定,授予一方或雙方學位;

(7)學費按照培養成本補償的原則,報相應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地方物價部門進行聯合審批;

(8)學校管理和國家系統管理同時進行。中外合作辦學除納入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管理之外,還按照國家中外合作辦學的特殊管理要求,定期進行評估、續辦申報等。

;